1981年8月的一天,听说法院的吴庭长要来我们村里,因为从没有见过法官,村里好多人在路边等待,想看看吴庭长是个什么样子。9点多钟的时候,吴庭长在公社武装部长、公安特派员的陪同下,骑着自行车来到了我们村子里。
只见吴庭长身材高高瘦瘦的,腰板挺直,穿着一身黄色的制服,很是威严。村里的小孩眼睛直溜溜地盯着吴庭长,指指点点,用手势比划着。吴庭长走过的地方,大家都往后退让,生怕碍着吴庭长走路。吴庭长走后,很多人议论纷纷,说这是个大官,专门抓坏人的。
吴庭长是浏阳县法院大瑶法庭的庭长,名叫吴自保,他来我们村里是来调查处理2起案件的,一起是詹某(女方)诉何某(男方)的离婚案件,一起是陈某(女,老人)诉5个子女的赡养纠纷案件。
吴庭长来到我们村里后,就住在农户的家中,吃饭交钱和粮票。他和村里的治保主任拟定了一份调查人员名单,70多个人,包括当地村民、当事人的亲属、大队、生产队的负责人。每天天刚刚亮,大概6点多钟,吴庭长草草地吃点饭,就骑着自行车、提着一个黄书包出门。村子里的人住的散,有的村民家住的远,吴庭长都亲自登门调查。8月的天气很热,吴庭长一身都要汗湿几次。他走村串户,一天要调查20多人。有的村民在田里,他就在田边和村民交流了解情况。有的村民在山上,他就跑到山上去找村民调查。甚至有一位村民在外面走亲戚,他都赶过去了。调查3天,他写了2本厚厚的信纸。
第4天,吴庭长开始开庭了,在学校的地坪里,放了几张桌子和凳子,喇叭里广播了开庭的信息,好多村民来旁听庭审。公社、大队、生产队的领导及当地有威望的长者参加庭审。
上午开庭的是詹某(女方)诉何某(男方)的离婚案件。吴庭长宣布开庭后,全场寂静一片。首先,原告詹某陈述了离婚理由,主要是何某性格暴躁、经常打骂妻子和小孩,而且有些不务正业。接着是被告何某答辩,何某只讲了几句,就站起来骂原告詹某,并且想走过去打原告。吴庭长桌子一拍,冷峻的目光透着威严,掷地有声地命令:何某目无法纪,扰乱法庭秩序,将何某带下去严加训诫。何某当场被公安特派员和治保主任控制住,扭送带到学校后面的办公室里,吴庭长宣布休庭10分钟。
10分钟后何某被带回来了,不知道吴庭长用了什么法子,只见何某声泪俱下地跪在地下,向詹某和村民道歉,请求原谅,并保证以后不会在犯类似的错误了。何某是我们当地的一个混混,好吃懒做,游手好闲,平常动不动就跟别人吵事,当地很多人都怕了他。今天有这样的举动,实属罕见,旁听的村民都说开了眼界。庭审继续,吴庭长请证人作证,大队、生产队干部和村民代表及双方的亲属都发表了意见,对何某的所作所为表达了不满,认为何某不珍惜婚姻和家庭,在当地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如不能改正,建议判决离婚。
吴庭长对庭审进行了总结,他说,根据我对30多位村民的调查以及刚才大家的发言,总体看来,何某错误很多,给人印象很差,本应判决离婚,但从今天何某的表现来看,似乎还可以挽救。给他一个月的和解期,如能改正错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再做判断,全体村民可以监督。如继续执迷不悟,定当判离,并建议相关部门严惩此类人员。庭审结束的时候,何某再次跪下向村民和妻子道歉,向吴庭长表示感谢。庭审只有一个多小时结束了,村民拍手称快。
下午,开庭审理的陈某(女,老人)诉5个子女的赡养纠纷案件,更加热闹了,地坪里站满了人,望着佝偻着背,走路一瘸一拐的陈某,吴庭长老远就赶过去把他扶到凳子上。等他的5个子女来到的时候,吴庭长用威严的目光盯着他们,他们蹑手蹑脚地走在凳子上,大气不敢出。
开庭了,吴庭长首先读了一篇自己写的陈某含辛茹苦抚养5个子女的故事。陈某30多岁丧夫,丈夫去世的时候,最小的小孩只有4岁,最大的只有12岁,为了养育5个子女,陈某守寡至今。陈某一个女人,在生产队出工,为了多赚点工分,和男同志一样,挑粪、担土、犁田、播种、插秧、种菜,什么累的苦的事都去做。一年出工300多天,风雨无阻,连女同志的例假期都没有休息过一天,甚至背上背着小孩出工劳动。3年自然灾害,最困难的时候,上山挖野菜,到镇上乞讨,自己饿昏在路上,而怀里却揣着留给小孩的食物。有一年的一个晚上,风雨交加,一个小孩生病发高烧,她背着小孩在黑漆漆的夜晚步行十多里路,在路上不知道摔了多少跤,等走到卫生院的时候,她的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浑身湿透。几个子女在她的照顾下,都读了初中以上的书,并且成家立业了。如今老人老了,却没有住的地方,没有人赡养。
很多人听着听着不自觉地流下了眼泪,她的5个子女也低下了头。吴庭长讲完这个故事,慷慨激昂地对她的5个子女说:“我问问你们,你们有良心吗?你们知道什么是天理吗?你们明白什么是孝道吗?”台下的人应声回复:“太没有天理了,太没有良心了,简直猪狗不如!这样的人不能在我们这里了,他们把我们这里的风气带坏了!”说着说着,很多人义愤填膺要上来打这几个不孝子女。
5个子女这时一齐哭出了声,抱住母亲,向母亲忏悔,悔恨自己的错误,表示要痛改前非,将母亲的晚年生活安排好。吴庭长这时候大声地说:“乡亲们都听到了啊,你们作证,他们要是不兑现自己的承诺,既会遭到法律的惩罚,也会遭到上天的谴责!”该案顺利调解了!
吴庭长的开庭在我们村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后来我们当地有人不学好,一说去找吴庭长,就马上会说改正。甚至有小孩哭脸,只要说吴庭长来了,就马上不会哭了。一时风气甚为好转,孝敬老人、和睦邻里、遵纪守法成为一种风尚。
吴庭长1983年从大瑶法庭调回县法院,他在大瑶法庭工作了13年,靠着一部单车,跑遍了大瑶、文家市的10多个乡的100多个村子的每一角落,处理的矛盾纠纷上千件,每一起案件起到了很好的法治教育效果。他那种田间地头、屋前房舍,通过与老百姓拉家常、讲道理、讲人情、讲法律,心贴心,手拉手解决纠纷的方式,非常人性化,非常民情化,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做到了官了民了。
吴庭长的形象一直久久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在我的印象中,他是那么伟岸高大,对老百姓,他亲和平易近人;对不守规矩、不守法纪的人,他路见不平一声吼。我1992年调到浏阳法院的时候,最想见到的就是他,最想拜访这位我小时候仰慕的英雄般的人物。可是不幸的是吴庭长已于1990年去世了,与他同事学习的机会落空,甚为可惜和遗憾!
吴庭长审理案件带给我们的启示是:法官处理案件,应该象春风一样,春风过后,带来一片绿色,带来一片温暖,带来一片生机勃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