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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真是风雨兼程!加油吧,辛大叔!

    风雨兼程……“鲁、豫”有约……

    虽然费得木已经不在了…… 但“约定”的行程还要继续走完…… 在他最后的日子里我一直告诉他: “加油…费得木!我们还没去西藏……” 虽然临行前他“失约”了…… 我要通过另一种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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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雨兼程……“鲁、豫”有约……

    虽然费得木已经不在了…… 但“约定”的行程还要继续走完…… 在他最后的日子里我一直告诉他: “加油…费得木!我们还没去西藏……” 虽然临行前他“失约”了…… 我要通过另一种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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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巴和费得木and德先生的奇幻之旅

    【说走就走的旅行之山东——沧州篇】 侉子(大地鹰王)19天…… 哈士奇(费得木)51天…… 哥伦比亚红腿(德先生)1龄…… ​​​ 未来的一段时间…… 我将带着它们到处转一圈...

  • 1.大众不具有审判的权利,但拥有谴责的权利。
    2.不是日本法庭不够严酷,也不是为了干涉法治,那是因为不死刑社会成本会增高(虽然不知道你明不明白什么叫社会成本)
    3.签名确实是有众人的愤恨,但并不是它的根本,但是起源还是因为罪犯犯下的错,请不要混淆视听。
    4.说不说那确实是她的权利,每个人都有做出权利的选择,但要承担权利所带来的代价。大众也有表达意见的权利,谴责她的权利
    5.这不是大众投票表决,表决权在法官手上,这是请愿权,所以你不要偷换概念。
    6.你说李彦宏危害更大如果是指魏则西事件,那我告诉你这件事,涉及的人太多,公众只能对一整个集体“百度”谴责。
    7.不要整天有被害妄想证,如果你说反驳也是喷,那我只能呵呵
    最后,你确实有嘲笑和反对的权利,但你说出来便只能证明情商太低

  • 为什么我嘲笑你们在江歌案《请求判决陈世峰死刑的签名活动》签名

    1、 江歌母亲在微博发起的《请求判决陈世峰死刑的签名活动 》,又在东京发动签名活动。 参与这类签名,是你们的自由。反对和嘲笑这类签名,是我的自由。 普罗大众并不具备法律审判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