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觉可以说是人类最早发展、也是死前最后保留的感官了,它从我们还在子宫里就开始运作,而研究指出人类在临终前依然会对周围的声音刺激产生反应。所以用耳朵作为身体第一个「离家出走」的器官我觉得是相当合理的,因为耳朵也是这一生中承受最多的。
第一部分的重点不是耳朵,而是主角的处境,他辞职后蜗居,害怕出门,害怕房东,这里已经把他的基本精神状态写出来了,他首先被困住了。后来主角开始叙述他所听见的声音,那些声音从环境转为具体的武器,对主角造成的影响是很明确的。而这也是耳朵在消失之前不断忍受的酷刑。
主角想离开城市,想去陌生小镇送外卖,想脱离家人的期待摆脱所谓前途光明的工作,可是有太多原因还让他留在原地,迫不得已去接收那些烦躁的声音,还有那些风言风语,于是耳朵比他果断向前了一步,直接从他的头上消失了。它当然不是被谁偷走的,也不是一夜之间的病变,而是它终于受够了。
荒诞基于现实,文本的荒诞感是有说服力的,一个想逃却没有真的离开的人,他有脑,有心,他有太多害怕的东西,但是耳朵没有这些顾虑,它不需要在乎体面跟尊严,更不需要对谁交代一句我为什么要走,它就是承受到不想再接收更多,所以跑了。
所有事情都是有来由的,何况是不见的耳朵呢。耳朵走了,主角的思维才跟上去,这个顺序也是合理的,现实总有各种理由绊住我们,好像终其一生都只能照着别人的眼光和期待过活,若是可以,我希望我的耳朵在逃跑之前能够先告诉我,我愿摘下我的双眼和它一起到世界各地去探索。
喵喵念——
结尾很有意思,开头第一句也就埋下伏笔,不过前文大多还是以主角本身出发,耳朵的主体暗示还是弱了一点,若是能再补上耳朵对噪音的反应,比如发抖,或是发烧等等,会让最后它是自己溜走的呼应更加理所当然一点。
读来当然会想到果戈理的《鼻子》,但这篇不单纯是把荒诞趣味化了,而是把器官出走放到了现代人被困住的场景里,它是完全的感官罢工,而且基于现实逻辑更加合理,诠释得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