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了沈从文的《湘行散记》,感觉他的文字真是很美,特别有画面感。汪曾祺说,沈从文擅长用颜色,声音和气味营造诗境。读的时候,我就在脑海里想他描写的画面。我又读了他的《从文自传》,描写的是作者从出生到20岁的成长经历。
作者小时候不爱学习,老是逃学,因为他觉得书本没有意思,不如外面的世界学到的知识多。尽管回家就要遭受一顿毒打,但还是要逃学,外面的世界吸引力太大了。
他的自学能力特别强,在外面走一遭,就学会了不少技能。
后来他在各个军队谋差事,期间见过许多杀人如麻的场面,但描写这些场面,并不让人觉得悲恸,反而感觉死亡是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我想,可能处于两个原因:一是这样的场面作者见多了,动辄几千人头落地,已经麻木了。二是,写这本书的时候,作者很多亲戚仍然在军队里任职,不便过多去谴责。
作者只有小学文化,离开学校后,方对书本知识感兴趣,也后悔没有继续读书。
作者在部队中是任文职,由于写字好,他便刻意训练自己这方面的才能。有一段时间,他在一位治军有方、名誉极佳的军官处任书记,从而接触到很多古画、古籍。我想这也为后来作者研究历史打下了基础。
由于他的一个好友意外死亡,他便开始思考今后的路怎么走。
“好坏我总有一天得死去,多见几个新鲜日头,多过几个新鲜的桥,在一些危险中使尽最后一点气力,咽下最后一口气,比较在这儿病死或无意中为流弹打死,似乎应当有意思些。”到后我便这样决定了:“尽管向更远处走去,向一个生疏世界走去,把自己生命押上去,赌一注看看,看看我自己来支配一下自己,比让命运来处置得更合理一点呢还是更糟糕一点?若好,一切有办法,一切今天不能解决的明天可望解决,那我赢了;若不好,向一个陌生地方跑去,我终于有一时节肚子瘪瘪的倒在人家空房下阴沟边,那我输了。”
于是作者背起行囊,去了北京。“便开始进到一个使我永远无从毕业的学校,来学那课永远学不尽的人生。”
我最佩服作者的,是他的学习能力,对世界充满好奇,像一块海绵一样吸收知识,社会是一座大学校,只是因为有这样的能力,他才能以小学毕业的文凭成为大文豪。
【读书】星斗其文,赤子其人——读《从文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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