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麦
在心理学的所有学科里,我对人格心理学的喜爱度是偏高的,因为人格心理学研究人的行为模式,这让我感到很有意思,当然,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特有的行为模式。
现在越来越多人关注心理学,关注人格心理学,也很多专家对人格投入了精力,做了大量研究,于是就有很多“性格学说”横空出世。
课上学习人格心理学时,就有根据体液学说提出四种气质类型。其实这样的性格气质分类也很常见,各有各的分法,按照血型、星座是最常见不过的,还有黄帝内经里根据金木水火土的分类,还有九型人格理论、性格色彩等等,琳琅满目,各有各的根据,也各有各的说法。
曾经遇到过一个“典型”人格的朋友,他深信自己是九型人格中的第六型,即忠诚型。他说他自己对事认真负责,对时间感把握很好,面对改变容易害怕恐慌……他认为自己就是典型,并且在生活中、学习工作中,都是如此。
我感叹,竟然有这么强大的典型分类,那我也得看看才行了。于是我做了九型人格的测验,最后我得分最高的是助人型和和平型。助人型人格与人为善,喜欢社交,容易骄傲等等;和平型人格不善变,懒惰,屈尊就卑等等。
看了分析以后,我对大部分的说法还是比较认可的,于是我再翻看别的人格类型,我竟也发现有自己的影子,而且九种类型的人格基本上我都有沾边。那么我是人格分裂了吗?为什么我不是某一种类型的典型?
于是我又回到测验题目当中,才发现,从做题目开始,我就被牵着鼻子走了。
如果我在高中时做这个题目,估计结果出来的是领袖型人格。那时候作为班长的我,遇到“我希望别人能对我的观点认可,并跟着我一起这么做”这一类题,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打勾,然后我也理所应当的成为了领袖型人格。
这让我想起心理测验的时效性,那么我也认为这个九型人格的分类,也是有时效性的,两年后的我不可能和今天的我做题的答案一模一样,而出来的结果,也会因此产生变化。
既然人格类型可以改变,为什么有人却能成为某种性格的典型呢?
有一种心理效应叫做“暗示效应”,是指在无对抗的条件下,用含蓄、抽象诱导的间接方法对人们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影响,从而诱导人们按照一定的方式去行动或接受一定的意见,使其思想、行为与暗示者期望的目标相符合。
我想大概是暗示效应在作祟,给自己做性格类型分类以后,往自己身上“贴标签”,坚信自己就是这样的人,在不断的心理暗示下,也便成为了内心所划分的那种人。
这样子的分类,避免不了会把人的潜能给埋藏,局限了人的发展可能。
于是我越学越迷惑,既然认为这样的性格分类会把人给圈住,局限人的发展,那为什么还要研究人的性格气质呢?
我又再次回想但之前的做过的、所有关于气质性格分类的题目和结果分析,在这个过程当中,我的收获是更加认识了自己。
墨子在《天志上》写道,“我为天之所欲,天亦为我所欲。然则我何欲何恶?我欲福禄而恶祸祟。”此处的“我”非特指,而是泛指人类,墨子一语道破了人性的趋利避害原则。《大取》中亦有言,“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也,非取害也,取利也,其所取者,人之所执也。”这也是说人是趋利避害的。
而趋利避害未必一件坏事,通过大众简单的人格心理对自身的剖析,可以客观的认清自己,而认清不是为了给自己找不发展的理由,而是更好的突破自己。
然而其实人格心理也并不是一门简单的学科,在我学习心理测验量表的过程中,我是深有体会,常常会被信度和效度搞得晕头转向,偶尔还搞错原始分和标准分。
人格测验仅仅也只是一个参考,毕竟要把人格量化还是比较困难的,所以把分析结果作为标签贴在自己身上是万万使不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