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对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明确部署,强调要支持基层、体谅基层、成全基层,让基层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进一步要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精简优化考核指标,深化“六个纠治”。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在减负工作中承担着考核评价导向、基层组织权责厘清、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等重要职责,必须把减负要求融入组织工作各项职能,以组织担当推动减负从“治标”走向“治本”。
改进考核评价,是组织部门推动减负的关键着力点。 考核是指挥棒,考核方式不改,基层负担就难以真正减轻。中央层面专项工作机制会议明确提出,要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精简优化考核指标,引导干部直面矛盾、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组织部门承担着干部考核和党建考核的组织实施职责,应当以此为遵循,减少对痕迹管理的依赖,多到现场看、多听群众说,把日常掌握的情况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频次要统筹安排,能合并的合并进行,避免多头考核、重复考核。考核指标要突出实绩导向,把考核重点从“看台账、查痕迹”转向“看实绩、听口碑”,发挥考核评价对基层工作的正向引导作用。同时,要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从考核源头上防止层层加码的冲动。
厘清基层权责边界,是组织部门推动减负的制度基础。 基层负担重的深层原因,往往在于职责边界不清、权责配置失衡。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强调,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用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组织部门在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中承担着统筹协调职责,应当把清单制度的落实作为重要抓手,推动明确基层应当承担和不应承担的事项,从制度层面防止以“工作下沉”为名行“责任转嫁”之实。清单的生命力在执行,要把清单执行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督导内容,对随意摊派任务、变相转嫁责任等问题及时纠正,以刚性约束保障清单落地见效。
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是组织部门推动减负的组织保障。 减负不是减责任、减担当,而是要通过优化组织保障和资源配置,让基层有条件把该干的事干好。中央组织部召开的全国公务员工作推进会强调,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持续减负赋能,以更大力度建好建强基层公务员队伍-。组织部门在干部队伍建设中,要把减负赋能作为重要考量。一方面,要稳定基层工作力量,严格执行规范借调人员的有关规定,防止基层业务骨干被随意抽调到上级部门,确保基层有人干事。另一方面,要加强基层干部履职能力培训,围绕基层治理、群众工作、政策落实等重点内容,分级分类开展培训,提升基层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使减负释放出来的精力能够有效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实际成效。
组织部门自身带头,是推动减负落地的重要示范。 减负工作具有长期性、反复性,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在部署工作、开展调研、报送材料等方面应当带头执行减负要求。在安排涉及基层的工作任务时,要充分评估基层承接能力,统筹考虑人力、时间和资源投入,能合并的合并,能简化的简化,能通过现有数据调取的不再重复采集。要把减负情况纳入组织工作日常督导内容,建立常态化的监测和反馈机制,对反映集中的问题及时核实纠正。组织部门自身的作风过硬了,对基层的减负要求才能真正落到实处,组织工作的根基也才会更加牢固。
基层减负的成效,最终要由基层干部的工作状态和服务群众的实际效果来检验。组织部门把考核导向调准、把权责边界厘清、把队伍力量建强、把自身作风抓实,减负工作就有了制度支撑和组织保障,基层干部也才能真正把时间和精力用在为群众办实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