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学保辍,拒绝入户助学的妈妈
一天,忽然接到教体局的电话,说片区内有个小孩儿,已经九岁了,一直未入学。省教育厅根本公安户口系统,已经锁定这个孩子,要求学校联系家长,了解孩子情况,如果实在不能上学,学校就安排老师送教上门。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每个适龄儿童都必须入学。电话那头反复强调事情的重要性,要求学校迅速行动并向局里反馈。说完,还提供了孩子的姓名、住址及家长联系方式。
于是,我赶紧拨通了教体局提供的电话,了解一下孩子的情况。没想到接到电话以后,孩子的妈妈不客气地说:“我们不需要你们的帮助,你们也帮不了我,我知道自己孩子怎么样。”说完便挂了电话。
吃了个闭门羹,我便给村委主抓教育的负责人打了电话,想了解一下情况。负责人姓焦,焦老师无奈地说:“她的情况,全村有名,她为了拆迁分房,临时找了个四川人草草结婚,婚后夫妻怀了孩子,在拆迁截止日前三天把孩子剖了出来。早产儿,在医院呆了好长时间,出院后也没发现孩子有啥异常。随着孩子一点点长大,发现孩子不正常,老公也跑了,净身出户不要房也不要孩子,也不要感情。她现在在家照顾孩子,又组建了个家庭,生了一个女儿,现在就在家带着两个孩子。虽然大的已经9岁,但是大孩子还不如小孩子。”
听了焦老师的话,我感到很震惊,“生孩子这种事怎么能儿戏呢?为了一套房,弄个这样的孩子值得吗?”
焦老师在电话那头接着说:“还有更奇葩的呢!村里有个叫王向钱的,为了分房,跟老婆离婚,与丈母娘结婚。结婚后,把小舅子、小姨子的户口全迁到村里来了。户口迁来以后,又跟丈母娘离婚,再跟妻子复婚。这样丈母娘成了前妻,离婚不离家。真是为了分个房,什么礼仪廉耻,三从四德,都不顾了。”
“难道就没有人管吗?”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婚姻法》哪条规定不允许跟丈母娘结婚了?”我继续问道,“那村里不管吗?其他人就没有意见吗?又是分房又是分钱的。”
焦老师接着说:“像这种人没有钱,不享受村民待遇,分房时可以按成本价购买,但是比商品房要便宜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