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译文
龙图阁学士吴中复在担任江宁知府的时候,郡里的邮差不满于巡警的苛刻,于是就将巡警捆绑起来用鞭子死劲抽。结案以后,邮差并没有判死刑。
吴中复旧使用了便宜的权限,将带头的邮差诛杀了。其余的从犯都被流放了。故事出自吴中复的传记。
按:当时的厢军地位比较低,所以按照法律,邮差不应该被判死刑。但是吴中复手下还管理者其他军队,所以他使用了便宜的权限,将首恶诛杀。
这宽宥的事,大多都是律法规定的惩罚没有到位。这严惩恶人,都是在法律之外杀人。主审官员判决的差异,主要还是他们所处的情况有本质的区别,无论轻重都有他们的道理。
法律还是要遵守的,就算是以便宜的权限杀人,难道就不是法外杀人么?
02
原文
吴中复龙学知江宁府时,属郡邮兵苦巡辖者苛刻,辄共拘缚鞭之。及狱具,乃不应死。中复以便宜戮其首恶,余悉配流。奏着于令。见本传。
按:是时厢军无阶级法,故不应死。中复带本路兵马钤辖,故以便宜戮之。
夫宥过者,或纵舍于法中;惩恶者,或诛戮于法外。所以异乎议罪者,彼其处决有所推本,若轻若重无非法也。今法不应死,以便宜戮之,岂非诛于法外乎?
03
补
吴中复:北宋官员,被仁宗皇帝赐“铁御史”的匾额,可见这是一个刚正不阿的于是。不仅如此,他还好周人之急,在士大夫群体中很有威望。
厢军:北宋时期的“杂兵”,大体上是为了正规军(即禁军)服务的。
04
感
郑克,确实是像一个腐儒。这和军队有关的事情,几乎都需要特事特办,不能单纯的按照平时的法律来判决。因为,影响军队的案件如果处理的不到位,很有可能会引发灾难的结果。
我们站在厢军的角度来看这个事,铁定和郑克有不同的看法。当兵的被一群邮差绑起来,拿鞭子抽,这样的事实在是太过分了。想要安抚这些厢军,一定要给出比正常更为严厉的判决才行。
凡是都要讲究轻重缓急,在极端情况,法律是需要让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