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8.2)课程中的科学
1.逻辑学和心理学的方法
科学,指的是这样一种知识:它自觉的采取观察、反思、检验等方法,由此引申出相应的结论,其目的是建设一种稳固的、确定的教材。
科学是在环境中引起一定变化的活动所产生的结果;但作为结果的知识,科学的性质是活动的控制因素,而不是它的偶然因素。
科学标志着对任何知识的逻辑含义的实现,即向理解它的人展现能够推导出它的那些前提和它所导向的那些结论。
从学习者的角度看,科学的形式正是他要实现的理想,而不是它着手学习的出发点。
学生学习的是一门“科学”而不是处理日常经验中常见材料的科学方法。
一个人只有发现数学概念如何发挥作用以处理相应的问题,以及它们在应对这些问题时的具体效用,才算拥有了有关这些数学概念的知识。
2.科学和社会的进步
有社会兴趣的作业中产生直接的知识。科学是行动进步的中介力量。更重要的进步模式在于充实以前的目标并形成新的目标。
人们越来越快捷而稳当地实现他们的目的,但是他们的目的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停留在科学启蒙前的阶段。教育有责任利用科学在某种程度上改变想象和感受的习惯态度,而不是仅仅变成人们身体手脚的延伸。
理性是内在于经验的,它提炼过去的各种经验,把它们变成发现和发展的工具性因素。比起机械工具来,理智工具在相当程度上更为灵活。普遍化和抽象功能是对应的。普遍化是抽象功能应用在新的具体的经验上所发挥的功能——是抽象功能的扩展,用以澄清和指导新的情形。
要把经验的意义明确地表达出来,个人必须自觉地把他人的经验纳入自己的考虑中,必须努力找出一个既包括自己的经验,也包括他人经验的角度。
真正的科学理论是进入实践,扩展实践、把实践导向新的各种可能性的中介力量。
3.教育中的自然主义和人文主义
任何收到加强和保护的利益方,都不会轻易地舍弃自己已拥有的垄断地位。
不论自然科学对专家而言可能是什么,就教育目的而言,他就是关于人类行动的各种条件的知识。
知识之所以具有人文的性质,并不是因为它是有关人类过去的成果,而是因为它为解放人类理智和同情感所作出的贡献。任何教材,只要有利于实现这一成果,就具有人性的光辉;而任何不能实现这个成果的教材,甚至连教育性都谈不上。
概要:
科学代表了经验中认知因素的成果。旨在作出陈述来揭示信念的来源、基础以及各种结果。
通过把一个观念从它原来归属的特定语境中解放出来,并给它提供更广泛的联系,任何个人的经验结果都能为所有人所使用。因此,从哲学上看,科学根本上就是一般的社会进步的官能。(官能——如器官般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