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悦感引发的动机是明确的,快乐引发的动机是模糊的
我们面前有许多可选择的行动,这些行动能让我们获得快乐,但最终我们选择做哪项活动很大程度取决于其他的一些因素。比如,需要花多大的努力才能开始这项活动,可能从中获得什么
举个例子,吃牛排,刷抖音,读书,健身,都能带来一定程度的愉悦感,但是我可能要花费一段时间在吃牛排的路上,读书健身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刷抖音能带来高强度的刺激,我当下所在的情景会驱使我做出选择;而减少不悦是明确的,我饿了就去买吃了,站酸了就坐着.......
我们需要区分这两种不同的动机,因为这关系到我们采取的不同方法。
人们很难对一些无法为我们带来快乐或减少不悦的事物集中精神
如果我们正努力回忆一段痛苦的过去,或是说正努力读一本无法提供丝毫阅读乐趣的书,一些更为有趣的联想会随时趁机而入。我们一般无法终止这些令人愉悦的联想,除非另外一些更为有趣的联想吸引了我们。
我们有许多获得快乐的方法:闻令人愉悦的气味,观赏美景或艺术,听音乐,沐浴在微风中,洗热水澡,吃美味的食物,完成一项细致的工作,玩游戏,锻炼,读一本有意思的书,体验一种愉悦的情感,思考一个有意思的想法,沉浸于幻想,听喜剧,和朋友闲逛等
当我们能够通过投入一部分的注意力来获得快乐,就能够将剩余的注意力用来思考问题或者完成我们所选择的任务。
毕竟,下面这些也不是什么不快的事情:听音乐的时候做一些杂活,游泳的时候想一些无聊的事情,喝咖啡的时候写篇论文。在体验快乐的同时,我们充分利用了剩余部分的注意力。正是在这类经历中,我们才能逐渐能够获得更大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