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认识党校条例修订的里程碑意义,
扎实推进干部教育基本培训
——县委党校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集中学习发言提纲
刘晓静
2025年9月15日
根据县委党校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 年第六次集中学习主题:“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全面提升新时代县级党校办学治校质量水平”。我从8月3日以来持续关注,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条例》全文,以及“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负责人就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答记者问”,牢牢把握《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深刻把握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使命任务、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职责定位。紧密结合我县发展实际和干部教育培训需求,进行了一些思考,现将有关感悟汇报交流如下:
一、深入思考里程碑意义。党中央历来重视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非常重视党校的建设与发展,近十年来连续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2015年出台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2019年对2008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进行了重大修订和系统重性塑,时隔六年党中央在全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刻,又对党校工作条例进行优化完善。党校人应当深刻把握,这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在党的干部教育事业中的直接表现,这是二十大以来巩固主题教育活动成果的需要,这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对标领会《条例》的指南针作用。条例“坚持党校姓党,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重申了党校的性质定位,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教育培训干部和党员的主渠道、主阵地,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在总则中增加了“坚持系统观念”的原则,并在细则中作了明确规定。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重要范畴,其鲜明特征是注重事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条例》要求党校坚持系统观念,注重统筹谋划、整合资源,不断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党校教育和办学治校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提升党校事业发展的整体功能,就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统筹协同、整合资源力量。
三、准确把握《条例》的政策边界。《条例》严格规定党校教育培训的学制与时长,对各级党校不同班次、不同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的学制与时长,分别作出相应的量化规定,其中包括学制一般不少于2个月、1个月、3周、2周、3—5天等不同规定。基层党校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基地,培训党员的班次、学制由各地党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条例》对党校教学安排与课程占比,也给出一系列明确而严格的量化标准。例如,市(地)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总体教学安排中,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的比重不低于每学期总课时的70%。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主体班次都应当设置党性教育课程,党性教育课程的比重不低于每学期总课时的20%,1个月以上的班次应当安排学员进行党性分析。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举办的党性教育培训班次中,课堂教学的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50%。这些量化规定,体现了党校教育培训因材施教、因地制宜的对象化、分层化、时效化和规范化等特色。《条例》要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之间应当加强在教学、科研、决策咨询、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党校(行政学院)可以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视频培训班,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资源。再如,党校教学、科研、决策咨询一体化发展,加强党校(行政学院)人才培养、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党校(行政学院)实施综合性的教学、科研、决策咨询、管理和服务创新等,都是系统观念的生动体现与具体实践。其目的在于促进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运用系统观念,统筹上下、兼顾左右、纵横交错,融通内外、协调各方、相互合作,进行资源整合,共同办好党校。
四、守牢党校人履职尽责底线。《条例》明确了的党校的选人用人原则,对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首次提出国家举办的高校党委应当建立党校。这些规定既增强了党校系统工作人员的职业荣誉感,也对我们进一步提升党校办学质量满意度、党校工作辨识度、党校品牌美誉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党校教学形成了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能力培训三大板块,并且围绕这个教学布局规范教学内容,形成相应的教学计划、课程体系、教材体系,课程设置与开发、学科建设和规划、师资队伍建设、培训模式创新、教学指导和评估督导等,大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进而,党校系统开展优秀教学成果评选的基本门类和主要赛道的设置,也是按照教学布局有序展开。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要求高素质与高水平有机统一,主动引进政治素质好的高水平专家学者;选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课堂讲授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和先进模范人物、优秀基层干部按照规定担任兼职教师,建立健全兼职教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