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然辩证法简 义 第三章 物质的大自然-1-

第一节  物质


一、物质的含义

1.物质的一般含义

什么是物质?

生活中,人们一般认为物质指物的形体,又指自然产生的具体的某件实物,也特指人类社会创造的某种实如金钱、生活资料等。

在实际生活中,许多时候区分不清物质与物件。一般认为,就内涵方面而言,物质是永不均匀满布于时、空中的填充内容,其唯一属性是质量;物件指具体的事物。就外延方面而言,物质指所有的即事物,包括“精神物件”即事和实在的物;物件指某一具体的事物。大自然辩证法认为,物质是绝对的,物件是相对的,物质包含了物件。

在自然科学的历史中,古今中外许多学者都在研究物质。最早研究物质的本源和性质的是中国人,先后提出了“易学”、“道学”、“阴阳五行说”、“端学”等学说。

“易学”即阴阳说,最早见于商周时期的《易经》,《易经》是对大自然本身及各种各样的自然现象复杂性的一种高度抽象的总结。作者通过观察自然界的变化,提出了阴和阳两个范畴,将宇宙万物的变化归结为这两种势力的相互作用。阴阳说认为,阴阳的平衡和变化是万物生成的根本原因。《易经》对古今中外各个文化和学科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道学”即大道思想,春秋时期老子的《道德经》最全面的阐释了“老子辩证法”思想,第一个认为“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即物质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也是第一个提出“道可,道非,常道”的大道思想即对立统一规律是客观规律和普遍规律。

“易学”与“道学”共同形成中华民族的“易道文化”,易道文化是中华文化的根基。

阴阳五行说,战国时期齐国人邹衍在其代表作《邹子》中提出,阴阳五行说的提出进一步具体化了物质的构成。认为物质主要由金、木、水、火、土五种基本物质组成。

端说,战国时期的墨子在《墨子》中提出了一种类似于原子论的观点,称为端说。他认为物质在到达一定程度后就不再可分,类似于现代原子论的概念。

由于西方伪史的缘故,大自然辩证法哲学不引证欧洲十五世纪以前尤其是蒙古大军西征欧洲之前的所谓文献。

现代化学认为,化学中,拥有不同化学式是不同的物质,拥有同一种化学式而结构不同也是不同的物质。现代科学认为,物质的构成主要包括原子和分子。原子是化学元素的基本单位,由带电荷的质子、电子和中性的中子组成。原子通过不同类型的化学键结合成分子,而分子的组合则构成了物质的多样性。

现代物理学认为,物质为构成宇宙间一切物体的实物和场。世界上所有的实体都是物质,人体本身也是物质。除这些实物之外,光、电磁场等也是物质,它们是以场的形式出现的物质。简单点说,就是实物粒子和场统称物质或者有能量(质量)的统称物质。

现代科学对物质的认知更加精细和具体,通过实验证实了原子和分子的存在。化学元素和化合物的性质得以清晰解释,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现代科学对物质的认知绝大部分是从微观的角度观测的,很少对立统一的看问题。

从物质的对立性(相对性)看,物质的种类形态万千,物质的性质多种多样。气体状态的物质,液体状态的物质或固体状态的物质;单质、化合物或混合物;金属和非金属;无机物和有机物;天然存在的物质和人工合成的物质;无生命物质与生命物质以及实体物质和场物质等等。物质的种类虽多,但它们有其特性,那就是能够被观测或被理论预言,且具有质量和能量。

当然,随着科学的发展,人类对“物质”的认知也跟着进步。


2.  物质的哲学含义

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是独立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实在。世界是物质的,世界统一于物质。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意识是物质高度发展的产物。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时间和空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

大自然辩证法进一步认为,物质是指大自然本身,即整个大自然就是物质,物质是一个既统一又对立的整体,物质是独立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实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空间和质量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换言之,运动、空间、质量是大自然(宇宙)物质三要素,三者是物质的根本的固有的特征。物质的三要素体现了物质在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同时具有的对立统一规律、客观性与主观性、普遍性与特殊性。


二、物质的对立统一规律


大自然是整体性与部分性相统一的的物质世界,部分统一于整体之中,整体包含着部分。大自然是绝对与相对相统一的物质世界,相对统一于绝对之中,绝对包含着相对。这,也就是客观的大自然。老子《道德经》云:“道可,道非,常道。”,亦即:大自然是绝对的,同时大自然又是相对的,这就是常见的对立统一的大自然。

对立统一是大自然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是大自然即是物质的整体性与部分性相统一的客观体现,是物质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相统一的客观体现。

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物质)第一定律,其公式为  1=1/2^n  n≥0

对立统一规律概括起来一句话:一分为二,由二合一。


1. 物质的统一性

大自然是一个统一的物质整体,并且是一个对立统一的物质整体。人类所能感触到的和所不能感触到的各种各样的都属于这个统一的宇宙(物质)。也就是说,万事万物皆统一于这个宇宙整体,在这个宇宙中,各种各样的事物无穷无尽,举不胜举。老子《道德经》第十四章云:“…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世界是物质的世界,世界统一于物质。世界作为一个统一的物质整体,看不透,听不尽,摸不全。老子《道德经》第十四章云:“视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希”即物质(大自然)这种看得到的与看不到的对立统一的现象,“夷”即物质(大自然)这种听得到的与听不到的对立统一的现象,“搏”即物质(大自然)这种摸得到与摸不到的对立统一的现象。“希”、“夷”、“微”就是大自然的对立统一的具体体现。在人类历史长河中,所有的宗教和唯心主义都是否认世界统一于物质,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愚弄人民群众和剥削人民群众。因此,承认宇宙统一于物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础的基础,否则都是在忽悠人民群众。

现代物理学认为,物质为构成宇宙间一切物体的实物和场。世界上所有的实体都是物质,人体本身也是物质。从现代物理学对物质的定义看出,现代物理学只从对立性角度观测宇宙(物质,不从统一的统一的角度观测宇宙(物质)。现代物理学所谓的宏观和微观宇宙(物质)本质都是从宇宙(物质)部分(相对)的角度观测研究并定义的,现代物理学错误的把所能观测到宇宙(物质)的一极小部分片面的的当成了宇宙的全部,例如“宇宙大爆炸假说”。而不注重既要研究宇宙的统一性又要研究宇宙的对立性,只注重一味地研穷宇宙的对立性即相对性,最终只有在迷茫中沦为了有神论者,像著名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


2. 物质的对立性

物质(宇宙)的对立性以物质(宇宙)的统一性为前提,也就是说,物质的相对性以物质的绝对性为前提,物质的部分性以物质的整体性为前提。筒单的说,对立就是在统一中分化,一分为二又合二为一。

大自然作为一个统一的物质整体,其在空间(存在)方面体现为无限大又无限小,在运动(发展)方面体现为无生无死又不断新陈代谢。中国的先哲们早就提出:大自然“其大无外,其小无内。”,也就是说,大自然无边无际又无限可分,同时大自然不生不灭又生生不息。

1.  空间的对立性

对立统一规律公式  1=1/2^n  n≥0  证明物质无限可分,《庄子》云:“一尺之锤,日取其半,永世不竭。”。庄子之言就是讲物质的相对性,亦即物质无限可分。

1955年1月15日,伟人毛泽东据物质无限可分的哲学理念,精准科学的指出基本粒子(质子和中子)也是可分的。1978年,在夏威夷举行的第七届世界粒子物理学讨论会上,诺贝尔物理奖获得者格拉肖提议将基本粒子命为“毛粒子”。

根据对立统一规律公式 1=1/2^n  n≥0  ,大自然辩证法认为,物质(大自然或宇宙)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同时又无限可分为多种多样的具体的单一事物,大到星系、星系团,小到光子、电子、量子、中微子以及夸克。根据物质的相对性和无限可分原理,

我们银河系和仙女星系自身所处的拉尼亚凯亚超星系团(范围达到5.2亿光年)也不是宇宙中最大的物体,只是相对性的更大;物理学界认为夸克与中微子是宇宙中最小的粒子,不可再分。夸克是物质性的基本粒子,是构成物质的基本单元。它是唯一一种能经受引力、电磁、强相互作用和弱相互作用四种基本力的基本粒子,也是唯一一种已知基本电荷为非整数的粒子。夸克具有分数电荷、质量和自旋等各种固有属性。而中微子也是一种基本粒子,属于轻子家族,目前没有证据表明它由更小的粒子构成。中微子的主要特性包括:基本性质,中微子不带电,质量极小,自旋为1/2,以接近光速的速度运动。相互作用,中微子与其他物质的相互作用非常微弱,这使得它们能够几乎不受阻碍地穿过正常物质,因此很难被检测到。类型,已知的中微子有三种类型:电子型中微子、μ介子型中微子和τ子型中微子,每种中微子都有对应的反粒子,称为反中微子。产生方式,中微子可以在原子核内的质子和中子相互转化时产生,例如在β衰变过程中。

但大自然辩证法认为,夸克、中微子、也不是宇宙中最小的物体,只是相对性的更小。基本粒子也仅仅是相对于目前而言,宇宙中不存在着所谓的基本粒子,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必然会发现更微小层次的物质如甲子、丙子、戊子…。

2. 运动的对立性

物质在运动方面的对立性体现了物质发展的对立性,也是物质的相对性和部分性体现。在整个大自然中,物质不灭,但组成物质的各种各样的物体又生灭更替不断发展。宇宙中,大到各个星系、星球,小到动植物、微生物,统统都在不断新旧更替地运动和发展。

例如,我们的祖先太阳就是如此。

太阳的诞生始于大约46亿年前,当时宇宙中的一团气体和尘埃因引力作用逐渐聚集在一起。由于材料的堆积,太阳心核中的密度和温度不断上升,最终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氢气球。这个巨大的氢气球就是我们众所周知的太阳。

太阳在年轻时期形成了一个燃烧的核心,核心中发生了核聚变反应。在核聚变反应中,氢原子核融合成氦原子核,释放出巨大的能量。这种能量迸发形成了太阳的光和热,使其成为一个光辐射极强的恒星。

太阳的核心中氢的聚变反应在数十亿年间稳定进行。在这个过程中,太阳不断释放出高温和高能量的光和热。这些能量通过太阳辐射到宇宙中,维持了地球上的生命。

太阳的核心的氢燃料消耗殆尽时,核聚变反应将不再继续,太阳的生命到此结束从而转化为其它的物体…

虽然我们无法见证太阳的衰老和死亡,但太阳尚且如此生死更替,何况人类社会?在宇宙中,太阳相对性的存在与发展,人类社会也是凭借着物质的对立性赖以代代相传。

唯物辩证法认为,运动统一于发展之中,运动是物质的存在形式和固有属性。它包括大自然(宇宙)中的一切变化和过程。

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这意味着事物总是在不断地进步,旧的形态被新的形态所取代的运动过程。换言之,发展是运动过程,是全面的运动,是辩证的运动。

发展一般是指事物前进的变化,反映着事物是从由高到低,或者是由简单变复杂的更替过程。

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运动过程,这个运动过程是指仼何事物都有其产生、成长和灭亡的运动。单一事物产生的标志就是新事物的出现,而单一事物灭亡的标志就是旧事物的消失。运动的对立性完全体现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无论是新事物的产生还是旧事物的灭亡。


三、物质的客观性与意识的主观性

1.  物质的客观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类的意识而存在并能为人类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

大自然辩证法认为,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类的意识而存在并能为人类的意识所部分反映的客观实在。

中国的先哲们早就提出:大自然本身无边无际且不生不灭。无边无际是大自然的客观存在,不生不灭也是大自然客观存在的体现。

老子《道德经》第四章:“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 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此章讲的是物质即大自然本身的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的在“三皇五帝”之先就已经存在了,也就是说物质的对立统一规律也具有客观性、普遍性,是物质的固有的根本规律。换言之,对立统一规律是物质运动的根本规律,是大自然的总规律。

“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类的意识而存在”说明了物质是客观存在的,具有绝对性和普遍性。

在宏观方面,作为一个整体物质的大自然(宇宙),当然是具有绝对性的和普遍性存在,是不容置疑的,俗称“天生”的。

微观方面,大自然(宇宙)是无边无际的同时又无限可分,是对立统一的大自然。这种现象也是绝对的普遍的不容置疑的天生的自然现象,这种现象在意识或者说三皇五帝产生之前就已经普遍存在了。物质的客观性决定了宇宙是超脱了生死的,宇宙不生不灭的客观性从而无情的否定了“宇宙大爆炸假说”和“奇点假说”,更加无情的否定了西方文化的“上帝是造物主”的主观的荒谬言论。

“并能为人类的意识所部分反映的客观实在。”则说明了大自然(宇宙)是无限的、绝对的,人类的意识(认识)却是有限的、相对的。同时也承认了“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类的意识而存在”。

那么,这种“客观实在”就不能全面“为人类的意识所反映”而只能是“为人类的意识所部分反映的客观实在。”。老子《道德经》第三十五章云:“…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可既。”《道德经》告诉我们:天地之大,看不透,听不全,用不完。

“宇宙大爆炸”所观测到的物质空间仅仅是无整个边无际的宇宙空间的极小部分,所观测到的物质(星球或星系)的运动也是整个无边无际的宇宙运动的极小部分。宇宙大爆炸论以偏概全、以点概面,明显违反了大自然辩证法规律和存在明显的逻辑矛盾,其明显的主观意识违背了物质的客观性。

2. 意识的主观性

意识是自然界和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它是从一切物质的反应特性逐步发展而来,经历了从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到高等动物的感觉和心理,最终形成人类的意识。

意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主观反映,其内容源于客观世界,形式则是主观的。

意识是有局限性的,且不说浩瀚的星系团,即便是眼前一条小金鱼,也无法做到全面的直接观测它,大自然只让你看到小金鱼的一面,另一面被隐藏了起来。看到了前面就看不到后面,看到了外面就看不到里面。这,就是大自然的相对性体现。

正由于意识的主观性受到大自然规律的限制性,在宏观方面,人类所观测到的宇宙没有最大,只有更大。人类所能观测到的宇宙只是宇宙极小极小的一部分,例如人类所观测到的银河星系或更大的星系团,也仅仅是宇宙的一个小角落,天文学家、物理学家统统都是在盲人摸象而已!因为,宇宙是无边无际的!!

微观方面,人类观到宇宙中的细微物体没有最小,只有更小。即便在宇宙极小的这一宏观部分中人类还直接观测不到更多的的更微小的物体,但这些观测不到的更微小的物体又是客观存在的。就像质子、中子、夸克和中微子一般情况下肉眼是无法观测到的,然而它们都是存在的。又像黑洞,它客观存在但人类又无法直接观测到它…(篇幅限制,本节不多论述意识的主观性)

意识一方面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并具有能动作用,如指导实践、调控行为和生理活动。同时另外一方面意识也能错误地反映客观事物,并具有破坏作用。例如各种宗教的形成、各种各样的违法乱纪和犯罪…意识具有积积的一面,同时又具有消极的一面。善与恶是人性的一体两面,所以,做人就要多行善,少行恶。西方宗教文化的“性恶论”与儒家文化及佛家文化的“性善论”都是片面的错误的观点。道家文化则是从人性的两面性出发,提倡扬善弃恶。扬善弃恶才是人道,才属于顺天而行的德行,才是正道。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意识活动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和计划性,积极运用则能够正确指导人们的行为和决策,为人民服务。另外,意识还能够进行创造性思考,提出新的解决方案和创意,为人民服务。

从积极的方面而言,意识通过指导实践来改造客观世界,同时也调控人的行为和生理活动,确保个体与环境的和谐共处,从而达到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老子《道德经》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类历史中,体现意识的积极性的典型有二:

一是毛泽东思想,二是内观养生技术。

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代表,是现代唯物辩证法的精髓,是中国无产阶级革命胜利的法宝,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基石。

关于历史唯物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及实现共产主义的方法论,以毛泽东思想为代表的唯物辩证法已经阐述得很好了,大自然辩证法勿须班门弄斧。

人类历史上,传承于中国上古时代的“内观养生技术”是易道文化中的一部分。“内观养生技术”同样利用了意识的主观能动性,达到天人合一的目的。“内观养生技术”遵循的是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而不是宗教唯心主义的那一套迷信思想。

“内观养生技术”还遵循生化物理学规律,其规律核心为“法拉第电磁感应现象”

磁生电现象是英国科学家法拉第最早发现的。其原理是:当闭合电路的一部分导体做切割磁感线运动时,在导体上就会产生电流的现象。这种现象也被称作电磁感应现象,产生的电流叫做感应电流。

磁生电现象的公式是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其数学表达式为:

ε = -NΔΦ/Δt

其中:  ε 表示电动势(单位:伏特,V),相当于活性生物电。

N 是线圈的匝数,当于身体内部主要部位(导体)。

ΔΦ 是磁场穿过线圈的磁通量的变化量(单位:韦伯,Wb),相当于人脑电波α波磁场(意识磁场)。

Δt 是时间的变化量(单位:秒,s),相当于内观的时间(强度)

这个公式表明,电动势的大小与线圈的匝数和磁通量的变化速率成正比。磁通量的变化速率越大,电动势就越大。

内观养生技术:在清醒、安静、闭目条件下,在一定时间内重复内视自身主要部位,从而产生有益健康的人体活性生物电。

在内观条件下,人脑电波α波(大脑α波的频率通常为8-13Hz,其幅度一般为20-100μV)转化为人体磁场后对自己的身体重复绕圈从而产生生物电。

在产生适量的活性生物电过程中,出现的许多新的生理现象均由活性生物电引起,例如一些组织器官的非常功能。

脑电波波α波在内观条件下产生活性生物电是共性的,是客观的,具有普遍性,可复制,可传承普及;但由活性生物电产生的各种各样的生理现象是个性的,具有特殊性,不可复制,更不可传承普及,否则会沦为迷信的唯心主义。

也就是说,我们要善于把握事物的本质,而不是被事物的次要的现象所迷惑。老子《道德经》云:“…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有利于身心健康,才是王道!内观养生技术有益于身心健康,唯物辩证法有利于身心健康,且两者皆有利于社会健康发展,皆是意识积极性的体现。

从消极的万面而言,意识具有局限性,意识往往通过片面的错误的认知而破坏客观世界。最有代表性的例如各种宗教战争、种族战争、私有制战争等,其次是各种各样的环境破坏…人类社会中,各种各样的错误认知都是意识的局限性造成的。老子《道德经》云:“知不知,善;不知知,病。”。《道德经》告诉我们,要知道自己的认知是有限的,就要积极创造条件避免认知的片面性造成的破坏。怎么个积极法?那就是: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也就是说,顺天之道即:“认真学习唯物辩证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共产主义而奋斗一生!”。

物质的客观性与意识的主观性强调了物质与意识之间的相互作用和依赖,提示我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主观与客观的关系,既要尊重客观规律,又要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积极避免意识的破坏作用。


四、物质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物质的普遍性,就在于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的总根律或者根本规律普遍存在于大自然的各种各样的事物中,这种现象在生物学中叫“遗传基因”,在物理学中叫“全息性”,佛家哲学称“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值得注意的是,佛家哲学并没有讲出个所以然来,释迦牟尼当时所处的语言水平加上没有文字从而限制了当时佛家哲学的表达能力。据考证,当时的尼泊尔王国没有文字,即便是后来有了文字,也表达不出来。因为,只有完全体现大自然辩证法的汉字才能既讲得清其然,又讲得清其所以然来。

世界(宇宙)是由物质构成的,物质是不断运动不断发展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

物质的特殊性在于物质的部分性与相对性,也就是说,物质的特殊性在于物质的对立性。事物的对立构成了事物的发展,换言之,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事物的变化和发展。同时,万事万物中的每一个个体也是在不断发展的,个体事物的发展是发展的特殊性体现。

现代物理学认为,物质为构成宇宙间一切物体的实物和场。世界上所有的实体都是物质,人体本身也是物质。宇宙中各种各样的物体的存在与发展都是物质的特殊性或者说个性体现。宇宙中不在在绝对均衡的物体,更没有绝对同一的物体,物质具有唯一不二的客观属性。宇宙中,没有一模一样的地球,也没有一模一样的秦始皇。数学公式中,1=1只是相对而言的,是有条件的。就对立性和特殊性而言,1≠1,用发展的观点看,同样1≠1,你自己也永远不会是原来的你。

物质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用一句话形容,就是:“道在我中,我在道中。”

物质除了具有对立统一性、客观性与主观性、普遍性与特殊性外,还具有平衡性与不平衡性、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上述属性在对立统一规律中都有相关论述,故不多重复。


总而言之,世界是统一的物质整体,物质世界是不断运动和发展的。大自然无边无际又不生不灭,同时大自然中的物体多种多样且生生不息。这,就是我们的宇宙,我们的大自然。



(郑裕波 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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