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培训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一环,公务员能
力和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国家公共部门的运转,关系到国家行政 能力。通过上文对西方几个国家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分析和我国 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分析,比较出了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中存在 的一些问题,也得出了国外公务员培训制度中的优点。
我国现行公务员培训制度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没有完备的公务员培训法律。我国目前对公务员实 施培训依照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实行)》这两个文件,这两个文件对于培训制度的原则以及顶层设计做了说明,缺少对培训的程序、时间、方法、师资等其他各个方面更加详细明确的规定。我国还缺少一个完整的,只针对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法律规定。缺少配套的培训制度法律法规是会对我国公务员培训发展起到一定制约作用的。相比较外国公务员培训制度,英美早就出台了相关的培训制度法规,对于各级各类公务员的培训都做了细则说明,而不是只有一个纲 领性文件;加拿大每年的培训经费很高,也正在制定一部有关 培训经费的法律来保障培训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国的实际,应该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公务员培训有法可依,尽早纳入法制化。
第二,我国公务员培训机构不健全。我国公务员培训大部 分是由党校、干部学院、行政学院实施,也有机关单位委托外部组织或和外部组织合作共同来承担培训,没有将培训项目外包给其他组织的情况,培训机构单一。中央和地方的公务员培训是分开的,资源不能做到有效的共享,特别是基层公务员很难接受到高级别的培训。相比之下,西方许多国家的公务员培训机构逐步交给市场,培训机构多元化,有的甚至建立了培训机构的竞争机制。比如加拿大政府将一些培训项目通过招标等形式,外包给相关大学、相关协会组织、社会上的其他有资质的机构。英国在对培训机构的选择上,早就交给市场,不再接受政府资助,培训对象根据需求自主选择培训项目,自己交学费。交给市场的培训可以用需求来驱动培训目标的实现。因此,我国的公务员培训机构要整合资源,可以尝试逐步将一些培训项目外包给其他非政府组织,加大对培训机构资质的审核和监管,培训机构自负盈亏,政府只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培训项目的实施由专业的机构去做。这样既节省培训经费,又能做到培训的专业性。在培训经费方面,建议可以探究多元融资的渠道,改变以往单靠政府拨款的方式。当然,当培训逐步市场化后,经费也将 市场化,政府财政负担将大大减少。
第三,缺少培训质量评估环节。培训质量评估作为培训制度中重要的一环往往被我们忽视,培训质量评估是对培训项目实施的情况、培训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培训方法是否科学等方面的具体反馈,进行培训质量评估能够有效地改进培训工作。外国的公务员培训却有着完整的质量评估体系,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和手段,对培训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都有评估,重视培训工作每个阶段质量的反馈。比如,英国公务员培训时会用调研的方法,对培训需求进行分析,聆听培训机构、培训主管部门等对此次培训项目的意见,也会征询培训对象的需求。 这是对培训项目实施前的评估。培训项目实施过程中,也非常 重视质量评估。例如,加拿大会对培训对象发放调查表,或举行 座谈会,在培训项目即将结束时进行,所有参与培训的公务员 都要对培训项目进行满意度评价,最终将满意度调查的结果录入到系统中,以便日后的跟踪管理。国外重视对培训效果的质 量评估。法国会在一个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美国会在培训结束后的一段时间,以发放问卷调查、电话访谈或是面谈的形式,向培训对象本身、同事、上级等相关人员了解培训对象在培训前后的差别,关注培训对象是否真的学以致用。因此,我国应该建立有自己特色的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环节,重视培训质量评估,运用科学的评估手段和技术,重视培训质量的反馈。
总之,我国的公务员培训制度还需要不断地完善,充分借 鉴国外公务员培训制度中的优点,建设符合我国实际情况,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培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