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的发展浪潮中,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健全有利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考核评价体系,已然成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关键之举。这不仅关乎党员干部个人的成长与发展,更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从政行为中的具体体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完成党的使命任务的必然要求。党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就决定了党员干部必须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从实际情况来看,一些地方和干部存在脱离实际、盲目举债搞建设,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统计造假等问题,这些都是政绩观错位的表现。这些错误的行为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资源,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也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是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抓手。一方面,要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突出政治素质考核,强化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考核,确保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 。突出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安全感作为重要考核标准。例如,在一些地区的考核中,不再单纯以 GDP 增长论英雄,而是增加了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科技创新等指标,引导干部更加注重全面发展。另一方面,要改进考核方式方法。扎实做好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等工作,强化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加强约束性指标设置,注重深入基层干部群众,多听取群众的感受和评判。比如,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群众满意度调查,让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考核结果的运用也至关重要。要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奖惩激励紧密挂钩。对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有作为、有成绩、有贡献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优先使用或晋升职级;对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担当不作为的领导班子和干部,严格依规依纪处理。同时,根据考核反映的不足,加强干部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促进干部补齐短板弱项。
健全有利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考核评价体系,还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执纪。建立健全政绩观教育培训制度,让干部深刻认识正确政绩观的内涵和重要性。加强考核监督制度建设,严肃查处考核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真抓实干,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在实际工作中,还需不断总结经验,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持续优化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其真正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