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苏轼到朝廷去告上司的状,然后呢?】
早晨聊天,说到有人不喜欢苏轼,理由是他每到一处,都与上司搞不好关系,一去就撕逼,很不好。
有人不喜欢,很正常,也是个人的选择。不过说到与上司搞不好关系,我印象中只有在凤翔的那一次,上司陈希亮对他很不客气,他自然是不服气,还利用写政府宣传文章的时候恶心人家。那时候他才28岁,不懂事,后来很后悔,写过很多诗文表示歉意。老陈自视为苏轼的长辈,也比他年长许多,宽宏大量,并不追究。后来苏轼还与老陈的儿子陈慥结为莫逆。
不过今天刚好读到这首《浣溪沙》,词句很美,一般解释都重在词中的感叹与哲思,其实,这背后有一个苏轼告状的故事。而且正是因为他告状,朝廷才把人家召回,离开杭州。而这首表达了“深情厚谊”(百度评价)的词,是不是恰好说明了苏轼的虚伪呢?
【浣溪沙·送叶淳老】
宋哲宗元祐六年(1091)正月十八,浙江杭州
阳羡姑苏已买田。相逢谁信是前缘。莫教便唱水如天。
我作洞霄君作守,白头相对故依然。西湖知有几同年。
我们慢慢看。
先了解一下两个人的背景关系:
苏轼当时是杭州知州,叶淳是朝廷派来的“转运副使”,这两个官职的区别我列在下面,有兴趣可以看看,总之叶淳是省级干部,直属中央的外派要员,而苏轼只是杭州市的市长,官阶差了一到两级。
但两个人是同年进士,相当于广义上的同学,在宋朝,这是很重要的人脉。
词的字面意思很简单:
我们都在阳羡和姑苏买了地,在杭州相逢真是前世有缘啊。好在我们买房的小区比较近,将来还是可以做邻居。
不如让我退休,到杭州的洞霄宫谋个闲置,而你留下作杭州太守。这样,咱俩还是可以白头相对,叙旧喝茶。讲真,在杭州又能有几位同届的老同学呢?
那,苏轼的告状又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那年浙江遭受灾伤,作为杭州知州的苏轼极力主张将救灾粮的大部分用来赈济杭州之民,叶温叟不相信杭州的灾害比旁边的州郡更严重,于是亲自前往视察,认为苏轼所言不符合事实。恰好赶上朝廷发下度牒换钱买粮,苏轼打算把其中的一半都给杭州,这便与叶淳发生了极大的矛盾,叶淳说:苏公急于赈济杭民,是从知州的立场出发,叶某作为一路转运使,必须主持公道,哪里的灾害重就多给那里一些。苏轼大怒,多次弹劾叶淳。朝廷不得已,只得召叶淳回朝。
对事不对人,苏轼很真诚
上面这个故事,是叶淳的侄儿叶梦得在他的笔记《避暑录话》中记载的,值得采信。
根据叶梦得的记载,苏轼作为杭州市长,有点本位主义的,在上报灾情的时候,也发挥了文学家的夸张,而叶淳则想另行分配。
我读了苏轼对叶淳弹劾的原文(附在后面,有兴趣可以看看),那叫一个着急上火,有理有据,铿锵有力,说这比救济款本来是自己专为杭州申请的,其他州郡并没有申请,现在中央批了,叶淳竟然只拨给杭州10%,太不公平!就算是拿去分配,也要看人口和纳税情况嘛。他列举了详细数据,并在最后还贴了一个即时贴,总结要点,希望杭州能拿到赈灾款的50%以上(虽然还不够),希望老叶别插手,先回京享清福。也只是希望对方调离岗位,并不涉及职务升降,而且,北宋的职务流动性本身也是很大的。
不过叶淳原本就是苏州人,所以苏轼也并不希望对方背井离乡太久,而自己作为异乡人,倒是已经把苏杭认作故乡,还祈愿能白首相对呢。
我觉得,他们私交不错,所谓对事不对人,苏轼对朋友的态度还是很真诚的。
【东坡日历】
2025年2月15日,周六,乙巳蛇年,农历正月十八
43岁,是日,神宗诏奖谕防洪功。轼。宋神宗元丰元年(1078)正月十八,时任徐州知州。
45岁,是日,赴黄州团练副使任途中。蔡州(河南驻马店)道上遇雪,次子由韵二首。轼。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正月十八。
52岁,是日,傅尧俞、王岩叟入对,续论我。轼。宋哲宗元祐二年(1087)正月十八。
56岁,是日,在钱塘(浙江杭州),叶温叟(淳老)罢转运副使。赋《浣溪沙》(阳羡姑苏已买田)送之。继任者乃王哲(微之)。轼。宋哲宗元祐六年(1091)正月十八,时任杭州知州。
这里还有一份皇帝颁发的嘉奖令,可惜就在这一年,苏轼就从湖州任上给抓走了。啊呸!
《神宗皇帝奖谕苏轼敕》
宋神宗元丰元年(1078)正月十八
敕苏轼,省京东东路安抚使司转运司奏,昨黄河水至徐州城下,汝亲率官吏,驱督兵夫,救护城壁,一城生齿并仓库庐舍,得免漂没之害,遂得完固事。河之为中国患久矣,乃者提溃东洼,衍厦徐方,而民人保居,城郭增固,徒得汝以安也。使者属以言,朕甚佳之。
附1. 转运使的职责与地位
职责:
1)财政与漕运:掌管一路(北宋行政区划“路”相当于省一级)的财赋征收、转运,负责将地方物资调配至中央或前线。
2)监察地方:监督州县官员,考核政绩,纠举不法行为,是中央控制地方的重要手段。
3)部分行政权:兼管刑狱、民生事务(后期职权逐渐被提刑司、提举常平司等分权)。
地位:
1)转运使属于路(省)级监司,管辖数州(一路通常辖10余州),使以财政、监察为核心,代表中央集权,是中央直属的“外派大员”,直接对皇帝和中枢(如三司)负责,代表中央管控地方。
2)官阶通常为从四品至正五品,属于高层文官,地位远高于州级官员。
2.知州的职责与地位
职责:
1)州级行政:全面管理一州(市)的民政、司法、赋税、治安等事务。
2)军事权:兼管地方厢军(地方驻军),但实际兵权受中央和路级机构制约。
地位:
1)知州为州(市)级长官,官阶一般为正六品至从五品,直接对路级监司(转运使、提刑司等)负责,受其监督。
2)知州侧重地方具体行政,但受转运使的考核与制约。
北宋通过转运使等路级监司分割地方权力,形成“中央→路→州→县”的层级控制。转运使作为中央代理人,地位和权力均高于知州。但两者职权交叉较少,转运使不直接干预州务,而是通过监察和财政手段制衡地方。
附2、论叶温叟分擘度牒不公状
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二月十八,浙江杭州
元祐五年二月十八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杭州苏轼状奏。今月十七日,准转运使叶温叟牒杭州,准尚书礼部符,准元祐五年正月二十六日敕,勘会两浙、淮南路,见系灾伤,民间谷价涌贵,虽已降指挥,减拨上供斛出粜,及依条赈恤外,窃虑所用斛数多,不能周足,牒奉敕各出给空名度牒三百道,付逐路转运、提刑、钤辖司,分擘与灾伤州、军,召人入纳斛或见钱,籴入官司封椿及诸色斛,添助赈济支用者。省部今依准敕命指挥,出给到空名度牒三百道,并封皮,须至符送者。符当司主者候到,一依前项敕命指挥,及照会元亦敕令,疾速施行,仍关提刑、钤辖司及合属去处,不管稍有违误者。当司契勘,杭、越、苏、湖、常、秀、润、衢、婺、台等州灾伤放税,除衢州放税只及二厘下至灾伤更不拨外,今将杭、越等九州放税钱数衮纽,每州合得道数,须至行遣数内杭州三十道者。
臣看详上件敕旨,为两浙、淮南路灾伤,各出给空名度牒三百道,付逐路转运、提刑、钤辖司,分擘与灾伤州、军。转运司既受上件敕旨,即合与提刑及浙东西两路钤辖司商量分擘,仍须参州郡大小、户口众寡及灾伤分数,品配合得道数,依公分擘。今来转运使叶温叟,因出巡苏、秀等州,在路受得上件敕旨,便敢公然违戾,更不计会提刑及两路钤辖司,亦不与转运判官张璹商议,便一面擅行分擘,内杭州只得三十道。切缘杭州城内,生齿不可胜数,约计四五十万人,里外九县主客户口共三十余万。今来检放水旱,虽只计一分六厘,又缘杭州自来土产米谷不多,全仰苏、湖、常、秀等州般运斛接济,若数州不熟,即杭州虽十分丰稔,亦不免为饥年。自去岁十月以后,米价涌长,至每九十足钱。近岁浙中难得见钱,每九十便比熙宁以前百四五十,因粜常平米,每日不下五六万人争籴,方免饿殍。今来圣恩优恤,一路委自提、转及两路钤辖司分擘度牒,而温叟独出私意,只分与杭州三十道。内润州人户比杭州十分才及一二,却分得一百道。其余多少任情,未易悉数。致杭州百姓例皆咨怨,将谓圣恩偏厚润州,不及杭州。不知自是温叟公违敕旨,任情分擘,须至奏陈者。
右臣先于二月四日奏,为杭州诸县出粜官米,自二月至六月终,阙三万余石,乞特赐度牒二百道召人入中米。外县吏民日夜企望朝廷施行,虽大旱望雨,执热思濯,未喻其急。度奏状未到间,已蒙朝廷施行。乃是圣明洞照数千里外事,有如目覩。今乃为转运使叶温叟自出私意,多少任情,以杭州众大,甲于两路,只分与三十道,吏民惊骇,莫晓其意。
臣窃原圣意,盖谓提刑专主赈济,钤辖司专管灾伤盗贼,故令转运司与两司同共相度分擘。今温叟并不计会两司及转运判官,直自一面任意分擘,牒送诸州,更不关报钤辖司。臣忝为侍从,出使一路,温叟似此凌蔑肆行,臣若不言,必无人更敢论列。况杭州见今里外一十九处开场粜米,籴者如云,虽寄居待阙官员,亦行差请。杭人素来骄奢,本以籴官米为耻,若非饥急,岂肯来籴?此皆温叟与诸监司所共目睹。今来只分三十道,深骇物听。
切缘度牒三百道,约直钱五万余贯,所在商贾富民为之奔走汹动,而温叟一面任意分擘,更不计会逐司,岂得稳便?兼臣访闻去岁诸郡检放税赋,多有不实不尽。只如苏州积水弥望,众所共见。今来放岁分数反不及润州。盖是检放官吏观望漕司意指,及各随本州长吏用意厚薄,未必皆是的实。今来温叟专用放税分数为断,深为未允。纵使检放得实,而州郡大小、户口多寡不同,亦合参酌品配,从逐司公共相度分擘,方得允当。今来但系温叟所定赈济州郡,即多得度牒,应系别人地分,例皆靳惜不与,显见全然不公。臣已牒转运司,请细详上件朝旨,计会提刑、钤辖司,依公分擘去讫。深虑温叟未肯听从,纵肯听从,不过量添三二十道,亦是支用不足。
伏望圣慈体念杭州元奏阙米三万石,本乞度牒二百道,方稍足用。今来不敢更望上件数目,只乞特赐指挥于三百道内支一百五十道与杭州。况其余州、军元无奏请阙米去处,将其余一百五十道分与,亦无阙事。伏乞早赐指挥,所贵灾伤之民,均受圣泽,不至以一夫私意专制多少。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杭州元奏阙米三万石,乞度牒二百道。今来转运使只与三十道。润州元不奏阙米,显是常平钱米足用,今来却与一百道,深骇物听。乞朝廷详酌。诸州元无奏请阙米去处,若依臣所奏,分与一百五十道,已出望外。杭州若得一百五十道,犹未足用,乞自圣旨分擘施行。若只下本路,其转运使叶温叟必是遂非,不肯应副。
感谢你读到这里,我顺便说一下这件公案的结局:
苏轼的请求,于当年五月获得解决,由朝廷加赐两浙、淮南度牒六百道(相当于比苏轼要求的增加了2倍),其中杭、扬二州,各得百道。
怎么样,这状告得,还是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