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叠蕴含分析框架概述
(一)分析语文课程与教学目标的框架,建议由同一级别的平摊分割两极模式,改为两个级别的层叠蕴涵模式。也就是说,将语文课程与教学的某一目标,比如“诵读古代的诗词和浅易的文言文”,看成是由两个级别构成的,其中蕴涵着多种成分。
第一个级别,是目标中蕴涵的教育政策、文化意识和课程取向等,可以在研究形态把它们暂时地分离出来。对这个级别的研究,从课程设计的程序和逻辑讲,先于语文课程编制(从大纲的编制到教材的编写);从语文教育研究的层次和人员组成讲,对三种成分的研究或者属于教育政策的范畴。或者与教育政策有较密切的关联,高于或大于语文科课程论的研究。
根据语文科的特点,我们将“知识状况”这一因国、因地、因时甚至因人而有较大变异的成分,也放在这一级别,它也先于、高于或大于语文课程编制的研究。也就是说,如果学术界没有提供足够的相应知识,那某特定目标就无法设置,设置了也难以合适地实施。比如2001版语文课程标准第四学段“阅读简单的议论文,区别观点与材料(道理、事实、数据、图表等),发现观点与材料之间的联系,并通过自己的思考,作出判断”这一目标,据我们的分析,实际上是批判性阅读(批判性思维)。而我国关于批判性思维、批判性阅读的研究,目前还缺乏足够的知识,与语文课程与教学中传统阅读取向(鉴赏者取向)相配套的知识也有冲突,因此可以断言,这项目标在目前难以合适地实施,在教学中会产生某种变异。
上述四种成分构成的级别,笼统地称为“语文课程与教学目标中的潜层面”,显然,四种成分并不是界限明朗而能截然分立的,它们之间也不是并列的平行关系。准确地讲,它们是同一个目标不同角度的观照而已。
第二级别,是语文课程与教学目标中的“显层面”,包含听说读写等知识(广义知识观中的“知识”),大致可分解为态度和技能这两个成分准确地讲,是两个侧面。鉴于语文科听说读写的知识(广义)主要是“程序性”、“策略性”的,替代框架把态度与技能放在主位,而“知识”(狭义的陈述性知识)则放入括号内,表明其辅助的地位。态度和技能体现着同时也受制于教育政策、文化意识、课程取向,包含着同时也受制于语言、文学等知识状况。从课程目标研制的角度,这个级别是将业已确认了的教育政策、文化意识、课程取向,在现有的知识状况下,糅合进听说读写的具体目标中,将它们具体地体现为听说读写的态度与技能;从研究的角度,则是逆反行事,通过潜层面的揭示来分析、阐释处于显层面的语文课程与教学目标。
阅读“层叠蕴含分析框架概述”这一部分让我感触很深。第一级别:语文课程与教学目标的潜层面:教育政策、文化意识、课程取向、知识状况;第二级别:语文课程与教学目标的显层面:态度(知识)和技能(知识)。
经过分析后就明白,语文课程与教学目标,两个级别是混合为一体的。例如“诵读古代的诗词和浅易的文言文”,这其中既有诵读的技能,也体现着诵读的适宜态度,自然也内含着关于诵读、古代诗词、浅易文言文等相关方面的知识;它蕴涵着当前语文科教育政策、课程取向,也体现了我国的民族文化意识——“整体把握”的思维方式、阅读方式等。不难看出,原来被指认为“思想性”、“人文性”的东西,很大程度上正是蕴涵在被认为“工具性”的东西里头。
从这一点出发结合我的备课讲课过程很受启发。两个级别在研课过程中是相互作用的。现在研课首先去读课文,与文本亲密接触,探究课后题确定教学目标,再解读单元语文要素,找到本节课的落点,与单元语文要素相照应。
统编版教材的语文要素实现人文性和工具性的高度统一,不能为备本节课而备课,应该有宏观意识,要注重从“潜”的层面,站在教育政策、文化意识、课程取向的高度来把握。也就是要关注两个级别的层叠内涵模式。
这些“潜”的层面需要我不断的积累自己的文化内涵,加深对语文教学的深入理解。如何才能做到,我自己觉得老师本身就应该加大阅读量,在教学实践的过程中坚持反思、总结、整理、再实践,这样往复循环,就会有深入的思考。认认真真教书,简简单单教语文。
(二)将语文课程与教学目标、选文学习目标适当分离,并以双向箭头表明两者的相互制约关系。一方面,语文课程与教学目标中的“潜层面”和“显层面”制约和影响着选什么样的课文、对课文做何种阐释以及注意到课文的哪些方面等;另一方面,既定的选文也事实地制约和影响着语文课程与教学目标中的“潜层面”落实、“显层面”里态度与技能(知识)的学习。
关于“选文学习目标”以及它与“语文课程与教学目标”之间的关系,有三点需要补充。
第一,和语文课程与教学目标一样,选文学习目标,也应该看成是两个级别的层叠蕴涵模式。也就是说,选什么样的课文、对课文做何种阐释以及注意到课文的哪些方面等,就选文论选文是不够的,还必须从“潜”的层面,站在教育政策、文化意识、课程取向的高度来把握。
第二,选文学习目标,从所谓“思想性”、“人文性”的角度看,实际上包含通过课文内容和通过语言(言语)两条途径。应该说,以往的语文教育理论研究和成功的实践,对这两条途径所涉及的方面已经有了较正常的解释和理解,因此替代框架对此没有进一步分析。这并不是说解释和理解已经有了唯一的“解”,也不表明我们同意已经有的解释和理解。我们认为,这里还有重要的问题需要研究,因为这两条途径关涉“形式与内容”这一重要问题,而这个问题过去也被弄成了两极实体。
第三,这里所说的“选文”,包括“书”。根据我们对中外语文教材的比较研究,过去被笼统指称的“选文”,可以鉴别出“定篇”、“样本”、“例文”、“用件”四种类型,不同类型的选文有不同的功能和功能发挥方式,在教材编制和教学中需要不同的处置。从这个角度讲,即使不深究“内容与形式”的问题,在语文课程与教学中,不同类型的选文也需要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