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王安忆

“长恨歌”白居易荡气回肠谱下千古流传的诗歌,其中的佳句也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如今王安忆的《长恨歌》也在心里埋了一颗种子。

一气呵成看完了这本书,王琦瑶从十六岁跨度到四五十的中年人,一路兜兜转转,外表沉着冷静,娴静美好的女子,似乎是上海姑娘的缩影,却又不是,它应该只属于王琦瑶。一次偶然机遇,在好友吴佩珍,导演的推波助澜下,上了上海一本杂志的第二封面。接着又机缘巧合下,在好友蒋丽莉,程先生的帮助下,夺得了“上海三小姐”的称号,随后被这上海迷了眼,成为了李主任的姨太太,守着爱丽丝公寓。社会动荡,李主任飞机遇难,王琦瑶到了外婆娘家,王琦瑶的未来,王安忆以上帝视角,通过外婆的思绪埋下了伏笔“开头走歪了,后来可就难了”。风华过去后,王琦瑶在上海以注射为生,认识了严师母、萨拉、康明逊。不管是王琦瑶的自尊、不甘心、计谋还是真爱,种种情绪,命运就在三人之中逗弄着。最后,王琦瑶生下女儿,在程先生的帮助下度过最难的时光。随着蒋丽莉的离世,程先生也走到了终点。母女俩靠着当初李主任留下的一箱金条过活,女儿长大,结婚随着丈夫去了美国。最终,仿佛验证上海小姐历史的远去,王琦瑶最终死在了长脚的对金条的贪念下。

在写作方面,《长恨歌》的情节太过拖拉,正文是从第三节开始展开,前面描写了上海弄堂和鸽子的形象,若是以电影形式铺开,那应该是一副很美的画面。小说文笔细腻,通过时间顺序展开。王琦瑶是上海弄堂里的典型女儿,有点点的虚荣心,爱漂亮,会打扮,有点小幻想。她有一股天成的气质与风韵,这种美是家常的美,不惊艳却让人喜欢。她难免俗气但那俗气在时光的洗礼下渐渐脱去,变得愈发优雅大方。

王琦瑶不是女强人的形象,她没有梦想,只是现实,现实地过着日子,如同大多女孩一样,在虚荣的驱使下追求物质上的享受。但不沉醉,与李主任的故事固然有物质追求成分,但她对李主任也是有情感作为铺垫的。而无论生活与她开了什么样的玩笑,她始终继续着对幸福的追求,且是坚强的,大胆的。

从上海弄堂里走出来的女儿,有很多人的性格一部分缩影。在我印象中,小说中让王琦瑶命运转折点最主要原因是程先生为她拍的照片上了杂志封面。一旦体验过众星捧月的甜味,王琦瑶不管是多么表现的镇定自若,内心的波澜是如何骗不了自己的。接下来的种种,王琦瑶本可以有很好的归宿,不过最终在自己的不甘心下逝去了。但是我也佩服王琦瑶,她也是一个富有神奇色彩的女子,聪慧、识大局,给人如沐春风的感觉。她总有化腐朽为神奇的本领,平安里多次的热闹,都是被王琦瑶个人魅力吸引过来。

小说没有通过第一人称来展开,所以我无法能精准的捉摸王琦瑶的内心世界,仿佛是作者有意把读者隔绝出王琦瑶的内心。用上帝视角,似怜悯、似闲暇般的叙述着一代人的故事。得善终的是平凡甚至来所不好看的吴佩珍,仿佛叹息造化弄人。生得好不如过得好,抓住属于自己的,时光不会为谁停留。尽管王琦瑶保养得十分好,最终还是没抓住岁月的痕迹。可悲,可怜却在另一方面也得到了我的敬佩。

当年的王琦瑶有如白绢似的,后来渐渐写上字,字成了句,成了历史。历史沉淀得深,不过是漫天扬起的灰尘。那华丽的旗袍,抖落的不单是繁华似锦,还有的是抑制不住的落寞和惆怅。时间是最具有腐蚀力的,洗尽了铅华,那夺目的荣耀,不过过眼云烟,留不住的风景,竹蓝打水一场空,到头来,只剩空旷的虚无,人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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