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隐公
须明潦:1,隐公名息姑;2,隐公为伯禽七世孙;3,隐公是惠公弗皇子;4,其母声子;5,于周平王四十九年即位。
传
惠公元妃孟子。
须明潦:1,惠公名弗皇(湟),隐公及桓公之父,在位43年。2,元妃为第一次所娶正夫人。金文亦作“元配”。3,孟子,孟是排行,即老大,所谓“孟仲叔季”或作“伯仲叔季”是也;子则母家姓。宋国子姓,则孟子乃宋国女。4,此“孟子”及下文“仲子”,皆是以排行冠姓上,亦有变“季”称“少”者,如少姜、;其它则有以本国国名冠姓上者,如齐姜、陈姜;有以丈夫之国冠姓上者,如韩姬、秦姬;有以丈夫之谥冠姓者,如庄姜、宣姜;有以夫家之氏冠母家之姓者,如栾祁;有别为谥冠姓者,如声子、厉妫、戴妫之类。5,周王之女称“王姬”。
孟子卒,继室以声子,生隐公。
宋武公生仲子。
须明潦:1,宋武公名司空,微仲九世孙。微仲至武公凡十二君。2,《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云:“宋武公十八年生鲁桓公母。”
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故仲子归于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隐公立而奉之。
须明潦:1,归,杜注:“夫人谓嫁曰归”。2,《史记》载宋武公生仲子在其十八年,宋武公亦死于此年,此时尚未入春秋,周平王之二十三年,即公元前七四八年。
元年,己未,公元前七二二年。周平王四十九年、齐僖公禄父九年、晋鄂侯郗二年、曲沃庄伯鲜十一年、卫桓公完十三年、蔡宣公考父二十八年、郑庄公寤生二二年、曹桓公终生三十五年、陈桓公鲍二十三年、杞武公二十九年、宋穆公和七年、秦文公四十四年、楚武王熊通十九年。
经
元年春王正月。
须明潦:1,元年,《汉书·侓历志》引《商书·伊训》有“太甲元年”,则元年之称,起源甚早。2,正月,相传有“三正”,夏以建寅之月(今农历正月)为正,殷以建丑之月(今农历十二月)为正,周以建子之月(今农历十一月)为正,而仍以正月为春,则殷周之春皆今之冬。
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篾。
须明潦:1,邾,国名,曹姓。鲁之附庸,春秋后八世楚灭之。2,仪父,邾君之字,名克。3,盟,结盟 ,盟法:先凿地为坎(穴、洞),以牛、羊或马为牲,杀于其上,割牲左耳,以盘盛之,取其血,以敦盛之。读盟约(故谓之载书,亦省称载或书)以告神,然后参加盟会者一一微饮血,古人谓歃血。歃血毕,加盟约正本于牲上埋之,副本则与盟者各持归藏之。4,蔑,古地名,即“姑蔑”,此省称“蔑”者,惠东《左传补注》谓:“隐公名姑息,当时史官为之讳也。”蔑,《公羊》、《谷梁》俱作“眜” 盖同音假借。
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
须明潦:1,郑 国名 姬姓,周宣王母弟桓公友之后。地当在今郑州市南、新郑县北。桓公初封郑,在今陕西华县东北。据《史记·郑语》,寄帑于虢、鄶之间。武公因取而都之。,即今新郑县。春秋后又六世九十一年为韩所灭。2,郑伯,郑庄公。3,段,郑庄公同母弟。3,鄢 本是“妘”姓之国,为郑庄公所灭,地在今河南省鄢陵县。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xuan)来归惠公、仲子之赗(feng)。
须明潦:1,天王,周平王。周王,春秋经文或称“天子”,或称“天王”。2,宰咺,宰,官名。《周礼》有太宰,卿,一人;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大夫四人。此宰不知是何宰。3,归,同饋,赠送之意。4,惠公,鲁惠公,此时已死。仲子,惠公夫人,此时尚未死。5,赗,助丧之物。
九月,及宋人盟于宿。
宿,国名,风姓,地在今山东省东平县。
冬十有二月祭伯来。
1,祭,音债,祭伯,王朝卿士。祭是其食邑,即今之河南省郑州市祭城乡。2,伯,盖其行次,又以为伯是爵位,盖由僖公二十四年传“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之文,以为此六者皆国。
公子益师卒。
益师,鲁孝公之子,字衆父,后为衆氏,衆仲之祖先。卒,大夫死曰卒。
传
元年春,王周正月,不书即位,摄也。
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篾—朱子克也。未王命,故不书爵。曰“儀父”,贵之也。
夏四月 费伯帅师城郎。不书,非公命也。
初 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太叔。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 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公曰:“无庸,将自及。”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公曰:“不义不昵,厚将崩。”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夫人将启之。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诸鄢。五月辛丑,太叔出奔共。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
遂置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公曰:“尔有母遗,繄我独无!”颖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对曰:“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公从之。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洩洩。”遂为母子如初。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缓,且子氏未薨,故名。
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赠死不及尸吊死不及哀,豫凶事,非礼也。
八月,纪人伐夷。夷不告,故不书。
有蜚。不为灾,亦不书。
惠公之季年,败宋师于黄。公立而求成焉。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始通焉。
季年,犹言晚年、末年。
成,解怨结好也,今言媾和。
冬十月庚申,改葬惠公。公弗临,故不书。
惠公之薨也,有宋师,大子少,葬故有闕,是以改葬。
卫候来会葬,不见公,亦不书。
郑共叔之乱,公孙滑出奔卫,卫人为之伐郑,取廪延。郑人以王师、虢师伐卫南鄙。请师于邾,邾子使私于公子豫(公子豫,鲁大夫)。豫请往,公弗许,随行,及邾人、郑人盟于翼。不书,非公命也。
新作南门,不书,亦非公命也。
十二月 祭伯来,非王命也。
众父卒,公不与小殓(以衣衾加于死者之尸曰小殓,以死者之尸入棺曰大殓),故不书日。
二年,庚申,公元前七二一年。周平王五十年、齐僖公禄父十年、晋鄂侯郗三年、卫桓公完十四年、蔡宣公考父二十九年、郑庄公寤生二三年、曹桓公终生三十六年、陈桓公鲍二十四年、杞武公三十年、宋穆公和八年、秦文公四十五年、楚武王熊通二十年。
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