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城
--读《文城》有怀
许久未做一些长时间的阅读,借口学业繁忙,实则是难以静心。最近重拾以前的耐心和兴趣,读完了余华的文城,为其倾倒,为其痛苦,为其揪心,慨叹命途多舛的同时,又不知,如何述、从何起。
余华,从《十八岁出远门》的先锋文学,到《在细雨中呼喊》、《许三观卖血记》、《活着》人生三部曲,一直保持着一种纯粹醇厚仿佛上世纪农民般的质朴和古老,他好像一直在细雨中眺望南村,好像一直躺在老牛拉着的门板上,他喜欢卖血过后吃一顿炒猪肝和黄酒。这样一个和现代社会现代生活完全脱节的人,非但没有去世,反而在当代都市生活中如鱼得水。他和一部分年轻人一样,喜欢躺在床上看书,在床上用笔记本电脑写作。这和我印象中作家几近用毛笔作书、钢笔写字的风骨实在有较大出入。
作家的身世,对其文学作品的呈现是十分具有决定作用的。迟子建生活在北方的哈尔滨,其作品从《群山之巅》、《白雪乌鸦》到《世界上所有的夜晚》、《额尔古纳河右岸》,以及最新发表的《烟火漫卷》,无一不透露出北方原野冰雪覆盖下的纯净和洁白,尽管时代气息、烟火气息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扑面而来,但走在迟子建文字的原野里,我们都是额尔古纳河里正在吃苔藓的鄂温克人的麋鹿。再说莫言,诺贝尔文学奖,轰动一时,引起少数不懂文学、趋炎附势、没有任何知识只知道见风使舵的人的冷嘲热讽,但其在中国文坛的影响力是毋庸置疑的,也是不容置疑的。他自军人出身,身怀正义,一身正气,铁骨铮铮。《红高粱家族》,莫言把八路军、国民军、日本兵,比喻成为三条没有人性的狗,批判战争,揭开胜利者书写的历史下的一块偌大的遮羞布,战争,受困的,只能是人民。《透明的红萝卜》是莫言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他刻画了一个一直沉默、皮肤黝黑的黑孩形象,他敲石砖、拉风箱,他热恋、反抗,他沉湎、沉默,这就是莫言倾其所有的想象为自己的时代,为自己的人生做的刻画。陆续出版的《檀香刑》、《娃》、《天堂蒜苔之歌》等,莫言仿佛就在耳边轻轻讲述一个又一个仿佛是我们人生中亲历过的故事,直至他母亲去世,所作《丰乳肥臀》,莫言以五十万字,最长最长的一篇长篇小说,向他的母亲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感激、真情,也是莫言在对全天下所有的母亲致敬。
从文革后的伤痕文学,到现代都市生活的青春文学,作品和时代也息息相关,或者换句话说,完全脱离时代背景,像梦呓一样写就的作品是不具有任何价值和可读性的。《围城》中“城外的人想进去,城内的人想出来”,就描绘了当时饱受日本侵略的中国,在痛定之后开始完成中国传统文明和西方文明的冲突、碰撞、交锋、融合;《雪国》中,川端康成用一场在纷飞的大雪中发生的纯洁和凄惨、扭曲的爱情故事,描绘出对爱,对思想的自由之渴望;《文城》中的余华,借林祥福等溪镇人被土匪侵略前后的对照,揭露出清朝刚覆灭时匪寇横行,民不聊生的惨状。他在书中这样写道:“道路旁曾经富裕的村庄如今萧条凋敝,田地里没有劳作的人,远远看见的是一些老弱的身影;曾经是稻谷、棉花、油菜花茂盛生长的田地,如今杂草丛生一片荒芜;曾经清澈见底的河水,如今浑浊之后散发阵阵腥臭“。
但说真的,一本书,作者占四成,读者占六成,你可以把《金瓶梅》读成庸俗小黄书,也可以把它高高捧起超过红楼梦,这全在你,所以读书是自由的,这也正是阅读真正的魅力。你想怎样,那就是怎样。你可以把《文城》中的林祥福想象成憨厚老实,手上有庄稼人的茧子,对小美爱得忠诚,抱着林百家南下寻妻,风雨无阻;你也可以把他视为一个只知道跟着女人跑的糊涂蛋,空有一身财富,却没有自己独立做主的能力,一个痴情的、可笑的男人。渣男、海王、渣女、婊子,你可以用你脑子里学到的所有的现代的肮脏词汇去给你的人物定义,这也是很多心智不成熟、不理智的读者,包括我,喜欢做的事。
既然是文学,与其让其沾染世俗的尘土,不如高雅点,丰富点,开放点,前卫点。《千只鹤》中的主人翁爱上她母亲之后,在她母亲死去时又爱上了她,并最终与她订婚。《倾城之恋》中乔琪贪玩但没钱,为了钱和葛薇龙结婚,但丝毫不影响这倾城的来自一个多情的男人的爱意,甚至往往比那些憨厚老实的人,来得浪漫,来得令人欣喜。不要用世俗的逻辑去评价作品,只应从世俗的逻辑中思索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