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紧“微权”防腐网,筑牢基层“廉”基石

  2025年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现任或原任村支书、村委会主任1.9万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这一数据如警钟,既昭示了党惩治“蝇贪蚁腐”的决心,更折射出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这一时代课题的迫切性。村官虽小,权力却紧系民心向背;治理虽微,廉洁更关乎政策落地。新修订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正是一把标尺,为基层干部标明了履职红线,时刻绷紧规范履职的弦。

  权力运行“晒在阳光下”,方能防范“指尖腐败”。基层小微权力看似琐碎,却因信息不透明而暗藏寻租空间。《规定》直指要害,要求强化权力运行的公开与监督。甘肃张掖将服务、管理、决策等权力细化为4类清单并动态公开,群众“动动手指”便能知晓各项政策信息、资金发放情况;海南澄迈深化“片区协作”监督机制,联合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下沉遍访,重点核查惠农补贴、集体“三资”等廉政风险点,严查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群众身边“微腐败”,推动农村基层干部规范履职用权。纪检监察机关、村务监督委员会、群众监督等多维度监督协同发力,把权力“晒在阳光下”,让“暗箱操作”无处遁形,让每一分惠农政策都带着阳光的温度,群众心头自然疑虑冰释。

  制度笼子“编密织牢”,才能堵住“工程蚁穴”。村级工程虽体量有限,却因管理粗放成为腐败“重灾区”。《规定》明确要求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用刚性规则取代弹性操作,正是治本之策。浙江金华金东区澧浦镇推出“小额工匠”机制,估价在30万元以下工程直接发包个体工匠,并依托“全周期”管理平台使项目实施各环节清晰可溯;山东茌平区纪委监委利用“片区协作”机制统筹办案力量查处村干部工程领域腐败,推动全区工程监管流程标准化。这些创新制度设计通过“交叉监督”打破熟人壁垒,压缩了违法转分包的“灰色地带”,构建起集体资金“流向可追溯、风险可预警、责任可倒查”的监管闭环。以刚性制度织密防腐网络,确保每一分集体资金都精准用在乡村振兴的“刀刃”上,为工程建设筑牢廉洁基石。

  严管厚爱“双轮驱动”,才可激活“一池春水”。廉洁履职绝非束缚干部手脚的“紧箍咒”,而是为其干事创业廓清边界、撑腰鼓劲的“防护网”。《规定》既划清“不可为”的底线边界,也明确“必须为”的标准要求,强调了清正廉洁与积极履职的内在统一。上海崇明区“互动实训课堂”针对村干部“怕犯错不敢干”的心态,重点讲解集体资金合规使用流程;安徽明光市则建立“容错备案”机制,明确6种可容错的探索性失误情形,对经民主决议且技术评估完备的项目适用容错条款,既还干部清白又推动完善配套政策。落实中必须坚决防范问责泛化、简单化等倾向,在严守纪律底线的同时,平衡监督力度与干事温度,让干部从“避责思维”转向“负责思维”。唯有如此,清廉才能真正转化为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实现“严管”中释放活力、“厚爱”里守护清廉的治理新境界。

  唯有在广袤乡野中厚植廉洁沃土,乡村振兴的参天大树才能根深叶茂。以《规定》为遵循,因地制宜扎紧制度篱笆,推动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于严管厚爱中激发担当,清正廉洁、奋发有为的农村干部队伍必将成为托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壮美画卷的坚实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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