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病率在我国为18%~20%,GDM不仅与早产、妊高症、巨大胎儿、新生儿窘迫综合征、新生儿低血糖等不良妊娠结局密切相关,更为重要的是子代患2型糖尿病,肥胖症,心血管疾病等风险增加。
妊娠早期是胚胎分化最关键的时期,此期间宫内高血糖环境对子代发育影响深远。
ADA指南:初次产检血糖值大于7.0mmol/L,则考虑为糖尿病合并妊娠,应给予血糖管理。
IADPSG指南:妊娠期间空腹血糖大于5.1mmol/L,则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并应该给予血糖管理。
2012年中国的一项多中心研究表明:妊娠期间首次空腹血糖值>6.1mmol/L者,妊娠期糖尿病发病率为61.5%,早孕期<5.1mmol/L者仅为6%。因此推荐,妊娠期首次空腹血糖.6.1mmol/L者直接按照妊娠期糖尿病进行血糖管理,妊娠24~28周行OGTT试验进一步确诊。
妊娠早期血糖管理相关问题
妊娠期糖尿病血糖管理策略包括血糖监测、饮食、运动、胰岛素应用等。
饮食运动指导,控制饮食3~5天进行血糖监测,血糖水平不达标者做进一步处理。根据血糖轮廓试验结果,结合孕妇个体胰岛素的敏感性,合理应用胰岛素。
孕期血糖理想水平如下:
空腹 3.3~5.3(mmol/L)
餐后2h 4.4~6.7(mmol/L)
夜间 4.4~6.7(mmol/L)
餐前30min 3.3~5.3(mmol/L)
血糖高于上限时,应用胰岛素或增加胰岛素用量。调整胰岛素用量后,复查血糖。待血糖调整至正常后,每周监测血糖变化,血糖异常者,重新调整胰岛素用量。
以上血糖管理策略是建立在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明确的患者中,即一般从孕24周开始进行管理(除孕前已明确的糖尿病合并妊娠患者)。孕早期的病理生理学状态及代谢变化和孕中晚期不同,因此孕早期血糖管理还存在如下问题尚未解决:
1. 尚无统一的诊断指标和确定的治疗起点。
2. 尚无理想的管理方案和合适的监控标准。
3. 尚无充分的循证证据和明确的治疗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