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厄姆·纽曼公司虽然在业内不算业绩最好的企业,但也算处于上游水平。从1936年到1956年这21年间,公司保持着17%的年均收益率,超过了同期标准普尔500指数年均14%的增长水平,而且还不包含公司最成功的投资项目——政府雇员保险公司的股份。当时这些股份早就分配给公司的各位股东了,所有到1956年一直持有政府雇员保险公司股票的人都得到了比标准普尔500指数多达一倍的回报。
在公司解散后,巴菲特拿着积攒的14万美元存款,带着苏珊和一对儿女回到奥马哈。很快,他在距离祖父欧内斯特杂货店两个街区的地方租了一套房子。一切收拾妥当之后,巴菲特集中精力研究他要开创的新事业。此时他不仅有了创业的资金,也有了单干的资本,因为他积累了投资经验,也建立了人脉资源,不用再去给别人打工,他决定在故乡展现自己的才干。
1956年5月1日,巴菲特的投资公司正式成立,成员一共有七个人:姑姑爱丽丝投入3.5万美元,姐姐多丽丝和姐夫杜鲁门·彼得斯投入1万美元,汤普森医生投入2.5万美元,巴菲特的好友查尔斯·彼得斯投入5000美元,查尔斯的母亲伊丽莎白投入2.5万美元,巴菲特的律师莫奈恩投入5000美元。莫奈恩当时手头并没有钱,他的5000美元是从岳母那里借来的,他告诉身边人,倘若他不选择相信巴菲特的话就是智商有了问题。
1956年巴菲特开始独立创办投资公司,巴菲特的第1个投资公司有7个合伙人,共出资10.5万美元。
有意思的是,身为发起人的巴菲特竟然只投入了100美元,其中包括他在连锁店买账簿花的49美分,然而他通过出众的投资才能,利用这区区100美元创造了奇迹。
巴菲特投资最少,但公司的管理者是他,拥有绝对的决策权,同时他不愿意其他人询问他的决策过程。他告诉合伙人:“我会像经营自己的钱一样经营公司,我会承担相应的损失,也会获取我应得的利润,然而我不会告诉你们我是怎样经营的。”此外,巴菲特允许股东们任意使用自己的资金并享有绝对的控制权。
合伙人们之所以如此信任巴菲特,是因为大家早就看出来他对股票有非常浓厚的兴趣并有着独特的见解和才能,也在坚持不懈地努力,所以没有人怀疑他在投资方面的能力。那些没有跟着巴菲特一起投资的人,也不是不相信他的能力,只是没想到后来他会取得如此大的成功。巴菲特在卧室外面的过道里办公,合伙人对此毫不在意,也没有过多担忧,因为他们都知道巴菲特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此时巴菲特有三个小型的合伙公司,虽然规模都不大,但是他信心十足,他认为自己的家庭合伙公司会在他的管理下越做越强。
巴菲特有3个小型合伙投资公司,他为什么没有合并为一家公司?可能是为了减少麻烦,因为一个合伙公司增加合伙人必须要其他合伙人同意。
1956年8月,巴菲特来到纽约参加格雷厄姆·纽曼公司召开的最后一次股东大会。巴菲特对格雷厄姆另一个爱徒爱德华·安德森说,他想参考老师的模式创办一家合伙制公司,准入门槛为5万美元。在股东大会正式投票决定公司解散时,一个名叫卢·格林的投资者告诉巴菲特,他认为格雷厄姆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就是没有培养出优秀的接班人。他还说格雷厄姆·纽曼公司之所以无法继续经营,就是因为公司的日常工作都在依靠巴菲特。
格雷厄姆的投资公司是成功的,格雷厄姆为什么不继续经营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