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教职工:根据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园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提倡使用塑料刀、削皮刨等较低风险器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请各功能场室负责人、班主任老师将现有的美工刀、大剪刀等有刃、尖锐的刀具统一收集起来,在自己办公室找一个有锁的柜子妥善保管,学生使用时需向班主任老师和场室负责人借取,并且做好安全提醒和教育。请各位年级组长检查本年级组、备课组长检查功能场室,明天(15日)下班前完成。学校会在16日开展全面检查,到时候发现未按照要求存放的班级和功能场室将进行通报,月末予以考评和考核,谢谢!
看到这样的信息,对于老板来说已经习以为常了。根据个人经验,凡是管理部门发出这样的通知要求,肯定是最近学校发生了安全事故(意外),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关注,所以,就有了上面的文件要求。
做为班主任,单位发出的通知要求,我们肯定会积极配合完成,毕竟也不想被点名批评,或者说各种考核。但做为一个教育工作者,我对这样的管理方法还是保留自己的观点。我怎么感觉某些人有点“过敏”,发生点小时就“殃及无辜”。
就学生使用剪刀这件事,我始终保留个人观点。难道我们把所谓的“尖锐”之物统统锁进抽屉就万事大吉了,好像也不见得。学生使用剪刀、美工刀,也是一种基本劳动技能的掌握。学生在学校都没办法在使用过程中掌握使用的方法。
学校要做的应该是引导学生怎样正确使用,也要告诉学生危险型工具的“危害”,提醒学生不能用这些尖锐的工具玩耍、嬉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