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将人的人格分为三层:本我、自我及超我。
本我代表个人的本能和欲望,遵循懒惰快乐原则:自己怎么舒服怎么来,满足自己的本能和各种欲望。婴儿就是如此,每天吃了睡、睡了吃,这就是本能的体现。长大一点,人的本能依然很强大。本我的特点就是“好吃懒做”,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本能。
自我是从本我中逐渐分化出来的,是现实不断教育本我产生出来的人格。完全的本我是不可能在现实中生存下来的,必须要有一个管控本我的自我出现。自我遵循现实原则,调节和把控本我与超我之间的矛盾,既要满足本我的需要,又要调节各种“社会规训”产生的压力。换句话说,自我就是调节个人本能欲望和社会规训的力量。所以,本我和自我本身就是有一定冲突性的。
超我代表社会理想的道德要求和集体化的规训,遵循理想原则,主要作用是抑制本我的冲动,实现完美人格的展示。比如牺牲精神就是超我这一人格的典型体现。换句话说,超我是以道德心的形式在运作,是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通过吸纳社会道德规训发展起来的人格,也是集体化过程中超越个体利益的一种力量。
这三种人格对孩子的成长都很重要,它们互相制约,也在冲突中互相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