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前阶段,吴江检察机关办理了一起违法加工废金属桶的污染环境案,案件的发生,反映出固体废物规范化、精细化和智能化的全过程管理体系亟待健全。
这件污染环境案中,岳某等14名犯罪嫌疑人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在吴江租赁5处地点开设破拆盛装化工产品废金属桶的作坊,雇了几十名工人,破拆从上游公司购买来的废桶,破拆过程中,将废桶盛装的废液排放至周边或非法倾倒至其他地点。经鉴定,涉案的废桶属于危险废物。
该案牵涉众多上游企业。按规定,这些企业正常处置废金属桶,需支付相应的处置费,而出售给无资质的小作坊,不仅无需付费,反而能获取经济利益。特别是一些企业因危险固废处置成本较高,为了降低成本,心存侥幸地将危险固体废物交由无资质的主体处置,导致危险固废处置不符合要求或被非法倾倒。
案件也表明监管链条是存在漏洞的。由于不同监管部门对固体废物对象分类、资质手续、监管流程等要求各不相同,当前的联防联控机制尚不完善,存在信息共享和技术手段应用不足等困境,而犯罪成本与查处难度也严重倒挂,固体废物的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司法机关在办案中不仅存在查处难、取证难,还面临鉴定复杂和鉴定费用高的问题。如法律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固废3吨以上才达到立案标准,100吨以上法定刑幅度才可能达到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要有效防控固体废物的环境污染与安全风险,必须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坚持多元共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首先,严厉打击涉及危险固废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打击非法倾倒、填埋、利用处置危险固废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规范化建设运营,依法查处超范围超规模经营、非法处置的经营单位,严格禁止固体废物非法入境或越境转移。
其次,加强源头管控,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互联网+监管”工作模式,打造固体废物一体化信息平台,打通多部门固体废物相关数据,归集共享各类相关数据,及时发现和防范苗头性风险,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格局和服务模式。
最后,着力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加强对涉固体废物重大环境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报道,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形成有力震慑。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畅通公众意见反馈渠道,健全听证、舆论监督等制度,进一步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