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白话】有子说,礼在应用的时候以形成和谐最为可贵,古代帝王的治国作风就以这一点最为完美,无论小事大事,都要依循礼的规定。遇到有些地方行不通时,如果只知为了和谐而求和谐,没有以礼来节制的话,恐怕还是成不了事的。
古代周公制礼作乐,礼与乐本是两件事,我们讲到“五经”,有礼、乐,“六艺”也有礼、乐,它是分开的。“礼”强调人与人之间的长幼尊卑的行为规范,所以一谈到礼节,就包括礼仪,包括礼貌,要分清楚谁是长辈,谁是晚辈,谁是老师,谁是学生,谁是官员,谁是百姓。这样才能够有一个规则,让大家来建构秩序。“乐”是强调和谐。大家在一起,唱歌,听演奏音乐,情感可以调和。有时候一群人都喜欢某些歌曲,大家听了之后就产生共鸣,这种共鸣出现时便觉得情感非常协调,不再计较平常的恩恩怨怨,所以音乐的作用要配合礼仪。“礼”代表区分,“音乐”代表能够协调,有互相搭配的作用。
“礼之用,和为贵”,表明有秩序,才能够和谐。一个社会想要和谐,如果缺乏秩序,缺乏礼的规范,那是假的和谐,无法持久。没有秩序,谈和谐只不过上下都混淆了各种身份、各种角色,那不是真正的和谐。真正的和谐是有秩序的,所以“礼之用,和为贵”这句话很有道理。有子也知道,这话会引申出一些不同的想法,所以他才会接着强调古代帝王的治国作风有礼乐,形成和谐。“先王之道斯为美”,美代表很合理想、很值得欣赏。我们欣赏先王之道,就因为它有秩序,运行非常和谐。一个社会,大家都有礼让的风气,既能够遵守规定,又凡事退让一步,社会当然是非常理想了。
接着说,小事、大事都按照礼的规定。遇到行不通时,如果只是为了和谐而求和谐,那绝对行不通。人和为贵,并非要大家都不要吵,把问题都放在一边,这样是和稀泥,等于让大家不要坚持原则,都不要提意见,都做好好先生。这样没有正义,没有善恶是非的分辨,那将来谁还愿意行善避恶呢?所以,有子知道不能为了和谐而和谐,和谐要用礼来节制,所以礼的本意就是要有适当的节制,它是代表规范。若没有以礼加以节制,恐怕还是成不了事。
【原文】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白话】有子说:“与人约信,尽量合乎道义,说话才能实践。谦恭待人,尽量合乎礼节,就会避开耻辱。施恩于人而不失去原有的爱心,也就值得尊敬了。”
这三句话前面两句很简单,与人约信,比如我与你有约定,须尽量合乎道义,说话才能实践。如果约定的事情不合道义,将来很难做到。所以,有子说,和别人约定任何事情最好合乎道义。所谓道义,就是合乎正当性。这样才能实践。
再则谦恭待人,尽量合乎礼节,就会避开耻辱。我们有时候强调谦虚,要恭谨,但是如果没有按照礼节适度来约束,恐怕别人反而会遭人嘲笑,或被看不起,因为太恭谨了,太恭顺了。到时候变成完全没有自己的原则或者立场,这样和别人来往,对方怎么能看得起我们呢?自己都放弃了自己的原则。所以和别人相处时虽然要谦恭,但是要用礼来节制,这可和前面说的“礼之用,和为贵”相互配合。
最后一句较难懂,“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意思是说施恩于人,而不失去原有的爱心,这样就值得尊敬了。这个翻译很特别,一般照朱熹的翻译,说“因”代表结婚了,不失其亲,结婚时也算找到一个和自己有亲戚关系的人,如此也就值得尊敬了。真是不知所云。
前面两句都是人与人相处,第一句讲信用,第二句要尊敬、恭敬,第三句的“因”通“恩”。我们施恩于人的时候,对别人做好事,很可能失去原有的爱心。我们在社会上会看到有些人捐款帮助别人,开始是很有诚意,帮久了之后便失去爱心,变成例行公事。所以,有子强调当施恩于人的时候不要失去原有的爱心,这样就值得尊敬了。
这三句话,都讲与别人相处的关系,第一句讲朋友之间守信用;第二句讲对长辈要恭敬;第三句讲对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手,这个时候不能失去爱心,这样就值得尊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