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高中阶段学思政,最早接触主体的概念,那时候一知半解。
大学学到马哲,接触主体性,也觉着迷迷糊糊。
工作之后提主体意识、主体责任,在实践中对主体和主体性的认识越来越清醒。
现在网上有人反复提“汉民族的主体地位或少数民族的主体地位”,而且为了强调民族主体地位争的面红耳赤,甚至到了反复给人扣帽子的地步。有些言行已经背离了初衷。
民族问题不容小视,稍不留神便出现民族对立情绪,甚至出现民族冲突。如何从思想上正确认识民族主体地位和主体性显得犹为重要。
主体是施动者,是相对客体来说的,施动者要向客体(受动者)实施行为,追加影响。主体受到外界的影响和行为作用,可以转化为客体。
主体性则是在施动者实施行为、追加影响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特性。比如我牵着女朋友的手表达对她的爱意。我便是主体,我表现出的主体性就是我主动表达了爱意。
人可以是主体,可以有主体性,民族也可以是主体,也可以有主体性。
我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国家,每个民族在国家内部是一个个主体,当然也有各自不同的主体性,各民族相互之间产生着良性的互动。
56个民族统一称为中华民族,中华民族这个民族共同体对外又形成了主体,有区别于其他民族共同体的主体性。
有人站在大汉族主义的立场强调汉族是中国的主体民族,有人则站在地方民族主义的立场强调自己所在民族的主体性。双方的争执相当激烈,甚至相互之间产生意识层面的冲突。
这样我们似乎会得出这样一条结论:民族不能没有主体性,过分强调主体性便会产生巨大的难以弥合的裂痕。
所以,我们在国家民族政策方面要强调团结的无与伦比的作用并不是要否定主体性,而是要让各民族能够更好地将主体性用在刀刃上,不能为了强调自身主体性而相互搞内耗和斗争。
主体性是主体在实践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主性和创造性的关键,强调民族主体性是要围绕各民族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个大目标的指引下充分发挥正向作用,而不是让我们搞民族歧视、民族对立。必须时刻警惕民族歧视、民族对立的言行对我国各民族主体性的蓄意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