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想明白,说清楚?
做老板下达任务,或给指令时,心里一定把事情想明白了;下达任务,给指令一定要表达清晰,让下属精准充分明白你的意思。
以前我没有留意这一点,下达任务指令时过于急躁,很多时候没有想清楚明白就急于行动。在没有想清楚明白时,自然也不可能把事情说清楚,造成了下属执行混乱,员工体感不好。自己没想明白就下指令,经常会造成行动不久就进行调整方案,变来变去,公司效能的低下。同时严重形响了个人的威信,形响个人的领导力。
所以,事情没想清楚时,不要貌然下指今,有些事,特别是一些重要的事,如果没有想明白,可以先放放,等思路清晰时才行动,才下指令。其实公司中很多的问题是老板在还没想清楚的情况下过快,过急下指令而造成。
要想把事情想明白,有很多的方法论,其中有个不错的方法“u”型思考法,步骤大致有四步:问,挖,破,立。问:定义核心问题。挖:洞见问题本质。破:打到本质解法。立:制定解决方法。
要把事情说清楚的方法论也很多,其中我比较喜欢的是中“结构思考力”中的方法,如图所示:
论,证,类,比。论:结论先行,先说结论。证:以上统下,结论后说证明,事实。类:归类分组。比:逻辑递进。
还有一个简单易行的方法是来自樊登的《可复制领导力》里讲的,传达任务时地任务说五遍的方法,如下。
“日本的大公司里边要求老板给员工布置工作,至少要说五遍。
第一遍,管理者:“渡边君,麻烦你帮我做一件xx事”。渡边君:“是!”转身要走。
第二遍,管理者:“别着急,回来。麻烦你重复一遍。”渡边君:“你让我去做一个xx事,对吗?”
第三遍,渡边君:“这次我可以走了吗?”管理者:“别着急,回来。你觉得我让你做这事的目的是什么?”渡边君:“你让我做这事的目的大概是为了咱们这次能够顺利的把培训召开,对吧?”
第四遍,渡边君:“这次我可以走了吗?”管理者:“别着急,回来我问你,你觉得做这个事会遇到什么意外?遇到什么情况你向我汇报?遇到什么情况你自己做决定?” 渡边君:“这个是大概有这么几种情况,如果遇到A情况我向你汇报,如果遇到B情况自己做决定,你看可以吗?”
第五遍,管理者:“如果让你自己做这个事,你有什么更好的想法和建议吗?”渡边君:“如果让我自己做,我的想法是我们可以......怎么样?”五遍讲完,直到渡边君说,老板你要再不让我走,我就剖腹自杀了,我受不了了。OK好,去吧。”
布置任务前尽可能先想明白,布置任务时要说清楚,力求员工充分理解你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