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我一直在读跟阅读相关的书。读到秋叶老师撰写的《秋叶特训营:阅读7堂课》时,知道了网红诗人余秀华的一些故事。她被人视为中国的艾米莉·狄金森,其人生经历有点儿传奇色彩:出生时因为医生的操作失误,导致大脑部分瘫痪,从此行动极度不便——即连提笔写字也要费老劲儿。她生长在荒僻的农家,却用笔开拓出了一片丰美的精神家园。
我在网上搜了一下,找出一本余秀华写的诗(是电子书),书名为《月光落在左手上》。在书里,她用简单质朴的语言勾画出了生她养她的故乡:庄稼玫瑰喜鹊,麦田米粒阳光,无一不活色生香,呼之欲出。内中有一篇《下午,摔了一跤》,看了有点感悟,不妨说下吧。
这首诗说的是诗人提着一篮草过田沟,不小心摔了个仰八叉,然后她手上的镰刀啦、兜里的丝巾啦、脚上的鞋啦……一股脑儿出离闹革命去了:镰刀直通通地插在了沟底,鞋和白丝巾却高高地挂在了荆棘上。这样子可真够狼狈的,但诗人却不急不恼,施施然躺在沟底那儿,想起了自己早年间发生的那些风花雪月的事儿。
这事情和那白丝巾有关,丝巾是10年前的一位旧人相送的,诗人一直珍藏至今,并且还保持洁白如新。诗人与那赠巾人曾经两情相悦过,却因为某种变故关系破裂了,那赠巾人远走异乡断了音讯。但诗人还是割舍不下那段感情,这从她诗里的一些字句可以看出端倪,如“云白得浩浩荡荡,散落一地的草绿得浩浩荡荡……”,足见诗人确实难忘旧情,思绪一如白云般连绵不息。
读完这诗,让我想起了自己年轻时的那点破事儿。那时候通过相亲,我结识了一个女孩,其人貌端庄,善辞令,甚合我意。但一段时间相处下来,发现她性格极度敏感,情绪易走极端,只好分手。但我们恋爱期间的一些情书,我仍然保存着,权且作为那段感情的一个纪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