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度量衡制度下用石斗升计量田地的遗存与终结》
一.源起
容器中有一种通用于市场买卖的称为量器。于农业生产来说,量器单位被引申到耕地面积的计量可谓历史悠久。
秦一统前的夏商周三代量器单位,从《周礼》《仪礼》《左传》《尔雅》等典籍可知,最初以人手来计量。一手所握份量称为“溢”,双手所捧多少称为“掬”。
各人之手掌大小毕竟差异很大,后来出现陶制或木制的标准量器,名称有豆、区、釜、钟、升、斗、斛等。
夏商周万邦之国,即使到了东周战国时期,也仍有十余个较大国家,各国标准量器的大小必有差异,于是便有了秦始皇的度量衡统一制度。
汉承秦制。根据《汉书·律历志》,汉代的容量单位有龠、合、升、斗、斛五量。二龠为一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于日常生活生产中,升是容量的基本单位,斗、斛为实用单位。
于民间,一斛又称一石。石本是重量单位,定为一百二十斤,但南方秦人、汉人习惯称石而不喜欢用斛,此俗竟延至二十世纪末期。
汉代之后,因为黄金、药材等贵重物品不仅仅依赖权衡,也有以容量来计算的,这就产生了容量的小单位粟、圭、抄、撮、勺、合六量。《孙子算经》记载:六粟为圭,十圭为抄,十抄为撮,十撮为勺,十勺为合。
十个容量单位中,粟、龠不是十进制,圭、抄、撮、勺、合、升、斗、斛(石)为十进制。
二、计量耕地的面积单位
圭、抄、撮、勺、合、升、斗、斛(石)本是容器,用作容量单位,被引申到田地的面积计量上,主要有升、斗、石三量。
北方旱地,一般用分、亩、顷作为计量单位。十分为亩,百亩为顷。
南方水田,亦采用升、斗、石作计量单位。十升为斗,十斗为石。
在南方平原,阡阡陌陌,几乎没有百斗的大田;而在北方平原,百亩之耕地仍是平整相连的。
特别需要提醒今人的是,一石田不能写作一担田,一石粮食也不能写作一担粮食。担,虽是量词,但不是计量单位。
因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中心在北方,分、亩、顷的使用更符合国家标准,而升、斗、石则是南方民间的称谓。
在我的家乡豫南地区,一斗田等于秦汉的一亩,即为今天的半亩。
不过,因为历史上封建统治阶级对农民的加重剥削,在南方部分地区,一斗田约合如今的0.4亩。也就是说,升、斗、石的面积被剥削者给减小了(税收加重了)。这就像古代的剥削者利用“小斗量出、大斗量入”一样。
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升、斗、石计量规则。
三.美好的回忆
我幼小的时候,也就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我所在的村庄各家各户皆有升、斗两种量具,生产队分粮食也用斗和升。
家家都有一个米缸,有一个不大的谷仓,麦面较少。少数没有谷仓的人家,谷装在麻袋里,装谷的麻袋叠在一起。
春夏之交青黄不接时,有的人家断了谷麦,便去向粮食多的人家借谷麦,所用皆为斗。借米面则用升,大多是因为米缸面袋见底了还没来得及打米打面。
米缸里放一只小碗,用来舀米。我想其大小约与古代的“合”相当,但各家没有“合”这种容器,大概是被碗给淘汰了。幼儿吃饭所用的木碗或竹碗,我想大概就是古代的“合”的形状。
有乞丐来各家讨米时,通常施舍给一小碗底,数量约为一勺。若遇会拉二胡、打快板以及肩上扛一条蛇或一只鸟儿的乞丐,施舍的数量会多一些。孩子们宅心仁厚,施舍的数量又总是比大人们会多一些。
我们村在山区,十斗以上的大田只有一块,称为“一石田”。一石田的上面是两条田冲(田称冲田),下面排水沟则是小溪的起点。在很久以前,两条田冲曾是小溪的两条源流。
夏季山洪易发,冲田里被割倒晾晒的水稻必须赶在下雨前捆成稻捆挑回打谷场,垛起来像一座座小山。有一年夏天,天气预报不准,一石田的水稻全部割完了还躺在田里(一般要晾晒两到三天),半夜突发暴雨洪水,把水稻全冲到小溪及水库里去了,生产队损失惨重。
秋天过后,生产队在小溪中修了一道拦河坝,但再也没出现过类似的故事了。
余长城2024.7.9读史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