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望心中的那份纯真与美好

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花了几天的时间,重读美国作家JD·塞林格的代表作《麦田里的守望者》,施咸荣的译本。

本书用第一人称的口吻,讲述少年主人公霍尔顿被学校开除后的一段荒唐经历。书不厚,一共两百多页,这次看得比较仔细。阅读过程,嗯,那叫一个爽——被它简单粗俗讥诮夸张的语言爽到,被它独特的叙事风格爽到,被它真实细腻直白的心理描写爽到。读到最后,我却不淡定了——用书中主人公少年霍尔顿惯常的口吻来描述我的感受,应该是这样的:这本混账的书,竟他妈的把我看哭了。

是的,这本书最为独特、最为出彩之处就在于它的语言和叙事风格,极其口语化,极其粗俗——我没有见过哪本书——几乎每句话都充斥着诸如“混账的”“他妈的”之类的粗话,或者很夸张的表述。粗俗但不粗鄙。比如:

“那是十二月,天气冷得邪门,尤其是在这混账的小山顶上。”

又:“不知哪个混蛋在楼梯上扔了一地花生壳,我他妈的差点儿摔断了我的混账脖子。”

这些粗话不仅用在人身上,也用在物上;用在他人也用在主人公自己身上。不羁中流露出些许的玩世不恭和愤世嫉俗,很符合主人公作为一名16岁的迷惘的、叛逆的少年的人设。

据说,小说一经问世,即获巨大成功,尤其备受青少年喜爱和追捧,被奉为“青春圣经”。

我忽发奇想:后来美国的一些名流政客演讲时,总喜欢偶尔飙一两句粗话甚至脏话,以展现自己的洒脱与不羁,调动听众兴致的同时,拉近与听众的距离,让演讲更接地气。估计他们都读过塞林格的这部小说,或多或少受到了霍尔顿的感染与熏陶。

汪曾祺先生有一段为世人称道的对栀子花的描写,也似乎有异曲同工之妙:栀子花粗粗大大的,又香得掸都掸不开,于是为文雅人不取,以为品格不高。栀子花说:“去他妈的,我就是要这样香,香得痛痛快快,你们他妈的管得着吗。”嘿嘿,栀子花的口吻与霍尔顿何其相似。汪老莫不也是受了小霍同学的影响?

说回霍尔顿。

那么,书中这位十六岁主人公,是怎样一个不羁少年?他经历了什么,他的内心世界又是怎样,有什么地方令我们为之动容?

霍尔顿,宾州潘西中学初二的学生,家境富裕,长相漂亮,不好读书。五门功课有四门功课不及格,最终在圣诞前夕被学校开除。在此之前,他已经换过好几个学校。对此,他似乎并不那么在乎。除了学习成绩一塌糊涂外,他抽烟喝酒,意志消沉,与周遭环境格格不入,妥妥的问题少年。

离开学校前,霍尔顿先去跟历史老师斯宾塞先生告别(老师写小条让他去的),尽管他认为他跟老斯宾塞“一个南一个北”,没法沟通,但他尊敬这位老师,因为他感觉老斯宾塞真心实意为他好——虽然老斯宾塞穿着睡衣接待他,还不听他讲话,房间里弥漫着一股难闻的感冒药水味道……让他“很腻烦、很泄气”,甚至悔不该来,但他对老斯宾塞还是始终尊敬有加。

接下来,他回到宿舍收拾东西,顺便介绍了他的室友斯特拉德莱塔及隔壁室友阿克莱的种种为人,他不喜欢他们,认为他们都是些假模假式的杂种,好色鬼和下流胚。然而他又承认:斯特拉德莱塔虽然有些自高自大,为人还算慷慨;性情乖张的邋遢鬼阿克莱,其实也挺可怜,年纪轻轻一身毛病,没有女孩喜欢他……他看不惯潘西的校长,以及以前学校的校长,在他眼里,他们都是些假模假式的势力鬼和饭桶。然而,当他被潘西开除而不得不离开学校时,他还是想跟学校来一次悄悄告别,他不在乎“是一场悲伤的离别或不痛快的离别”……

就在离校的头天晚上,他这个胆小鬼居然跟斯特拉德莱塔大打出手,缘由是听说斯特拉德莱塔要跟他暗恋的女孩琴(他儿时的玩伴)约会,他气疯了,因为琴是他心中的女神,是圣洁的,不容亵渎的好女孩,而斯特拉德莱塔只是个好色的下流杂种,根本不配得到她的爱情。他们打了起来,他先动的手,结果被体重两倍于他的斯特拉德莱塔打得满脸血污,倒地不起。

于是,他决定连夜离开这个让他伤心透顶的混账学校。

“我拿来手提箱什么的准备动身,还在楼梯口站了一会儿,顺着那条混账走廊望了最后一眼。不知怎的,我几乎哭了出来……然后使出了我的全身力气大声喊道:‘好好睡吧,你们这些窝囊废!’”

离别时的伤心与泪水,是不甘还是不舍?应该兼而有之吧。读到这里,不羁少年内心的纯与真,脆弱与敏感,愤懑与迷茫,跃然纸上。

离开学校后,他坐火车回到纽约。为了不让父母提前知道自己已经被学校开除的事实,他决定晚几天回家。于是他住进酒店,却遭遇开电梯兼皮条客的毛里斯和送上门的妓女合谋算计,被勒索了5美金,尽管他“因为情绪不对”,什么都没干。他装着已成年的样子去泡酒吧,和陌生的女郎跳舞,约以前认识的女孩出来喝酒看电影,用以打发寂寞无聊的时光。他一直想跟琴打电话,想了差不多100遍,却始终鼓不起勇气。也许,内心里他觉得不仅斯特拉德莱塔不配得到琴的爱情,他自己也不配。在成人的眼里,他是个很差劲的孩子。他内心的那份对纯真的渴望与执着,与这个复杂的虚伪的世界格格不入。所以他常常感到孤独、腻烦和泄气。

最后,他决定先回家一趟,见见他心爱的妹妹菲苾,而后离家出走。

妹妹菲苾几乎是这个世界上他最爱的人,尽管她才十岁,却是那么聪明,那么漂亮可爱。“你这一辈子再也不会见过那么漂亮,那么聪明的小孩子”。“你说什么她都懂”。他这样形容他的妹妹。她的妹妹也非常喜欢他。

他在半夜偷偷溜回到家里。妹妹见到他,一开始非常高兴,但她很快猜到哥哥被学校开除了,因为圣诞假期还没有到,他就回家了。

他很享受跟妹妹单独相处的时光,哪怕只是单单看着她。当妹妹问他将来喜欢当个什么,他说,他老是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他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去守护那些只顾奔跑,却不知道危险的小孩,防止他们掉下悬崖。

“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像话。”

保护那些纯真的孩子在奔跑中不掉下悬崖——包括他可爱无比的妹妹,是他的人生理想。

所以,当他眼中还是个小不点的妹妹,第二天突然拖了一只比她矮不了多少的行李箱,要跟他一起离家出走时,他惊骇得几乎要晕倒。这个时候,他的角色不由自主地转换成妹妹的保护人的角色。出于对妹妹的爱,为了妹妹不“掉下悬崖”,他放弃了离家出走的打算。他答应妹妹回家,妹妹也答应他回学校上课,兄妹和好如初(也可以这样理解,其实是妹妹把他从悬崖边拉了回来,很了不起的妹妹——如果妹妹是成心这么做的话)。如释重负的他,陪妹妹在动物园玩了一回旋转木马。妹妹从小就喜欢旋转木马,所以他极力怂恿她玩。当看着妹妹骑在旋转木马上不停旋转的时候,长久以来闷闷不乐郁郁寡欢的他,终于终于“快乐极了”,仿佛重获新生。

“她奔去买了票,刚好在转台开始转之前入了场。随后她又绕着台走了一圈,找到了她的那匹木马。随后她骑了上去。她向我挥手,我也向他挥手。

嘿,雨开始下大了……我敢打赌,所有做父母的和其他人,都躲到转台的屋檐下……我依旧在长椅上坐了好一会儿……我依旧淋得像只落汤鸡。不过我并不在乎。突然间我变得他妈的那么快乐,眼看着老菲苾那么一圈圈转个不停。我险些儿他妈的大叫大嚷起来,我心里实在快乐极了……她穿着那么件蓝大衣,老那么转个不停,看上去真他妈的好看极了。”

这是故事的结尾,也是故事的高潮。看到这里,我一直揪着的心终于放下了,我也跟着作者一起笑了,笑中带泪——感动于他对妹妹的那份发自心底的爱,那份对纯真与美好的深深痴迷,感动于他的成长与释然。

接着,作者更进一步,写下最后一段耐人寻味的话。

“我要跟你谈的就这些……我很抱歉我竟跟这许多人谈起这事。我只知道我很想念我所谈到的每一个人。甚至老斯特拉德莱塔和阿克莱……我甚至也想念那个混账毛里斯哩,说来好笑。你千万别跟任何人谈任何事情。你只要一谈起,就会想念起每一个人来。”

这就是“问题”少年霍尔顿。

不羁是表象,纯与真才是内核,这种反差与矛盾冲突,有着出人意料的、动人心弦的艺术魅力。

每个成年人的心里,都住有一个纯真的孩子。我们都曾是年少不羁的霍尔顿,那份曾经的纯与真,并没有远去,只是深埋心底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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