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3】语文课程目标
2022版课标将义务教育语文课程目标分成两个层次加以表述。第一层次为“总目标”,即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通过九年学习,最终应该达成的目标,属于语文课程的终端目标。第二层次为“学段要求”,即义务教育阶段的四个学段具体应该达到的目标,属于语文课程的过程目标。终端目标统领和决定过程目标,过程目标支撑和指向终端目标,两个层次的课程目标统一于语文课程核心素养这一根本目的。
总目标紧紧围绕语文课程核心素养制定,是对语文课程核心素养的具体化。这其中,总目标的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与语文课程核心素养的“文化自信”具体对应。第一条侧重于立德树人,以文化人,努力提高学生的文化修养。第二条倒重于在语言实践活动中对中华文化的传承,主要涉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立文化自信。第三条侧重于在语言实践活动中对当代文化生活、人类优秀文化的关注与理解,强调文化视野和文化参与。
总目标的第四条,第五条,与语文课程核心素养的“语言运用”具体对应。第四条侧重于在语言实践活动中对语言文字的积累与梳理,初步领悟语言文字的运用规律,奠定语言运用的基础。第五条侧重于阅读与交流表达,在具体语言知识与规律的认知过程中对语言文字的实践运用,包括运用策略有效阅读、运用口语有效交流、运用书面语有效表达等。
总目标的第六条,第七条与语文课程核心素养的“思维能力”具体对应。第六条侧重于在语言实践活动中发展感性思维,强调语言的直觉经验与想象创造,其核心是提升形象思维能力。第七条侧重于在语言实践活动中发展理性思维,强调思维过程中的思辨特性,以及崇尚真知的思维态度,其核心是提升逻辑思维能力。
总目标的第八条,第九条与语文课程核心素养的“审美创造”具体对应。第八条侧重于在语言实践活动中促进审美鉴赏能力的发展,注重对语言文字的美的感受,强调对语言文字的美的感悟和鉴赏,其核心是丰富审美体验。第九条侧重于在语言实践活动中促进审美创造能力的发展,注重多种形式的审美表达与表现,其核心是创造美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