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听美国心理学经典中,有个颠覆的论点:有毒的父母就应该为成年后中毒的子女负责,承担责任,去认错,赎罪。
我的父亲与母亲就应该为他们犯下的罪,而去赎罪、认错,我就是无须单方向“努力”去原谅他们曾对我幼小的心灵所下的对终生影响的毒。
今晚,我想象面对母亲,并且大声叫唤:我非常生你的气。
因为我好心帮她换了新牙刷,她反而非常不开心,让我换回旧的,说这样浪费了她的钱。结果我没有吱声——开始有一个惯性,我想照他的话说,但马上关照到自己内心的感受,不管她了,因为这是我的决定,不随着她的反应而动,我感受到你内在有一份独立的喜悦与力量产生了!
从知到能行,是拿回自己力量的过程。
在工作中,领导被投射了父母的‘’权力‘’身影,因为从幻年起,父母就用责骂、挖苦、贬低等手段,让我觉得自己无力(做什么的标准都在他们那里,自己做判断肯定是错的)而屈服于他们,甚至唯命是从——这就是为什么我从小从不会为了买某个看上去很喜欢的玩具而纠缠父母,总是乖乖地跟在他们后面离开现场;整个上学阶段,也绝对不敢去谈恋爱——我根本就不敢做自己,不敢去尊重和表达内在的感受与需要。
中国几千年的孝顺文化就是一种变态的虐待儿童的保护罩,把上一代对自己的罪行,施加在下一代上面变成一种合法、合规、高尚的传统。中国人的不幸就是因为有这种传统的存在。
父母有罪,就应该指出,管他死了还是辈分比自己高等等的借口,他(她)始终就要为自己的过错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