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权了解一下吧……
想解除合同,又不想支付违约金,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的,毕竟合法的合同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一般来说,解除合同的权利来源于两个方面:约定和法定。
一、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权的权利来源是合同当事人的约定。
可以是事先约定(直接约定在合同中),也可以是事后约定(另外达成补充合同)。
约定解除权一般是出现某种情况或满足某种条件后、甚至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权利。
举个栗子说: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超过约定时间不支付利息的,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借款。
类似这种就是约定解除条款啦。
一般约定解除比较随意啦(当然不能违法违规),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好。
二、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的权利来源是法律规定,所以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有四种具体情况条款和一种兜底条款。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三个要点:
首先,原因是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一般发生山洪、地震、疫情、水灾、火灾、战争、车祸等等都可以算不可抗力。
其次,结果是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最后,是不可抗力与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之间是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举个栗子说:
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交房前,一场泥石流把房子送走了……
那也只能解除合同了。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没什么好说的,直接举例吧。
举个栗子说:
借了钱,借期一年,过了半年:
借款人:我不还了!哼,就不还了!(傲娇脸)
出借人可以准备起诉解除合同+要求还款+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了呢。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也没什么好说的,直接举例吧。
举个栗子说:
在网上买了东西(非预售,嘿嘿)显示3天内发货,然后一个月过去了……
买家:发货啊,一周内发货啊,不发货我就申请退款了!(怒)
一周后……
卖家:(继续无视)
买家可以准备起诉解除合同+要求还款+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了呢。
此处“合理期限”是重点,目前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可以参照一般人对“合理期限”的认知。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还是没什么好说的,直接举例吧。
举个栗子说:
买家买了一个车位,已经付了钱,但卖家迟迟不交付车位,且车位还是不能买卖的人防车位。
买家可以起诉解除合同+要求还款+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了呢。
5、兜底条款: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之就是其他情形了呗,要具体分析的呀~
所以说,达成合同易,解除合同难,签合同之前要慎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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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腹黑系刘律师~
就酱,撒花下(=v=)
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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