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读到一半的时候,我还记不清主人公到底是叫“斯通纳”还是“斯纳桶”。直到我看到了他的英文原本,他的英文名字本来是stoner,我才恍然大悟。书中主人公略微驼背,笨拙倔强的形象和他的名字,完全契合在了一起。
这本书是我读过的情节最波澜不惊的一部。节奏在压抑晦涩中有条不紊的进行,不徐不疾,开始和结束得很自然,中间却是怎么都等不来高潮。唯一让我觉得心跳有点加速的地方,是斯通纳作为考察沃尔克综合预答辩的三人委员会的成员,参加沃尔克的毕业答辩。干脆利落的拆穿沃尔克和导师劳莱斯曼的表演,坚定地给了沃尔克不通过。我从那一刻开始喜欢上了斯通纳。
只是一部很神奇的小说,阅读的时候几乎没有快感,没有大起大落,没有真相水落石出。作者好像用一支并不锋利的笔一笔一画地在并不光滑的纸上写完了斯通纳的一生,有些生疼的感觉。合上书,让我记忆犹新的有三个地方:
第一个是青涩笨拙的年轻斯通纳在大二结束的时候转了专业。在作者笔下一笔带过的事情对于斯通纳来说,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那意味着和过去的人生诀别,也意味着更加看不到将来的路。坚定地走进一团迷雾中,看不清来路,也不知所踪,是巨大的勇气。
第二个是他越是老越是固执。却依旧保持着锐利而清澈的眼神,以及对学术纯粹的热爱。他对劳莱斯曼和费奇说他除了教书什么都不会。他可真的是除了教书什么都不会。
第三个是他有过一段完整的爱情。作者真是仁慈,让他拥有了这段爱情。凯瑟琳爱着他离开他,他们彼此没有告别,就意味着不用真的再见。他们有过肉体的纠缠,而最终不必把爱情消耗在柴米油盐的琐碎中。最后,凯瑟琳出版的那本书扉页写了”给威.斯“。爱情的两种打开方式”怀念到终老,厌倦到哭泣“,他们有幸打开了第一种。
读完《斯通纳》,我在思考两个问题
为什么斯通纳的婚姻是个悲剧。他明明对伊迪丝一见钟情,而伊迪丝也是自愿嫁给了她。伊迪丝为什么是一个神经质一样的存在?她为什么恨斯通纳呢?
或者伊迪丝仅仅就是为了逃避年少的家庭生活,把斯通纳当作了一根稻草。
这和她们的女儿,格蕾丝,用未婚先孕这种方式激烈的离开他们是一样的。
伊迪丝和格蕾丝一样,她们一个守活寡,一个守寡。但是坟墓都是自掘的,自愿走到坟墓里去,不愿意出来,也痛恨那个试图让他们出来的人。伊迪丝嫁给斯通纳之后,是有机会改变自己的;格蕾丝在把孩子托付给了亡夫的父母之后,也完全有了支配人生的权利。但是她们似乎做的都不怎么样。我实在是没有办法把小时候聪慧的格蕾丝和长大后酗酒的姑娘联系在一起。但是看看伊迪丝和格蕾丝的成长过程,这似乎又是一场必然。
悲剧,在一个家庭,转变了形式流传了下去。
如果说伊迪丝和格蕾丝是悲剧,那么凯瑟琳呢?她的一生是不是悲剧呢?她出场的时候是个拘谨的姑娘,她和斯通纳在一起有过一段绽放的日子,之后就再也没有了她的描述。不能和相爱的人终老,是不是就是不幸?幸福到底该如何定义呢?
我思考的第二个问题,就是父母之于子女的感情以及子女之于父母的感情。
斯通纳上大学之后,他和自己的父母就再没有过多的联系。地理上的隔离和知识上的隔离,让他们越走越远。而父亲去世后,母亲宁愿守着破败的农场等死,也不愿意和他同住。相同,伊迪丝的父母在他们的人生中,除了借过他们两次钱,就几乎没有再出场过。
斯通纳是那么爱格蕾丝,这也阻挡不了格蕾丝结婚之后渐渐变成一个遥远的念想。
《斯通纳》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书。虽然读的过程中并没有很大的趣味性。就像有人评价他“就算不能拥有完美的人生,索性追求成就完整的自我”。斯通纳的人生和我们的人生一样,普通,孤独,压抑甚至痛苦。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能依附于任何一人而生存。人生的路,需要我们自己走完。就算有人陪伴,也不能代替我们向前走。只不过是行走的时候心境有所不同罢了。说到底,活着就充满痛苦。主动面对痛苦,就变成一场修行;被动承受痛苦,就变成一场磨难。愿你我都能尽量完满这场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