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条例》为纲,谱写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党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广大党员干部对《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深入贯彻与积极践行。党员干部作为党校事业的参与者、推动者,需以《条例》为指引,从思想认识、工作定位到实践行动,全方位发力,破除阻碍,推动党校事业迈向新高度,让党校真正成为培育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坚实阵地。

       破除教学误区,党员干部树立正确育人导向。党员干部应深刻领会党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的重要性,明晰教学质量对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的关键作用。当前,部分党校教学陷入重形式轻内涵的困境,症结在于部分党员干部过度关注课程的全面性、课时量与课件精美度,却忽视教学质量这一核心。党员干部要从思想层面自我革新,率先垂范,将“质量优先、内涵为王”确立为教学工作的核心理念。行动上,党员干部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心谋划、重构教学体系。深入调研干部培训需求,把课程细化为专题和案例,严格依照《条例》,确保主课课时占比超70%,让党的创新理论主导党校教学。

       校准定位偏差,党员干部厚植党校政治属性。党员干部需牢固树立“党校姓党”核心意识,这是《条例》明确的根本原则,更是党校作为“党的重要政治机关”区别于其他机构的本质特征,肩负着强化政治引领、促进业务与政治深度融合的重任。当前部分干部对党校定位认知模糊,导致政治引领弱化,根源在于思想层面对政治属性的忽视。行动上,要全面落实党的领导:严格执行校委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针对党校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建立“政治风险评估”前置程序,确保先过“政治关”;师资选拔以“对党忠诚”为首要标准,贯穿招聘、晋升全环节,定期组织教师参加政治轮训,通过专题讲座、实地调研提升政治素养;学员管理中增设党性分析、政治体检课程,开展政治案例研讨、红色基地实践活动,锤炼学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与执行力,坚守党的阵地。

       筑牢发展堤坝,党员干部涵养实干担当精神。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条例》中推进党校工作改革创新的要求,这是党校适应新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需摒弃传统路径依赖与“不出错”“求稳定”的保守思想,树立“创新为要、实干为本”理念,将《条例》作为推动党校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从思想上激发主动服务大局的担当精神。行动上,科研资政领域要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组织科研团队深入调研,建立从课题立项、研究到成果转化的闭环机制,加强与政府部门、企业合作,推动科研成果落地;针对基层办学问题,积极探索“上挂下联”创新模式,与上级党校建立帮扶关系,联合基层党组织拓展办学渠道,提升基层党校办学质量;同时摒弃“减负即减责”的错误观念,优化行政流程,把节省的精力投入教学创新与科研攻坚,以实干担当推动党校事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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