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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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惯子如杀子”。
在这里把“惯”和“杀”联系在一起,是最恰如其分的因果关系。大多数被溺爱的孩子,都会把父母那种过分的宠爱视为理所当然,在一般情况下,绝无感恩或回报的念头。但是,当溺爱的后果将自己推向绝境的时候,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去憎恨父母当初对自己教育的失误。类似这样的“醒悟”,大多都已为时已晚。
溺爱,就是过度的宠爱,毫无节制、不作选择地满足孩子提出的任何要求。具体地说,溺爱就是一种不考虑后果的,以自我满足为目的的,极度放纵的爱。它是一种畸形的爱,很不理智的爱。
有句成语叫“恰到好处”,就是说凡事都有个度,必须注意分寸,一旦过了度,就会适得其反。善良是好的,过了度就变成了软弱;谦虚是好的,过了度就是虚伪;自信是好的,过了度就变成了固执。爱也一样有度,过了度就是害。虽然“爱”和“害”的距离就一纸之隔,但稍不小心就会把“爱”变成“害”。虽然这个“度”很难把握,也没有具体的标准可循,但是过了度,必将事与愿违,这点是毫无疑问的。承受不同的“爱”,接受不同的家庭教育,可以直接导致被教育者改变其性格、脾气甚至一生的命运。
溺爱的现象自古有之,溺爱者一般为孩子的父母、爷爷奶奶及外公外婆等。被溺爱的对象大多是家中的长子、最小的孩子,或者是家中的独苗。他们之所以被宠爱,是因为长子是这个家庭中,第一个下一代的家庭成员;最小的孩子被宠,因为他们是这一代中是家庭里的最后一个孩子了;而独苗是家庭中唯一的孩子,所以,他们的被宠就似乎更加“理所当然”一些。
从前宠孩子的都是家庭条件比较好的人家,穷困的家庭是没有条件和心思去宠爱孩子的。所以,虽然每个家庭中都有最大和最小的孩子,但是真正被过分宠爱的孩子也是为数不多的。随着“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孩子成为了家庭中的“稀缺资源”,加上老百姓生活条件的快速改善,所以,溺爱孩子已经从过去的个别现象,变成了现在的普遍现象了。
使溺爱现象变得普遍的另一个原因是,过去的家庭,由于家中孩子多,长辈少,孩子们为了争得长辈们的“宠”,尽量使自己的表现好一点,以讨得长辈们的欢心,以此求得长辈们的宠爱。而现在的“独生子女政策”,正好使孩子和长辈的数量比例反了一个面,现在是长辈多,孩子少。一个孩子,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六个长辈一起“分享”。所以,长辈们为了讨得孩子的欢心,即使有时明明知道孩子的某些行为是错的,也尽量不去“得罪”。因为你的认真和严格,很可能会失去孩子对你的“宠爱”。所以,长辈们争相满足孩子们的各种需求,成为了一种讨好孩子的手段。事实上,孩子这一“资源”的紧缺就是如今溺爱泛滥的源头。
严格地说,溺爱不是爱,就像酱油不是油一样。从字面上解释,溺是淹没的意思,溺爱,就是想把“爱”淹死的爱。
无论是古代的历史上,还是现实的生活中,“惯子如杀子”和“惯子成杀子”的例子比比皆是的,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就经常听到这类故事。虽然当时只知道故事的内容,而根本不知道故事的意义所在。流传得最广、最为人们所知的一则故事是这样的:
从前,有一对老年夫妇,因晚年得子,因此对儿子视若珍宝,从小就宠爱有加。整天都是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终于,孩子渐渐地长大了。有一次,孩子去邻居家玩,回来的时候顺便拿了邻居家的一枚针。回到家,他把针交给了父母。父母不但不问儿子针的来历,反而喜出望外,连连夸赞儿子的聪明、懂事。此后,儿子三天两头都有小东西拿回家,父母也从来不问来历。直到有一天,儿子牵了一头牛回来,父母还是不问来历。
原来,儿子的牛是从邻居家偷来的。当邻居知道自己的牛被偷了,并准备去告官的时候,儿子赶过去和那邻居打了起来,结果,一失手,把邻居给打死了。由于事情的意外发展,使盗窃案变成了杀人案,儿子被判成了死罪。
在刑场上,儿子要求法官让他见母亲最后一面,法官同意了。
母亲在获悉儿子被判死刑后,悲痛欲绝,连忙心急火燎地赶到了刑场。儿子见母亲到来,连忙跪求:“儿子能有今日,谢谢母亲‘教育’之恩,在儿子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想再吸一口母亲的乳汁”。母亲应允,即赶紧解开衣扣。谁知儿子猛扑上前,一口咬下了母亲的乳头,并且狠狠地说:“我之所以有今日的下场,皆因你们从小不教之过”。
被溺爱的孩子的缺陷之一,就是只会把任何过错和责任,都推卸给别人,从来不会在自身上找原因。并且,不管来自任何方面的对自己的爱,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他们从来不知道感恩,不知道回报,更不知道为别人去付出。
虽然从主观上讲,没有一个母亲,没有一位孩子的长辈,会希望自己对孩子的爱会变成害。他们也从来不会想到,自己全身心的,无微不至的对孩子的关爱,会给孩子的将来带来什么样的严重后果。
溺爱会使孩子以自我为中心,使他们的心胸变得狭窄,自私,没有责任心。并且还会有非常强烈的依赖性,妒忌心,凡事没有主见,同时也会失去爱心和自信心。因为他们认为只有在父母的眼皮下,才是自己自由的王国,离开了这块“国土”,就会浑身觉得不自在。所以,溺爱还会使孩子的活动空间缩小,生活圈子变窄,有时还会使孩子在感情和理智之间产生矛盾。
大多数孩子的家长没有蓄意溺爱孩子的主观意愿,只是分不清溺爱和一般关爱的区别所在。有的是因为没有估计到,溺爱会给孩子的成长和未来带来多少危机。更有一些家长,对某种行为不以为然,不认为那些行为就是溺爱。
溺爱之所以不被大多数的人放在心上,是因为那是一剂慢性毒药。虽然毒性强,毒效长,但在近期无明显的症状,其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也不会在短时间内产生“效果”。由于该“毒药”的隐蔽性较强,以至于它的危害性也更大。
奇闻怪事,奇人异事历来就有,有一种说法叫“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在我们中国这么大的“林子”里,出现几只奇形怪状的鸟也没有什么可以大惊小怪的。但是有一种现象好像真的有点使人吃惊,那就是:大学生杀人,小学生自杀。
一个大学生,甚至研究生、博士生,接受了多少年的教育,经历过多少场的风雨,他们为什么为了一点点芝麻绿豆大小的事,想到杀人就杀人了呢?一个小学生,仅仅是人生的萌芽、花蕾,他们有什么想不开,有什么承受不了的,为什么想自杀就自杀了呢?原因很简单,这就是溺爱结出的恶果,是家庭教育失败的证据。
是孩子把父母当作了感情和爱心的“提款机”,并且既不设密码又不设限额,任其把感情和爱心随心所欲地拿去挥霍。并且只取不存,直到“提款机”提不出东西的时候,便选择了报复--自杀和杀人。
自杀是一种非常自私、自负、没有爱心的表现,甚至是一种冷酷的报复。当孩子已经习惯于父母对他们百依百顺,凡事皆可随心所欲的情况下,父母如稍有怠慢,他们就自以为是受到了天大的委屈。并且采取极端的手段进行报复,如离家出走、自杀等等(还有毒死自己父母、爷爷奶奶的)。一个心理上不健康的孩子,那么一定会比生理上的不健康更危险。
现在的孩子只知道被人关爱是天经地义的,从来不会想到去关爱自己的亲人。这种现象是家庭教育的最大失误。导致学生自杀的表面现象的诱因可能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甚至是“意外”。但是真正造就一代人“命运”和“性格”的是教育模式、教育观念、社会制度和社会现状。
所以,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时段出生的人都有不同的“共同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