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说到主体间性是胡塞尔脱离唯我论倾向的重要概念,也是构成其所谓体系的重要补完。
更重要的是,他相信主体间性这个主题包含着理解客观,实在和超越者的构成的关键。
主要解决两个互相关联的问题:我如何构成不仅仅是被构成的他者(有被给予性)?以及他人若是不可通达的,那么我如何使用现象学方法描述他人的被给予性?
对于上述问题的解答,胡塞尔首先表示,对于他人的经验体现为一个肉身化的身体性现象的经验。
以此推断,具体的主体间性,必然被理解为肉身化的,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就是,作为对我的追问,对他者的体验是怎样。
以上两项,为主体间性提供了重要的方向和范围。
三,对他者的经验
既然主体间性是可以在主体间通达的存在者,那么对主体性而言,他者的经验是怎样的,就尤其重要。
对胡塞尔来说,对他者的具体经验总是一个对于在身体性现象中的他者的经验。
因此,具体的主体间性必须被理解为肉身化的主体之间的关系。
首先,如果我自己不是一个身体性的主体,我就永远不能认出其他的具身化主体。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对他者的经验,是一个类比性的推论。
胡塞尔的态度是,对他者的经验,并不是一种对身体的类比性,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经验,因此他展开了对他者经验结构的分析:
1,胡塞尔指出,正是我们身体的主体-客体的独特地位,才使我将另外一个身体确认为相异的具身化的主体性。
也就是在身体章节的最后,所提到的自身展现的双重感觉:
主体-客体这样身体的结构刻画了双重感觉的自我性和他异性之间的显著相互作用,使我能识别和经验到其他具身化的主体。
当左手触摸右手时,我以如此的方式经验自身,既预期到他者经验到我的方式,也预期到我经验他者的方式。
2,以经验肉身化身体为条件经验对象
胡塞尔有时说,母子关系是所有关系中最本源的(可能是因为胎儿最初经验的他者就是母亲),并且主张这种关系先于对物理对象的经验。
说句题外话,这里我想起了Eva中的一首曲子,就叫做《Mother is the first other》
中心问题并非是我如何从对一个物理对象的经验达到对于一个相应主体的经验,而是我对肉身化主体性的经验,如何作为经验对象的条件。(先后顺序问题,先身体才能通过身体经验对象)
3,他者的不对称性
我对他者的经验是实际的,实在的经验,并不需要推论来完成。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能够以他者经验他自身的方式来经验他者。
也不意味着他者能够以我通达自身的方式来通达我。
这是主体间性中,非常重要的基础构建。
正因为相异的主体,以此方式而避开了我的直接经验,他者才被经验为他者。正如胡塞尔所说的,
假如我能够以通达自己意识的同样方式来通达他者的意识,那么他者将不再是他者,而是我意识的一部分。
他者的自身被给予性,对于我来说就是不可通达和超越的,但我所能经验到的,恰好是这个界限。
当我拥有对另外一个主体的本真经验时,我正是在经验到他者对我的逃避。
因此,尽管胡塞尔会认为我们确实经验到他者,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者被还原到仅仅是一个意向性对象。
只要他者恰好是在其主观的不可通达性中被经验到,我们所面对的就是一个主体-主体关系。
(说这么多,意思其实就是:以身体性为经验条件的主体间性,经验他者的方式,只能是肉身性的,唯有不可通达的他者的被给予性才保证了经验的是他者,而这种不可通达在之前的身体章节中已经揭示过了,就是自我性与他异性的双重感觉。)
对于主体-主体关系的现象学描述中,包含着不对称性:经验的主体和被经验的主体是不同的。
如果没有不对称性的话,就不会有主体间性存在,而只会有一个没有任何区分的匿名的集体。
因此,它者的他异性是不可还原的,否则就不能被称为他者。
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只有保证他异性的不可还原才能有意义的言说绝对陌生者。
需要言说他者或者某种相应东西,需要使用关系概念,其意义预设了自我作为对照,陌生者正是对我来说是相遇的,他者是与我关系中的他者,而不是在其与自己的关系中。
但是胡塞尔永远不会断言自我构成他者的自身被给予性。
因为在我构成他者的时候,并不是在创造发明或制造他者,仅仅是通过对他者的肉身性经验来构成超越的对象,他者的被给予性是无法构成也无法还原的。这里可以参照很有名的一句话:他人即地狱。
最后,我们必须在一点上来纠正上述考虑。某种程度上,他者的自身存在,实际上是取决于我的。
也就是说,每一个主体的自身存在,都取决于他和其他主体的关系这一意义上。(有点马克思那味道了)
当谈论到先验自我的自身构成的时候,胡塞尔赋予主体间性与决定性的作用。也就是说,在所有的具体性中,没有任何的主体,即便是他者,能够独立于另一个他者而存在。
在这一点上,胡塞尔主张自我和他者之间的一种强对称关系。
这里的相互关系和构成的问题,将在接下来的构成性主体间性中详细阐述。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