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弼注道德经述成·道经·三十章

道经·三十章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

王弼:以道佐人主,尚不可以兵强于天下,况人主躬于道者乎?

原成:“以道佐人主”,就是让人君抑制以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接受“道”的约束,思想上承认“道”是万物的唯一标准。

“兵”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人主观意志的产物。

“兵”做为自然的间接产物,亦要接受“道”的约束。“兵”者亦是以“道”作为唯一标准。

“兵”者对于天下“神器”亦不能“为之”、“执之”,故曰“不欲以兵强于天下”。

为之者、执之者,皆曰强。

欲者,以主观意志约束自身。

其事好还。

王弼:为治者务欲立功生事,而有道者务欲还反无为,故云“其事好还也”。

原成:老子曰:“治大国,若亨小鲜。以道立天下,其鬼不神也。”“其事好还”,带有宿命色彩,不符合老子思想。疑是注文窜入的衍文。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王弼:言师凶害之物也。无有所济,必有所伤;贼害人民,残荒田亩,故曰“荆棘生焉”。

原成:“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此句疑衍文。

此篇文章,老子着重于以“兵”作为例子,来强调事物的结果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并且此篇文章最终以“物壮则老”收尾,以强调对以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的纵容,会以“不道早已”收场的。所以“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与本篇言旨不类。

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

王弼:果,犹济也。言善用师者,趣以济难而已矣,不以兵力取强于天下也。

原成:王氏曰“趣以济难而已”,是王氏基于“师之所处,荆棘生焉。”的结果而发的感叹,不符合老子本义。

果,犹言“结果”。

“善者”,老子认为凡接受“道”的约束,以“道”作为万物的唯一标准,即是“善者”。所以老子说,“夫天道无亲,恒与善人”。

事物的发展变化结果,是不以人的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所能左右之。在结果面前,人只能被动接受,而无法更改结果,或消除结果的存在。所以老子说“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

凡物皆是处于不断运动之中的,凡运动必然产生结果,凡结果必然且只能由运动产生。所有这一切,皆是是不以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所能左右、改变的。

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

王弼:吾不以师道为尚,不得已而用,何矜骄之有也?

原成:王氏所言非是。

“勿矜、勿伐、勿骄”,此三“勿”者,是言人对待“结果”的态度。不以结果为矜,亦不以结果为伐,亦不以结果为骄。

“道”衍生万物,万物接受“道”的约束,并以“道”作为唯一标准。

“结果”作为事物发展变化的形制,亦是接受“道”的约束,并以“道”作为唯一标准的。“结果”与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没有任何关系,充其量也只是人的主观能动性在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中,起到一些辅助作用而已。

老子曰:“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所以在面对“结果”时,要做到“勿矜、勿伐、勿骄”。

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

王弼:言用兵虽趣功济难,然时故不得已后用者,但当以除暴乱,不遂用果以为强也。

原成:此篇老子只是用“兵”做为一个例子,来说明“结果”与人主观意志的关系,并不是言“兵”的。王氏所言非是。

在“结果”面前,人只能坦然接受之,所以老子曰“果而不得已”。

在“结果”面前,人不能期望凭借以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能改变或消除“结果”的出现,所以老子曰“果而勿强”。

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王弼:壮,武力暴兴,喻以兵强于天下者也。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故暴兴必不道,早已也。

原成:王氏所言非是。

“物壮则老”是言事物处于“亢奋”状态。

“兵强天下”,则是“兵”亢奋的表现。

物亢奋则老:

木亢奋而枯;

兵亢奋而败;

人亢奋而亡。

以“道”约束自身者,皆是抑制“亢奋”的出现。“兵”事就是“亢奋”的极端例子,所以老子曰“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即“以道”者,不亢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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