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网购的时代, “快递送货上门”仍有不少消费者没能享受到这项服务。从消费者的反馈看,在快递公司屡屡提出提高服务质量的背景下,送货上门难题尚未解决。
从行业数据看,快递业服务质量整体似乎在提高。但具体到用户个人感受上,不同地区差别较大,一线城市的快递服务质量好于二三线城市。更多的用户则没有体验到快递送货上门,往往看短信才发现,快递被放进智能快递柜或快递驿站; 不少用户表示快递员通常未经同意就直接把快递放在驿站,而驿站也不会送货上门,甚至有快递员对消费者表示:“不送的,你自取。”
对网购日常化的消费者来说,快递不能按需送上门,成为消费者权益维护的痛点。
近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公布《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并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针对快递不上门问题, 新版《办法》在“快递服务”部分第二十八条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同时,《办法》还明确了罚则。如果快递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或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办法》也明确了,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能当面验收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用户另行约定快件投递服务方式和确认收到快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