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华杉讲透孙子兵法》第7篇有感。
兵法第一原则——兵力原则,以多胜少
兵力原则
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
“十则围之”:如果要包围敌人,那没有十倍的兵力,就不要想着能把敌人围困住了,因为敌人可以突破你的第一层包围圈,如果没有第二层更大的包围圈的话,敌人就跑了。
“五则攻之”:你有5倍于敌人的兵力,你才能去进攻敌方,因为防御比进攻容易太多了。比如斯巴达300勇士在温泉关迎战10多万大军,杀了2w多人。
“倍则分之”:如果你有2倍于敌人的部队,那么就要想办法把敌军斩成2段,那么你就可以有4倍的兵力攻打它了,做到“五则攻之”。
“敌则能战之”:如果你和对方兵力相当,那么你就可以确保你和敌方遭遇的时候,你是能保证自己不败的。当然你不会提前准备打这种没有优势的仗的,准备好了就必然会要求兵力优势才好打败别人。
“少则能逃之”:人数没别人多,就跑呗。
“不若则能避之:人数比别人差远了,就多呗,尽量避免敌军锋芒。
那么你可能会问:“要是兵力和对方相同怎么办?我如何取胜?”
利用兵力运动和调配,在局部集中兵力优势打歼灭战。还是以多胜少。
你做广告营销如果没有大量的金钱投入为基础,是很难有可观的收益的。
克劳塞维茨说:“一倍以上的兵力优势就足以打败任何优秀将帅。”
秦国灭楚国的时候,王翦要60w兵,李信要20w兵,秦王让李信和蒙恬去,大败,只能让王翦去,胜了。
应用到具体事情中,如果你有一个主意,你没有时间和金钱上的压倒性投入,是很难做成的。
我觉得这句话是“没有付出,没有回报”的升级版,没有压倒性的付出,就没有可观的回报。
所以无论是与人相处也好,创业也好,工作也好,做什么事情如果你想成功,那么就需要有压倒性的投入,包括时间、精力、金钱,甚至是额外的时间、精力和金钱。
我觉得这是从自我的层面出发,当然你也可以通过和别人合作借力,也可以形成一个组织管理别人去做。但是就自己而言,压倒性的投入是必须的,因为这几乎是你最能控制的事情了。
有一句话叫:“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这里说”彼“不是竞争对手,而是顾客。你想:“你要追一个班花,把你们班其余9个男的都干掉了,她就一定是你的吗?不一定,全天下还有这么多男人呢。” 所以你要追她是你和她之间的事情,总是关注抢你饭碗的人,不关注给你吃饭的人,是人性的弱点。
知己知彼,知己 > 知彼,因为问题往往是出在不认识自己,而不是不认识别人。
践行:你有一个主意,要想做成它,要有压倒性的时间、精力和金钱上的投入,甚至是额外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