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完了这篇小说,心灵受触动很大,又看到了一种人生,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这也是作者的角度。我时常觉得毛姆借笔下的这个旁观者“我”读完了男主人公的一生,还写了读后感。这才是这本书的价值所在,他并不完全了解男主人公的生活、精神,所以给了他无限的想象、思考空间。
都说作品以高更为原型,搜了一下高更和他的画作,确实和小说描写相似,但是了解了高更一生,我本来觉得男主人公在生活上已经够渣了,没想到高更更甚。每个画家的画都是他自己个性的彰显,也许正是这种惊世骇俗的个性能画出独一无二的画作吧。
如果单独讲作者的主线,很简单,是描述了一个狂人艺术家的片段似的一生,包括他做股票经纪人时候的平凡和无趣,到了巴黎以后的穷困潦倒,受人接济后反而破坏了一个美满的家庭,后来他到了一个原始小岛上,除了维持基本生活潜心创作,和当地一个女人生了两个孩子,最后得麻风病而死。他的画作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在他死后四年。探讨的是理想与现实的问题。
毛姆写的是一个天才的理想与现实的冲突,可是并不是在一味的表彰他追求理想的伟大,他确实伟大,在绘画上,但也掩盖不了他为了这一切表现出来的一生自私、冷漠、甚至是肮脏令人作呕的生活方式,对待他人的无情。作者不是想写一个伟人,是在揭露各种人性。这种小说,再言简意赅的评论家也无法概括,因为作品本身就是一个个人性思考组成的。只有亲自读,才能领会。这也是之所以为经典的缘故。
但毕竟天才的求索放在普通人身上就很突兀,大部分人不会这么极端,没看下去的《人性的枷锁》是写普通人的一生求索挣扎,看完这篇激荡的天才的,看看普通人的也许更深入人心。
摘抄一些片段:
“他用餐很有胃口,但是对他正在吃什么东西却毫无感觉。对他来说,他吞下肚里的食物只是为了解决饥饱。他对贫困坦然处之,不认为有多么艰难。他过着这样一种完全依靠灵魂的生活,这种态度有一些令人感动的东西。”
废寝忘食,当有了热爱的事情,常常就不会在乎吃穿住行了,我信,有的人一旦发疯起来,维持基本的生命需求就好,吃饭只是为了不至于灵肉分离,精神的渴求远比吃饱穿暖来的排山倒海。
我突然想到了认识的一个朋友,女的是学生物的,现在在哈弗大学医学院工作,男的还在读物理学博士,今年毕业,我曾经去过他家三次,我都不能想象他们夫妻日常怎么生活,地上的头发,小碎饭渣一撮一撮,吃饭没有桌子,一个再简易不过的茶几,也就不到半米高,地上也没有凳子,席地而坐,在犄角旮旯里有个像是枕头的东西,据说男的就坐在那个枕头上吃饭。
我去过一次就说不想再去,但后来还是又去了两次,因为男方和我老公是同学。男方邋遢点可以理解,可是女方也不在乎,不然两个人早就拜拜了。女方在学术上很厉害,发的论文都是《自然》杂志上,我无论如何也想不通,这样的家庭环境怎么忍下去,且不说将来朋友、同事来家里做客,怎么办?就是自己在其中生活,卫生问题也是很大,将来有了孩子会不会整天拉肚子,也许他们也如男主人公一样吧,不在乎。原来真的有这样的人存在。
写出这样的话,突然发现原来我还是一个挺在乎别人看法的人。每次家里来人还是要比平时干净整齐些的。
“我爱她远远胜于爱我自己。我感觉,面子这东西一旦掺和到爱情里,那只能因为你真的是只爱你自己。无论如何,屡见不鲜的情况是,一个男人结婚了,却又爱上了别的女人;等那股热乎劲儿过去了,他回到了妻子身边,妻子就让他回来了,大家认为这是很自然的。这种事情搁在女人方面,为什么就应该不一样呢?”
这是那个三流商人画家说的,男主人公生了一场大病,他把男主人公接到自己画室照顾,救了他一命,可是他的妻子却要跟男主人公走,奇葩的是,这个本性善良的商人竟然因为爱妻子,让妻子和男主人公住在自己家,他走。每个人都这么极端的吗?男主人公、三流画商,他的妻子。可是男主人公查尔斯不是一个能有爱情的人,他出走就是为了抛去所有的缀累。所以这个女人的结局只能是悲剧,她自杀了。
“我们必须认清安静处世的美。我们必须低调地度过一生,不让命运注意我们。让我们去寻求简朴的无知的人们的爱情吧。无知远比有知可取。”
读这一段,不知道说什么,但确实想到了一些东西,挺悲伤的,我们都在求索,求知,可是有时候简朴无知的人却更快乐,更能践行爱情。
写不了那么多感想了,以下只是摘抄,读的当时让我有所触动,想保留下来再回味的段落。
“我想到了斯特罗伊夫和妻子这一对夫妇,在蒙特马特区那间温馨的画室里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他们简单、善良、待人热情;我感到残酷的是,这种幸福生活是被一次无情的机会折腾成了碎片;最残酷的竟然是,事实上他们幸福生活的破碎并没有让这个世界有什么不同。这世界继续在转动,没有人因为这件可悲的事情生活得更糟糕。”
“你要生存,什么东西都得依靠别人。只为自己活着,只是自己活着,这是荒谬的做法。你迟早都会生病、疲劳、变老,随后你还是会爬着加入人群。你内心渴望别人的安慰和同情时,难道你会感到羞愧吗?你这是在尝试一种不可能的事儿。你身上的人性早晚会渴望人类的共有的纽带的。”
“我觉得唯一似乎清楚的东西——说不准这点也是似是而非的——是他正在激情满怀地竭力从某种束缚他的力量中解放出来。可是,那种力量是什么,解放遵循的路线是什么,依然是模糊的。我们每个人在这世界上都是孤独的。他被禁锢在一座铜塔里,只能通过符号与他的同胞交流,可这些符号是没有共同价值的,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
“我想是你的勇气不灵了。你肉体的软弱性和你的灵魂沟通了。我不知道什么样的无限的渴望控制了你,因此你被赶上了一条危险的孤独的寻求之路,你在这条路上期望找到最后的释放,摆脱折磨你的灵魂。我看见你像那种永不停歇的香客,走向一座也许根本不存在的神坛。
“作为情人,男人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一天到晚都谈情说爱,而男人只在某些时刻应付一下。”
“他生活得更加穷困,不像一个画家。他工作也更加刻苦。他对那些让多数人的生活高雅和美丽的东西毫不在乎。他对金钱漠然处之。他对成名毫不关心。我们大多数人都为了和这个世道和睦相处而做出让步,你却不能因为他抗拒这种诱惑而赞扬他。他根本就不会有这样的诱惑。他脑子里压根儿不可能存在这样的妥协。他生活在巴黎,却比底比斯沙漠里的隐士还孤独。他对同胞没有任何要求,只希望他们别打扰他。他追求目的一心一意,而且为了达到目的他不只愿意牺牲自己——很多人都做不到这点——而且不惜牺牲别人。他有幻象。”
“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个令人厌恶的人,但是我依然认为他是一个伟大的人。”
“我听了这话一点不感到惊讶。斯特里克兰德就是这样的人,对各种环境都应付得了,哪怕遇上最令人沮丧的情况都依然故我;”
“他们这些流浪汉倒是不抠门,谁挣了钱都会毫不犹豫地与别人分享。他们来自世界各地,哪个国家的人都有,可这不妨碍他们称兄道弟。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是一个国家的自由民,国家的边界把他们都归入其中,伟大的安乐之国。”
“我喜欢他的这样一种画面,那就是他四十七岁上开始画画,这个年龄多数人都已经在安乐窝里享清福了,他却去寻找一个崭新的世界。”
“我认为,有些人生来就生错了地方。偶然事件把他们抛进了特定环境中,但是他们总是怀有一种连他们自己也不清楚的乡愁。他们在他们的出生地是陌生人,而他们孩提时代就熟悉的绿叶遮阴的小巷或者玩耍过的熙熙攘攘的街道,也不过是人生旅途的一站。他们在自己的亲朋中生活一辈子也形同陌路,在他们唯一熟悉的场景中落落寡合。也许就是这种陌生感,让人远走他乡,漂流四方,寻找某些永久性的东西,让他们可以牢牢地依附在上面。也许某种根深蒂固的返祖诉求,督促这种彷徨者回到他祖先在历史的懵懂混沌时代离去的故土。有时,一个人偶然来到一个地方,他莫名其妙地感觉他属于这里。这里就是他苦苦寻求的故乡,他愿意在他从来没有见识过的环境里安居下来,仿佛这种环境是他们生来就似曾相识的。他最后会在这里寻找到宁静。”
“我拿不准亚伯拉罕是否真的把生活糟蹋了。去做你最想做的事情,在你喜欢的环境里生活,自己宁静致远,就是把生活糟蹋了吗?做一个闻名遐迩的外科医生,一年一万镑收入,娶了一个漂亮的妻子,这就是成功吗?我看这取决于你对生活赋予什么意义,取决于你对社会承担什么责任,对个人有什么要求。但是,我还是三缄其口,因为我是谁,非要和一位爵士争辩呢?”
“斯特里克兰德生活的地方,却有伊甸园之美啊。哦,但愿我能让你领略到那地方迷人的魅力,一个远离这纷繁世界的世外桃源,头上是蔚蓝的天空以及枝繁叶茂的大树。那就是色彩的盛宴。处处鸟语花香,凉爽宜人。言语无法描绘这个人间乐园。可斯特里克兰德就生活在这里,对这个凡世置之度外,这个凡世也把他忘在脑后。以我之见,在欧洲人看来,那地方似乎蛮荒脏乱得令人无比惊讶。”
“我很难搞得清楚哦。那画诡异而泛太思蒂克。那就是世界混沌初开的翻版,伊甸园,亚当和夏娃——我怎么会知道呢?——那是对人体之美的赞歌,男人和女人,对造化的敬仰,是那么崇高,冷峻,可爱,残忍。它给了你一种空间的无限和时间的永恒的可怕感觉。因为他画过我每天都屡见不鲜的树、椰子、榕树、火焰建筑、鳄梨之后,我再看见它们居然大不相同了,仿佛它们身上具有了一种灵性,一种神秘,我以为就要抓住它们了却永远从我身边溜掉了。画的颜色是我很熟悉的颜色,但是它们就是有不同的东西。”
“我发现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竟然忘记为了生计曾经干过不大体面的营生。她具备一个乖巧女人的真实本能,那就是依靠别人的钱活着才是真正的有面子。”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到阿塔给斯特里克兰德生的那个男孩。他们告诉我,那男孩是一个快活的阳光的青年。我用自己心灵的眼睛,仿佛看见他在双桅帆船上干活儿,上身赤膊露体,只穿了一条粗布工作裤。到了夜间,船只迎着轻轻的海风轻快地航行,水手们聚集在甲板上,而船长和货物管理人悠闲地坐在摇椅上吸烟,这时刻,我仿佛看见他和另一个小伙子在跳舞,手风琴呼哧带喘地伴奏,他们跳得放浪形骸。头上是蓝天,繁星灿烂,太平洋广袤无垠,沧水茫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