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 筝 误》 李渔(1611~1680)年 明末清初剧作家
该剧主要讲述了胸无点墨的戚友先施求才华横溢的发小韩琦仲画风筝,他画好风筝并在上面题诗一首。在风筝放飞中,突然断线落在了詹烈候的西院,被詹家的二小姐淑娟拾到。淑娟貌美过人且有才华的她,依韵和诗一首写于风筝上。风筝被戚家的书童取走之后,被韩琦仲看见,并对所和之诗赞不绝口,由此萌生了对戚家小姐的爱慕之情。于是又另做了一只风筝,题求婚诗一首,仿他的发小戚有先的做法去放飞,并故意将风筝的线弄断,不料,风筝不坠落在西院,而是坠落在东院,并且被貌丑好色的大小姐爱娟拾到。爱娟看到风筝上的求婚诗,大喜过望,便通过书童蜜约了韩琦仲夜间来东院相会。韩琦仲收到蜜约后,心花怒放,误以为是二小姐淑娟,到了约会时才发现此女生性淫荡,相貌极丑,且文墨不通,于是连夜逃走了。
戚友先的父亲见他儿子不求上进,游手好闲,决计为他娶詹家的大小姐爱娟为妻。爱娟以为,自己要嫁的是戚家的那位夜里约会的英俊男子,心中十分的喜欢。戚友先也以为,自己要娶的是詹家的那位貌美才华的淑娟,心中也暗中的高兴。不料在新婚之夜,当他掀开她的头盖时,各自都大失所望,闹出了一出丑剧。
韩琦仲后来进京赴考,金榜题名,又奉旨率军击退了外敌的进犯,初建功勋。他的上司淑娟的父亲仰慕他的才华,要把自己的二女儿淑娟嫁给他。他误以为淑娟就是自己上次蜜约时所见的那个丑女爱娟,执意不从,却又害怕得罪官场的权贵,在上司和皇上之旨的相逼之下,他只好也无奈地答应了这门婚事。当新婚之夜,进入洞房,当他沮丧地掀开她的头盖时,眼前的新娘让他的眼睛一亮,原来她竟是自己仰慕已久的,又从未谋面的貌美才华的二小姐,大喜过望之后,他们结为了一对幸福的伉俪。
韩琦仲,一个封建社会的文人,他要求自己的婚姻对象不但要有才貌,还要有好的品质。面对放荡的爱娟的百般的挑逗,都坚决不为所动。尤其是经后“惊丑”之后,他曾感触地说;“不可听信风闻语言,不可拘泥名家闺女”,“不以门楣高下为转移,不为蛊惑语言所左右,严肃对待,认真行事…”这种主动追求,又严格要求自己的婚姻,是值得我们的肯定和赞赏的。
詹淑娟,一个温柔端庄的,知书达理的人,虽未明写她在和诗时,对写诗人的感觉。但她在她的姐姐爱娟成亲后,对姐夫戚友先的暗自评价,则充分地表明她曾把他想象成风流潇洒的书生,但待真正见到之后,则料定他不是那个风筝上题诗的那个人。这说明淑娟心底里是爱才的。后来戚友先多次对她图谋不轨,她都义正言辞,并以剑相对,刚烈之气,凛然于身。这种对待自己婚姻的选择,也是值得我们的肯定和赞赏的。
我以为,李渔的戏剧语言很有特点,俏皮浅显,适合在大众中流传,也适合在舞台上演出。特别是剧中角色的对话,通俗易懂,精彩生动,让观众们在观剧中或在观剧的笑声中,都能够留着耐人寻味的思考。剧作者也充分运用人物中的误会和巧合等喜剧形式的结构技巧,极为娴熟地穿针引线,以风筝为姻缘,来塑造人物性格,来编织故事情节,达到了许多令人发笑的段子,是一部洋溢着戏剧效果的风筝误。
我也以为,作为一部喜剧,结局自然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阖家欢聚,水到渠成。但剧作者并没有像其他的剧作家那样,把大团圆的过程写得那么的暴风骤雨之后的曲折和艰辛,也没有写得那么的雷雨之后是彩虹的痛苦和欢喜。而是喜忧相伴,并不庞杂,不让观众经历故意创造出来的痛苦之感,而是给人以轻松愉悦,以乐忘忧,无忧无虑,来形成一部我们大家都喜欢的纯粹的彻头彻尾的戏剧。
李渔的《风筝误》结束了,我也从歪打正着的逗人发笑的人物冲突的剧情中走了出来。故事的新颖大胆,曾被历代的戏曲家们和地方剧种所改编,最著名的是梅兰芳所演的《凤还巢》,就是根据这部戏所改编的。它成了戏曲家们爱不释手的戏剧作品,也成了我们茶余饭后消遣时光的戏剧作品。我喜欢这部喜剧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