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古印、埃之亡,非终于血脉之尽,而断于文化之毁也。国有物华天宝者,文其所以华、化其所以为宝者,文化也。林有百木,惠鸟择良木而栖,非良木不能栖也。盖文化为国之良木,良木毁,则国将无以栖也。
文化者,盖一国之神蕴,是文明之根也,乃民族之血脉。文化不灭,则种族可至万代。而今天下,或谬誉美利坚文化之包容,称其敬天下民族而纳万国文化。然自英迫美开化,野地强开文明,至于今日美独大于世界,欺邻国而霸天下者,不过二百年余耳。文化之于美,犹如水中燃烛,亡有之物。无文化无以立足,故自美独立以来,殖各国,掠其财,夺其文化,化为已用,时过境迁便属本国。余视美利坚文化之齐行,盖无本土文化,欲驱各国为己用耳。
而吾中华文化,自黄河水发时始之,文化立于黄天后土,承五千年之蕴,传百代之血。至于今日.其中体系庞博、脉络丰厚、历史之美者、无一国可及。故我今日中华,可广开国门,取各文化之精华,却不可任其肆行于民,必以己为尊。
自新文运动起,以新代旧为大势所趋,其势如洪,百年来传统饱受困阻。以至于今日,任有愚者抨击传统,而以西方文化为善,此真可悲可耻之行。至于吾国文化,应熟省之,不可错视而弃之.例如《易》之道,本为前人观天地之变化,推得万物规律,却因一知半解之人多行骗术,而蒙以鬼神之说;又如儒家一道,或言儒家荼毒我国人思想,此即传统糟粕所害。譬如三纲五常,君臣,父子,夫妻者。前人之言,君明则臣明,父德则子德,夫仁爱所以妻仁爱,律己而善人,则内外相亲,上下相和,此即所以为纲者。而当权者却以此为缚,禁锢思想,以至于后世诟其迂腐不堪,然此真儒家之过也?非也。此即所需摒弃者也。
文如命脉,清水久积淤泥而为污池,重审文化迫于眉捷。余以为不可听之而轻信,不可望文而生义,不可一知半解而以为知之。不彻《易》,焉能轻言八卦?不读五书,焉能轻言儒家?不贯中外,焉能轻言家国。熟省视之,方能取之精华而弃其糟迫。不可让文化一道于吾代哀落,应传文万代,铸华夏之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