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时候,老婆过生日,我带着儿子到DIY蛋糕店,和儿子一起给老婆做了一个看起来有点“丑”的蛋糕,但价格比自己去买还一个“好看”的蛋糕要贵不少。
转眼望去,城市里商场里已经有很多DIY蛋糕店、DIY陶艺店、DIY木艺店、DIY布艺店、DIY咖啡店等等,郊外有越来越多的采摘果园,自己做饭的农家乐,诸如此类。
不论是做蛋糕,还是烧杯子,或者是做木工,甚至是果园里摘果子,这些本身是社会中常见的需要支付酬劳的行为,或者称之为工作,而在DIY店里,却变成一种需要付费的体验。
工作本身不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吗,人为什么愿意付费去体验别人的工作?
看到这里你可能会说:这种DIY不是工作,是体验生活,那是玩。
可问题来了,对于蛋糕师和DIY蛋糕的客户,同样一种行为,为什么有的时候是乏味的工作,而有的时候是却是玩?到底中间有什么不同。
很多年以前,马克·吐温的名著《汤姆索亚历险记》第2章就曾经对此做过论述。
有一次,汤姆接到了一个无聊的任务,把波莉姨妈75平方米的栅栏刷成白色,可他一点也不想做这项乏味的工作。
当他的朋友本漫步到他面前准备嘲笑他的时候,汤姆心生一计,他做出了很疑惑的表情。他说,把颜料涂到栅栏上不是苦差事。它是一种特权,是一种很有意思的事情。
这活儿看起来很诱人,当本问他能不能亲自刷几下的时候,汤姆拒绝了。直到后来本以自己的苹果作为交换,汤姆才给了他刷栅栏的机会。
很快,其他男孩也来了,他们都掉进了汤姆的圈套,好几个男孩都刷了栅栏,而且最后这都算做汤姆的功劳。
刷栅栏本来是一件苦差事,在汤姆的花言巧语下,却变成了一件好玩有意义的事情。
刷栅栏带来的身体酸痛可以成为辛苦工作后难受,也可以成为玩耍后畅快。
所以马克吐温才说:“所谓‘工作’就是一个人被迫要干的事情,至于‘玩’就是一个人没有义务要干的事情。”
做一件事给人带来的体验是好还是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一开始如何定义这件事。
做蛋糕、烧杯子、做木工、摘果子这些事情本身可能没有什么不同,不同的地方在于人们给它的定义是什么,是工作,还是玩。
想想在DIY体验店里一天做一个蛋糕的小朋友,和在蛋糕店一天必须做100个蛋糕的蛋糕师的之间,感觉有什么不同吧。
难怪有人说:“除了生老病死,人生中的大部分痛苦,都是价值观带来的。”
因此基于以上描述可以推出几个简单结论
1.在非强迫的情况下,人喜欢体验工作,甚至愿意为此付费。
2.对事情的定义不同,决定了人的感受不同。
思考一下,这样的结论可以应用工作管理中,会有什么样的效果。
假如你是管理者,可以问问你的员工他们如何看待工作。
是为了养家糊口而被迫采取的手段,还是认为工作本身就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
我想大部分人的答案是前者,那么员工的积极性必然不高。
有的管理者会说:奖惩制度和升迁机制可以鼓励员工的积极性。
这当然没错,胡萝卜加大棒,向来都是有效的策略。
可在当今创新是第一生产力的年代,被迫工作的人能有多大的创造力?
如何让工作本身变得有意思,激发员工更大的投入,就成了管理者必须要思考的问题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