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4 在什么 样 的 情况下 我们 会 问 一个人:“ 你 设想 这个 的 时候, 心里 实际上 都 发生了 些 什么?”—— 我们 这时 都 期待 什么样 的 回答?
395 一件 事物 能不能 设想, 这一 点在 我们 的 探讨 中 扮演 的 是什么 角色, 颇 不明朗。 即, 在 何种 程度 上 它为 一个 命题 具有 意义 提供 了 保证?
394的设想,是不可设想的。
心里实际上发生了些什么?这问的是什么?
这问的,是设想一个东西的时候,基于多和一的关系,质料和实在的东西,石头和屋子的关系,来设想语言和意义的关系。
但是,这两种关系有根本的不同。
我们可以把形式看作蕴含于看见的东西之中,它是客观的。这个苹果是圆的。圆作为性质属于这苹果。它们之间是不独立部分和整体之间的关系。在多和一的关系里,多看作一个的union,显现,是意向性的东西。
语言对于意义的表达而非构造中,语法是独立于语言或实在的东西。而认知中,综观显现的形式,形式在概念上是需要人的主体知性参与构成的,但是其产生的经验却是客观的。经验独立于人的主观任意之外。而语法,用法则是一种主体的主观随意。其产生出来有其随意性,但是一旦形成传统为公共所接受和使用,它就称为一种客观的东西了。但是经验的客观性是更为绝对的。它不含有人的主观任意,任何文化的任何人,对于一个东西的经验,都是共同的。一个红的苹果,对谁都是红的。这里步考虑感官的区别的情况,比如色盲。而语法的客观性,则会随着文化的变迁而变迁。
语言的语法仅仅基于公共使用而具有客观性,作为一种既有的传统。但是根本而言,语法是基于人类自身造就的底线,居于主观任意的底色。这里的任意指的是可能性空间对于主观意志的选择提供了选择的自由。但是已经选择作出,它就是确定的。如同自由约定,可以作出任何约定,但是约定已经作出,就对于随后的行动具有约束或规范的合法性。
回到开始的问题,我们在此问的是什么?
我们是试图在看到的(包括内心自审视所见到的东西)东西之中基于一种本质主义的语法,像自然科学中那样,从所见的东西、实在,作为语言的东西,它同时作为语法的产物,可以从可见的东西中分析出一种固有语法或本质主义语法的语法规则来。这样,对于可见的东西的遵从规则的理解的意义、我们的所思,就是语法规则的东西。我们可以基于所见分析出所思。
这是一种本质主义的语法,就是说,语法不是对意义负责,而是对实在负责。而语法不是对意义负责,这时语法本身即意义。不是实在嵌入语法的总体的东西是意义,而是语法规则本身就是可见的东西的意义。所见、语法、所思之间,语法即所思,它们都是从所见中分析可得的东西。参考关于上一篇设想作为真值函项的考虑。
回到开始的问题,我们是在意义(所思)被给出来的情况下,试图在所见中,从心理现象心理过程中分析地把捉住所思的企图或设想。但是基于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语法逻辑,这是与语法句子相悖的情况。它是逻辑上不可设想的。
或者说,这个问题是一种从实在中分析出语法来的设想。而语法不对实在负责,这是一个语法句子。这就是说,这个设想是逻辑上不可能的。
或者说,这个设想是没有意义的。
395第一句,我们探讨得是什么?一个设想有没有意义的语法根据。
能不能设想,指出的是一种逻辑上不可能的东西。但是这样说,逻辑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语法而言的普遍逻辑,譬如,语法不对实在负责。另一种,是语言的经验情况中的逻辑,譬如用圆规直尺三等分一个角的不可能。这里的不可能不是基于普遍的语法逻辑给出论证,而是数学逻辑的论证。
一个设想具有意义,首先,不能违反普遍的语法。其次,还要具有经验的语法规则的给出。单单前者只是设想具有意义的基础条件,或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经验的语法规则的存在,是设想具有意义的充分条件。经验的语法规则存在,则一个设想必然步违反普遍的语法。反过来,违反普遍的语法规则,则一个设想必然不可能存在经验的的语法规则。
396
本质主义的语法没有意义。产生的是摆设的东西的考虑。
没有根据的设想也没有意义,对于理解而言。
397
设想作为可能性的想象,是可以的,只要不把设想混淆于理解。
设想可以看作想象力的运用,作为理解的线索,可能性给出来。提供给对于实在的使用的情况,给出一个真值函项的值。
另一方面,离开语法的图画本身,它作为对象毫无用处。参考前面谈到的实在作为对象的情况,要从其认知中产生出把它用作语言所给出的意义,这是逻辑上不可能的。这样的图画毫无用处。
这段含糊。回头参考楼巍注解
398唯我有这个。把私有的东西用作认知的对象。在认知中,对象是客观的。客观的东西,譬如意向性或显现,多看做一个的union。它能经得起我这样看,那样看,而自身保持不变。它不在时间之中,或在时间,作为不变的东西。而感觉表象却是时间中变化的东西。客观对象也会变化,但是毕竟在一段短时间内对我们认知活动期间保持基本不变化。这里的时间衡量单位是我们的思维,一个判断所需的时间。而感觉的变化却在于不能经历我们的判断持有不变。我疼。可是只要一想到我疼,注意力或意识从疼转移到我疼这件事的反思判断,疼的感觉就由于意向的转移而变化了。心静则凉也是类似情况。人在更大的事情里会淡化较小的事情的感觉。日常琐事如果置于日常生活种种需要考虑的事情之中,就不会在局部的问题里钻牛角尖。回到我们的现实认知来,事情在嵌入这种现实认知中具有一个角色,具有确定因而有限的意义。盯着一个东西仅仅考虑它,会无限放大它的意义,它成为视野或生活世界的全部。这是从看到的局部性,脱离一种整体的综观而带来的想,本质主义的哲学病,处处都容易成为理解的陷阱。
基于综观来理解看到的东西,语言游戏。只要想到我们所见在获得命题时,只要成为语言地东西,它们就已经不是自然现象本身了,而成为人类生活的语言游戏。作为生活世界中的角色的东西。角色总是处于整体中的逻辑位置,实在的认知不分有角色的思想。或者说,语法不对实在负责。类似于亚里士多德的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
对一个东西,我可以基于看,所看到的东西,和对它做点什么再来看它有什么用,来为一个东西赋予它如何嵌入生活世界的语法——角色。
而我看着一个东西直接判断这是一个苹果 ,则是从看到的东西中领会到它是苹果 。苹果 就是看到的这个东西的意义,看到的东西则是实在。这里发生的是经验中使用苹果这个概念,做判断。如果这个判断为真,则可以对这个东西先于经验指出一系列的用法:关于苹果这种东西所具有的普遍性质和用法,我都可以先于实证就对这个东西指出来。
判断是个别性到普遍性的一跃。它是重要的。是概念思维与实在的接洽所在。基于这种接洽,使得可以把概念思维看作不但是先天的,而且是先验的,它对经验负责。
398
这一节就在进一步强调实在自身作为对象时,从这对象的存在中设想意义的根据。本质主义的语法。
我们拿这样一幅图画怎么办?它一旦作为对象而非作为语言,脱离了对它使用的语境,它在那种使用中所表达出来的意义就在这幅图像中无处驻足。取消掉语法的考虑,光滑的地面,实在无法勾连于意义。
关于语言,我们可以作出一个划分。
一种是文字,语音作为语言,它们就是为了意义的表达而产生出来的。离开意义的表达,语言之实在的符号,就没有自身的存在。或者说,其自身的存在是我们在使用语言时全然不加以考虑的东西。索绪尔指出,符号之间唯一的要求是彼此相区别,它们和意义的勾连并非取决于符号本身。这正是w所指出的语法不对实在负责的情况。
如果“概念”这个符号,不用作语言符号,那么它是什么?一个图形。这个图形自身的存在中含有概念这个概念的任何本质的用法么?没有。它只是一个孤立的图形。我们对于这个图形和认知,和概念这个概念毫无联系。
在思考一个东西的心理现象中,也是类似的情况。离开心理现象的语法规则,或者思维规律,心理现象自身作为对象的“是”,对于我们从它理解到的东西而言,没有任何意义,或没有任何作用。甚至,文字语音作为实在还有客观性,它们是现象中的存在,而心理现象连作为对象存在都成问题。
相对的,在认知中,质料自身总是又能作为实体或对象。它具有自身的形式的思想。
认知所相应的实践,例如石头建造屋子,条石作为实在,用作门槛(用法)而参与屋子的建造(实践)。条石之于门槛,石头之于造成的屋子,就是实在和用法,以及意义之间的关系。
在这里,实在自身还是作为对象,或者说自身又具有语法而作为意义的东西。门槛之于条石,前者是后者的用法、意义。条石之于组成它的各个独立部分,又是怎样的关系。在这里,名称总是表达一种角色,是蕴含用法的意义。
因此,在认知中,命名本身就已经是一种语法的使用了。某物和名称之间就是实在和语法之间的关系。
回到文本。离开语法,作为指示角色的名称,离开这种角色中的语用,我们能拿一个对象做什么用?剥除了用法的实在,自身什么也没有剩下来。在这里,没有理解的可能或余地。
但是我们在这里基于实在谈论的是理解,是拿它用作什么,是我们使用它的实践。剥除用法的实在,在这里就什么也不是了。
W在这段里谈论的,是这么一种观点:
我们对于现象的理解,对于看到的感到的东西的理解,始终要归到我们日常生活的现实认知中来。而现实认知的东西是这么一种情况,种种之间处于一种相互联系的体系。哲学病的语法的现实认知是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和日常生活脱离联系和衔接。
这里可以联系心理学中的精神病在现实认知中的看法。精神病的一种表现就是现实认知障碍。混淆了想象、幻想和现实的区分。在语言游戏的角度来看,这带来理解的根据建立在虚幻的基础上。
这里,重要的不是现实认知的主观性。现实认识由于基于人的自我认知和社会认知的相互糅合,譬如观念的东西,理念,在实践中总是具有某种程度的主观意志的体现。重要的是观念之间的系统性。要把日常生活中的日常语言游戏给纳入进这个系统之中。日常语言基于文化理解为遵从规则,如果要和主观意志衔接,就需要想象力对于文化制度中的东西和主观意志作出统一。这种统一只能是主观意志基于想象力统摄日常的事情。这里就是价值判断伦理命题,或审美发挥作用的空间。
直观的价值伦理和审美要统摄日常的东西,是把后者看作实在的东西,把前者看作用法的根据,看作我们的所思的东西,后者嵌入这种用法之中来的统摄。
这里也关乎一种理解。但是和日常语言的遵从规则有区别。区别在于语法规则的来源。是选择题和填空题的区别。
风格的形成,就是类似的统摄。这里具有主观偏好的逻辑位置。
回到文本
没用。就是没有意义。意义来自具有用法的使用,来自遵从规则的行动所给出。思维,怎么想的,在此也看作一种遵从规则的行动。
幻想,本质主义的语法,在于没有用。这里的没有在两层含义来说。一层,是其语法基于一种把实在本身看作对象的东西,在认知活动中来使用这个实在,而非理解或表达中使用实在。另一层,是这种认知产生的东西,和现实中别的现象别的对象之间,并不发生关系。它是私有的,而别的对象,总是公共的具有外在标准可言的。我们不能拿私有的对象,做什么用。如果这里的用转会表达功能,那么,这私有对象就不再自身作为对象,而是仅仅作为语言的东西,作为语言中的实在的东西。但是这里有意思的事情是,私有对象作为实在,他自身不再作为对象,不再能够作为表达的意义的东西了。它是绝对的实在:自身不再能够作为别的实在作为语言的表达的意义的东西。类比认知中,没有决定的质料。但是在语言中却具有绝对的实在。
—— 但不 也 可以说:“ 这里 说不上‘ 看见’—— 于是 也说 不上‘ 有’—— 说不上 主体, 因此 也说 不上‘ 我’?”
怎么理解这句话?结合随后的句子。
看见,在此指的是私有感觉作为对象的被看见。
对象被看见。但是关于对象的感觉或表象,却不能被看见。
第一句设想某种东西,指的是表象作为对象。这里涉及前面谈论的逻辑上不可设想的东西。
而这一点也很清楚:如果你从逻辑排除了另一个人得到某种东西的可能性,说你有这种东西也就失去了意义。
第一段最后这句话,最后一个词 意义,不是 有这种东西没有意义,或者说,有这种东西这件事情不存在。
说你有这种东西,是要表达你有这种东西。这个句子不能达成其试图表达的东西。这是一个缺乏语法根据的设想或说。
语言如果多义,那就像一把准星粗糙的枪,其着弹点具有随意性,并且这种随意性不是误差意义上,而是基于使用者瞄准的目的而言在误差范围之外的随意偏离。这个偏离已经超出误差可接受范围或设计范围,而成为结果的随意性的东西。指a得b。语言的歧义使得确定所思的表达不可能。这就取消了语言作为语言表达意义的基本使用。
它使得任何有意识的遵从规则的确定意义的表达在逻辑上不可能。
第一段最后一句,私有名称的意义,就是指称私有的感觉,而它是不可能为别人所有的(感觉到),因此,此表达没有意义,它总是不能达成其目的。
这为感官的感觉,引出进一步指出它在生活世界中的位置的考虑。在所见和所思之间的位置。
它是对象么?我们怎么看待我们的表象?
表象或感官感觉不是语言游戏的一部分,不是实在,也非意义。
在实践中,生命的感觉还可以作为审美的东西或作为意志的目的诉求/理念,通过实践把它做出来,从而还在语言游戏中有其位置。
但是表象,感官感觉,可以类比于康德的认知中的感性多的union,它自身还不是对象或经验。我们在关系中,还是基于质料自身又作为经验(概念)。但是多的union还并非任何经验。这是认知的情况。这就是说,表象自身并非对象。它还并非意识的客体。
在理解中,表象不能作为实在。基于语言的公共使用,只有所见直接或间接落在外在标准上的东西,才可以看作实在的东西。表象也不能看作对象的东西,就是说,它不能看作别的东西的意义。表象不能谈论。我们只能使用表象来谈论客观的经验。
康德那里主观表象的综合统一产生的是客观的经验。
感觉作为感觉表达式的指称,它作为一个语言游戏的结束,作为名称的意义。但是,这里语法是虚构或悬置的情况。因而,它作为意义的东西被指出来,还是没有达成其目的的东西。它还没有通过指称被给出来。
感觉表达式也不可以看作分析地指出一个概念。如果我说“我疼”时,指出的是疼这个概念,那么它作为经验总是还要从感觉疼的存在中给出根据。可是感觉疼基于其私有不可公共或对另一个人给出来。
概念疼总还是基于感觉疼的给出的根据之上。看弗雷格对句子划分为对象和概念,概念可以看作对象的含义。在这里,对象是中心的东西,是概念的经验被产生出来的源头。反过来从语言到事物的进向里,弗雷格的句子模仿的代数式,表示对象的代数x表示的是一种普遍性。代数的意谓恰恰基于代数式句子意谓真反过来所推论和确定给出。在一般语言的句子里,对象虽然不能基于概念给出,但是可以基于概念类得到某种程度的指出。因此,如果把“疼”看作意谓一个概念,那么它还是需要语境给出它作为一个经验句子的意谓真的真值条件。可是基于疼的私有,这是不可能的。
我们在语言2:
“板石。”
可以基于一种要求或命令,把板石用作概念或理念。这里是实践上的要什么,行动的目的的东西。它并不需要在先给出来,反而恰恰是我要通过行动所达成或给出的东西。
但是在“疼”用作感觉表达式的情况里,疼在这里是作为存在或存有被指出来的东西。是认知的对象而非实践的目的。因此,语言2中“板石”的表层语法所表达的,或其字面的意思可以看作一个概念。而“我疼”的情况中,不可以。
语言2中也可以是一个专名构成的句子。譬如
“那块板石。”
什么叫知道他疼?基于他喊疼。那么他假装又如何?
这就引入我们对于假装的领会。演戏时,演员喊疼。但是戏一结束,他就没有疼的外在表现,也不喊疼了。我们在更大的语境中考察他疼或不疼。那有人装一辈子么?这个问题和下棋可以总是下骗着类比。人不能总是装。比如假装总是基于某个目的的考虑。在这个目的可以直接达成时,人就不再装了。不然,就是行动对于目的的不符合,假装这个手段就无从理解了。这是语法相反的情况的设想。装傻了、把自己也骗过去了。
第二段 视觉房间作为表象,是怎么一个东西?它是这个房间的感觉。但是我关于这个房间的看所见到的,总是基于某种对象意识的对于显现的综合统一的经验。在这里康德的综合统一和w的综观就是一回事了。但是,问题在于,摄据俄房间所要表达的是一种经验的东西,同时,它又就其显现而言具有客观性。仿佛我的视觉房间必然也就是你的视觉房间。
只要考虑到视觉房间作为意识,它总是存在或意识的一。union多还并非现象或表象。
康德的主观表象的综合统一产生的经验是客观的。譬如这个苹果是红的。苹果表象和红表象都是主观的。但是任何时候我看这个苹果,它总是红的。这里主观表象被带入一个意识里来,具有综合统一构成的命题为真的客观性。这就是经验的客观性。
经验的客观性的根源,不在主观情况,而在对象的客观性。
union在理解中是实在的东西。只有多能提供多种形式的统一的可能性。材料和质料的区别:
质料是实体之独立部分抽掉参与整体的角色之后,以其自身作为对象的东西。石头作为屋子的质料,是相对于屋子而言的。而材料,更多偏向实践中有待使用的实在。石头在建造中作为材料。这里,可以在使用之先被谈论实在。语法不对实在负责。两者之间逻辑上独立,相区分。
这里发生的,是一种绝对的实在:即它仅仅作为角色,而不能进一步作为用法的结果相应实在的给出。
类比于显现/union作为知性运用的绝对质料。
视觉房间作为表象,如果它要作为一种公共可以谈论的东西,就需要作为客观的东西。那么,视觉房间就需要作为显现的存有而非现象的存在。显现作为union可以作为不同看不同经验的同一个客观基础。但是,同时视觉房间又被作为存在被谈论。这种自身角色的冲突出现在一个谈论中,是不合法的。
因果关系也有区别。
算术可以看作因果,由5+7得到其意谓12。这里基于思辨性联系起彼此。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意谓相等。也就是同一性。
物自体作为刺激源和显现之间看作因果。太阳晒石头热之间看作因果。后者在科学给出对这个因果现象的理解的语法根据之先,仅仅是从一个产生处另一个来的,康德的因果范畴的运用。这两个例子都是不同的东西之间的一个产生出另一个来的关系。可是,它们之间的如何衔接过渡,还没有被考虑。这里的因果之间,是一种不同的东西之间看作一个产生处另一个来。但是这种认知的根据,则仅仅是一种感性的直觉。这就为休谟的魔鬼的欺骗提供了契机:感性可以欺骗,因为感性中的两个不同现象之间是断裂的,总有插入未曾预料的过程的可能。这其实就是现象的理解中,我们不能仅仅根据现象的认知本身产生现象的原因或根据的认知,也就是不能基于现象的认知产生现象的理解。
这里,可以把因果区分为或者看作感性的不同东西之间的联系,它其实是现象之间看作一个的认知;或者基于根据——遵从规则——综观统一不同的现象,这就是理解。
譬如太阳晒石头热。基于能量守恒,和光热都统一到能量之下来,那么这个因果关系就可以理解为一个量化的过程。我可以基于光照情况确定地给出石头热的温度函数。这个函数里,温度作为代数x表示普遍性,它给出时间中连续的(任意时间的)温度值而非有限断点的温度值。这里时间中没有未确定的温度值的情况:没有魔鬼欺骗的可能。这是把认知的因果现象嵌入遵从规则之中,把有限的断点的时间现象嵌入连续的时间之中。写出一个数列的下一位的教学,就是这样的一种情况。这是一个开放性的关于理解的根据的讨论的例子。一个好例子,恰当的例子。
回到第二段。视觉房间不能使用,它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没有位置。因此,它并非社会生活中实在的东西。
它仅仅存在于私有领域。类比弗雷格的主观思维,康德的主观表象,它仅仅在因果联系上用作客观对象的情况的表示。我们的直观据有的仅仅是主观表象。但是我们可以在主观表象上作为一种指示来判断客观事实的情况。我看着面前这个杯子,估摸着位置,去触摸它。我看着手摸到它,手同时产生触觉。或者看手摸偏了,根据看到的情况调整手的位置来摸到它。在感觉和事实之间如同隔着一个黑盒子的输入输出。我给它一个作用,得到一个结果。我并不了解主观感觉和客观事实之间的勾连。但是,我在结果上,在结果的表象上,获得了客观情况的确认:我的手摸到杯子了。
视觉房间是私有的主观感觉或表象。类比一张叶子用作普遍的叶子的形状的表示。视觉房间则是用于和现象的因果相应。现象基于其公共性,具有外在标准。一个房间,我可以进去,另一个人也可以进去。并且具有客观的判断,譬如这儿是门,那儿是墙。
怎么处理主观表象,视觉房间,和客观现象之间的关系?
康德指出感性形式的空间和时间。基于感性形式的先天性,使得感觉或表象和现象之间具有一种直接的相应。
是不是可以把感觉表象,譬如视觉房间,看作表达现象,以现象的指出为意义的语言?
但是,这样的话,实在——视觉房间——就是私有的。我们可以脱离视觉房间谈论这个房间么?
表达和理解中,w的印象派画家的例子。一个人用一种颜色搭配表达一种感觉,另一个人用另一些颜色的搭配作为对这感觉的描绘,前一个人说,对,就是这感觉。或者用弗雷格的理论,不同表达式可以表达相同的涵义,不同涵义的表达式可以意谓相等。
对于某个意义的表达而言,语言具有随意性。这种语言的随意性,可以看作视觉房间和现象房间之间的关系么?语言的随意性,联系的是语言的选择的根据的私有,或主观随意。文化传统就可以看作人类自身这样产生出来的东西。只是一旦如此这般产生出来形成传统,它就作为相对固定的公共的用法。
视觉房间不在于主观自由的随意性,而是主观表象作为结果的东西而言具有一种随意性。这就像不同地域人之间文化的不同,不是说文化是随意的。这里仅仅指出我的这个视觉房间对于我而言,就是这样的。这里具有一种确定性。但是在另一个人,对于同一个房间的看的视觉房间,可能有所不同。就像中文用“红”表达的东西,和英文用“red”表达的东西的相同。在这里,视觉房间本身并非实质的东西,而仅仅是语言的东西。
w的视觉房间的例子,和心理现象心理过程的东西还有区别。
心理过程可以和梦类比,和我们的知觉类比。
在我们的知觉中,就有心理过程的东西。康德把经验划分为知性和显现作为知性应用的最初的材料。但是显现或多,从来不是感性的绝对的材料,绝对的质料,而总是某种自身又作为一的东西。只是我们在知性的运用中,并不再考虑多自身作为实体又具有的形式或经验,而是多的union在整体上统一的形式。
多,在此就是一种心理现象的东西。这片叶子是绿的。此时我并不关注这片叶子的各个部分的情况,而是仅仅一个整体的印象上断言。它的部分的情况,是进一步看的经验:譬如这千年青有着一条白色的细边,叶尖边缘有褐色的枯败。可是,进一步的看的知觉经验并非开始那个看的经验。它们是两个经验。如果把现象看作客观的东西,就是那个意向性作为材料或union方面的客观条件所带来的经验的可能性。质料作为潜能上的是者,而经验(being)即是者。being总是基于人的思维所产生出来的经验意识,它不能脱离人的思维作为主观条件。
但是,在知觉的知性概念和理解的语法之间有区别。前者作为普遍的思维在判断中的逻辑机能,它是先天的。人在其中没有主观的随意性。思维以普遍逻辑的角色参与经验的构造,仅仅是起到一种普遍形式的东西。它并不分有经验的经验性。而后者,语法这个逻辑位置引入了人的随意的观念的东西。在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中,引入的是文化中遵从规则的随意性。遵从规则的随意性指的不是一种语言游戏的语法的随意性,而是综观它的语法的根据,取决于文化中的遵从规则的传统。而不同文化之间的传统的差别,是随意的。在经验观察之先,我们不能先天地指出一种文化应当如何。在语言游戏的理解中,文化就是一个认知问题而非一个创造问题。一种文化是这样的而非那样的,具有历史的随意性。而在审美和价值判断的情况中,则为个体的人的观念,目的诉求的原则指出一个自主决断的逻辑位置。这里具有一种个体的随意性。随意性指出一个逻辑位置,在这个逻辑位置中,为个体提供一个自由发挥的空间。类似于数学中的代数,它表示一种普遍性。但是一个数学问题的阐述中,一个代数一旦被给出,它就在各个出现的位置上表示同一个东西。这里没有任何的随意性。后者指出的是一种有意识。而随意性指出的是一个逻辑位置的东西。给出的是一个函数或概念。代数的目的就是通过函数或概念的情况(值、真值)指出一个对象。这是弗雷格的语境原则的应用。
回到上一段开头。印象是心理现象。视觉房间可以作为意识的对象么?什么叫作为意识的对象?是用作认知的对象,还是用作某种用法的实在?
在前者,需要具有外在标准。这和心理现象,视觉房间作为私有的表象的情况相悖。这里是与语法相反的情况。
后者,我们怎么看待实在。实在的东西本身可以作为理解的意义的东西么,它自身又作为对象的东西?疼的例子里,“我疼”在语言游戏里没有字面的意思作为语言游戏的语法的实在的东西。这里直接就是把说“我疼”作为一个语言游戏的角色或实在的东西参与这个语言游戏。
“我疼”和语言2中的“板石”不同。前一个句子是一个感觉表达式,在指称某物。而后一个句子,是指出一个行动的目的。目的的东西和认知的东西有着不同的语法。我们说一个句子作为经验命题时,这是一个真值函项,它意谓真需要真值条件。可是这里真值条件不可能给出。而一个句子作为命令,是指出一种行动的目的诉求。这个句子不是作为一个真值函项。类似的是伦理价值判断也不是作为真值函项,而是指出来作为实践的目的,起用法在于把它做出来。前者突出的是客体的客观性,后者突出的是主体的主观意志意愿。
在“我疼”的例子里,它并不能作为感觉表达式被使用。不然就是不合法的。语法的虚构。但是,这里可以看作一种条件关系中的一步:我疼,由此带来随后的遵从规则的行动。比如医生根据病人的自述疼痛,对他的疼作出诊治。
这里涉及一种遵从规则,并非疼和疼的表现那样的几乎自然规律的心理生理的本能反应东西,而是关乎一种行为规范。一个人说疼,基于把人看作一个人,享有作为人的尊严,就要尊重他的主述。但是,这里还并非信任句子意谓真。句子意谓真始终基于真值条件的给出。妈妈对于孩子叫疼,是信任他说的东西。而尊重和信任,都是一种人类的行为方式。
比较人类的遵从规则和自然现象的服从自然规律。所见的行动和所思遵从的规则,后者之于前者不是现象之间的因果联系,这里要引入人类的行为方式,人类的文化思想作为目的诉求的可能形式,作为实在的用法。语法不对实在负责。指出语法之于实在是一个独立的逻辑位置。就好像一个螺丝刀,我也可以拿来作锤子用。双关语就是这种语法多种可能性的情况。而自然规律之于自然现象,前者和现象1的结合产生出现象2来。类似于亚里士多德的形式之于实体,分有实体的形式部分。是一种部分和整体的关系。这里不是相互独立的东西。
在尊重和信任的情况里,它们作为一种行为方式,实在就落在语言的涵义而非意谓上。这么说对么?信任就是信任他说的是真的。但是信任是真的和是真的是不同的。前者足以产生第一人称的行动。后者仅仅产生事实认知,并不涉及第一人称的行动。
第一人称的行动和关于事实的认知是两回事。两者之间基于一种行为方式作为语法构成衔接。这里,事实认知仅仅是语言游戏中的实在。它不对语法负责:正如语法不对实在负责。
人的行动不是必须以事实为实在方面的条件,而是可以以信念为实在方面的条件。这里,信任作为一种行为方式,产生出信念来,它进一步作为实在嵌入行为方式之中,作为行为方式中的一个角色的东西参与其中。
或者说,这里的实在不是我疼,而是 我说疼。我说疼 这本身已经是一个行动,它构成一个诉求,而非一个判断。可以类比语言2中的“板石!” 我们不会怀疑说的人是否表达真实意图。他要的是板石么?会不会说错了,他要的是条石。这样的话,就不是命令这种行为方式了。
命令这种行为方式中,“板石”不是用于指称,那样的话是一个语言游戏的结束。这里,板石作为一个语言游戏的开始。
在我疼的情况中,也是一样。
设想,有用作语词表达式的"我疼"的情况么?或许我可以这么使用它。但是在这里毕竟还是语法的虚构。就是说,它并没有达成目的。存在的仅仅是用作语词表达式的设想,并且仅仅基于一种设想而还没有遵从规则的根据就把它说出来了。和“用圆规和直尺三等分一个角”的情况一样。
行动总是需要考虑结果对于目的的达成或一致。一个脱离了目的的行动就不再成其为行动了。我们在打靶时,总是要调整参数后瞄准靶心后击发,才算有效射击。随意的击发算不得射击,不能对它作目的的考虑。只能称为按下扳机把子弹打出去,却并不对落点或结果负责。但是射击作为一件有意识的行动,总是为结果和目的负责。没有语法根据的话,不能算作有效表达,它没有意义。或者说它算不上有意识的表达。所谓有意识的语言表达,总要基于遵从规则具有确定的意义。
语言如果不遵从确定的规则,不指出确定的语法规则,就意味着语法规则的不确定或随意,可以遵从不同的规则,而产生不同的意义。这就使得语言作为有意识的表达,还没有确定的目的可言。而理解时,对于遵从规则的判断,总要基于目的的确定性。不然,就是标准的不存在,使得理解为不可能。
语言的表达作为有意识的行动,必须具有确定的所要表达的东西,确定的意义,不然就是对于有意识的悖反。进而取消自身作为语言的逻辑可能性。
回到实在落在什么的考虑。认知中的质料和形式以及实体的关系里,质料作为实体又有自身的形式。这里的实在落在质料自身作为实体的东西上。但是,这仅仅是认知中的情况。
在实践和行动中,语言2中用作命令的“板石”,指出的是一个理念的东西,或者一个概念先于事物的情况,并且事物要按照对于概念的符合的要求来。这里不是经验的认知的情况,而是经验的东西有意识地或按照目的产生出来的情况。
这里的实在,就是目的的东西。目的的东西不是经验的东西,而是实践中先验的东西。这先验不是康德的认知中的先验概念,而是实践中目的对于结果的先验规定。结果是按照目的为摹本做出来的,因而结果总是分有目的的东西。事物对于理念的分有。
因此,实在并非总是落在经验的认知的存在上,它也可以是实践中理念的存在。并且,经验作为实在,或者基于指称。或者,基于用作真值函项,以意谓真作为其用法。
涵义和意谓之间,类比实在和意义的关系。中间起到衔接的,就是语法根据。
实在即语言的字面意思?类比弗雷格的涵义:基于语言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
388最后一段。指出我们对于事物总是置于某种用法之下的有效使用之中,与我们发生切身的联系,从而把它纳入我们的生活世界之中,在其中据有其角色。
画中的屋子,仅仅可以作为符号却不能作为对象。不能作为对象指的,一种情况是自身不是对象,它就是实在而非另外的东西的意义,就是一个单纯的语言的或实在的角色,表达意义。另一种情况,是它自身可以作为对象,仅仅是用作语言的实在。
语言游戏嵌入语法。在这里,语言游戏必然有其字面上的意思,或表层语法产生的意义,作为实在。譬如语言2:
“板石!”
其实在是板石,而非“板石”。
板石在命令这种行为方式中据有一个逻辑上的位置。而行为方式只负责综观形式,语法不对实在负责。语法中总是为实在留下了空位,如同弗雷格的概念为对象留下了空位。
但是在“我疼”的情况中,它不能用作感觉表达式。这就使得我疼作为一个事实在“我疼”的意义里,是语法的悬置或虚构。它没有用作指称的表层语法。它的表层语法不是指称,而是类比于语言2中的“板石”。病人看医生,说脚疼。这里不是在指称,而是基于第一人称作为人类,在医患关系中的角色,作出一种主述。在这里,基于看病这个生活形式中的医患关系,医生有责任按照病人的病情主述作出相应的诊治。而不是在警察和犯罪嫌疑人之间,在法庭上对辩的律师之间那种事事要求证据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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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逻辑是弹拨人的思维所造就出来的东西,它具有思维的秩序体系。艺术则是弹拨心灵的产物,它具有心灵的秩序体系。在这种秩序中,表达出或展现出一种逻辑,一种心灵的所思。
2
以前初读时对于遵从规则难以理解。当时把遵从规则和行动之间看作一种因果关系来看。就像疼而喊疼,呲牙咧嘴。在这里,类似于服从命令的内容中,对于其内容的被动的接受和服从。但是,遵从规则指出的是人有意识的,或某种弱程度的主动或积极行动:行动是在表达一种遵从规则,而非作为遵从规则的结果。所以,遵从规则产生的行动不是被动性的服从,无意识地行动。而是有意识地遵从规则地行动。把遵从规则看作行动的本质,行动作为语言所要表达的东西。就像理念之于实践。行动在此是有意识的实践,而非机器木偶一般地受支配受决定。
3
我能看静物,看山和云,看风和水卷过,我能看一棵植物的样子,看猫狗撒欢。为什么我不能看人?
我能有认知现象的耐心,为什么对于理解总需要克服额外的心理障碍?对于人的认知,容易缺乏耐心。
理解是在人作为意志主体,作为社会现象的认知而言,综观看见的东西、行动。但是它人如何于我何干,我为什么会对于他人有认知障碍?似乎预设了一些原则,违背之就是难以接受的。
只要联系到我看一块石头时那种毫无困难的认知,就能理解到作出理解时的困难的没有必要。他人的行动作为认知的对象,不需要我为它负责。我只对认知的真负责。至于牵涉第一人称的伦理价值判断,生命的激动,那不是认知中的应有之义。那不是作现实认知时的逻辑配置,那是伦理价值或审美的综观之下的事情。
4
命题中的系词动词是不是可以看作弗雷格的关系,关系自身就给出一种对于补充空位的东西的用法。这样的话,本质主义的语法就在于一个命题已经是对象的一种用法在字面上给出来的情况
如果句子中有“意谓”这个关系词,这里就涉及判断。而a和b还不算判断。a就是b则涉及判断。判断含有意谓这个关系。一个句子中含有意谓的关系,这个句子就可以和数学上的等式类比。
我们说a意谓b,这是指 “a”的意义和b相等,或者 “a”和“b”在意义上相等,或者 a和b相等。这里有一种同一性关系。
我们不说“a与b”是命题,而说“a是b”是命题。可见关系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表达意义的关系和别的关系。前者比如 系词是,比如意谓,意义,比如()在()左边,()比()大,()包含(),()打了(),()跑了
罗素指出过关系的一而不多,和多而不一。前者可以看作独立部分之间的关系,产生一个包含了多作为自身独立部分的整体。后者,关系并不构造一个独立的或弗雷格所说的满足的作为对象的整体。这里的对象指的是和补充一个关系的对象同类的对象。而命题意谓真,真作为对象,它是逻辑,而非经验对象。它们之间不同。
后一种关系构成了命题。命题意谓真,真是逻辑对象。前一种关系构成了经验对象。
那是苹果。系词be,存在本身就已经指出了一种意义。这里,那,显现,有待命名的东西,为它命名(通名)就是为它赋予生活世界中的一种角色。这就是为事物赋予意义。角色即用法,使事物过渡到意义,我们在意义上考虑事物。事物在此称为语言的东西、实在。
这里的关键在于系词be。be使得从这某物过渡到作为角色的苹果。它指出了这种过渡作为一种用法。
a和b。我们考虑的是一种对象之间的多和一的关系。这时并不考虑多之间的关系。在这种关系里,多自身并不作为对象受到审视,我们关注的是整体。在另一种关系中,我们非得审视多自身,才能产生这个关系的判断,它是真的还是假的。这种逼得意识回返自身的关系,是概念分析的来源。从现象中产生出经验来。
5
实在这个概念,请教一个想法对不对。
把语言/现象/实在看作同一种东西或同一个角色,它们处于用法之下产生意义。实在在意义而言是一个角色,但是它自身又可以是别的语言或实在在用法之下所考虑的意义的东西。类似于亚里士多德的质料形式实体都是相对的形式概念。
譬如语言2的“板石”具有表层语法给出来的意义或字面的意思——板石,它作为嵌入命令这种用法中的实在。板石在此作为这个命令之下的实在,它又是“板石”的意义。这个符号是它的实在。
感觉疼,是不是可以看作绝对的实在,它自身不再能看作认知和指称的对象,即使对于第一人称自己也不能,不能作为意义的东西自身又有实在和用法的分析,由它们所产生出来。
感觉疼作为感觉现象,不同于空间表象有多和一或独立部分和整体的划分,它是一种奇点或自身不可再有独立部分的划分或不再做这种划分的东西。它不再有自身的实在了。我们没法从感觉疼中进一步分辨出实在。我们说这是一个苹果。苹果这个概念作为一个角色参与我们的生活世界。总还是可以进一步看到皮,肉和核。上面半个和下面半个。但是关于疼,我们不再能区分这样的部分的东西了。
感觉表达式作出指称所存在的问题,就是没有进一步的实在可供给出来。我们能感觉疼,但是不能表达它,谈论它,就是说我们不能把它作为别的实在的意义来考虑它。感觉疼就是绝对的实在了。所以它不能作为意义的东西。
我们的想的心理过程或心理现象,也可以看作这种绝对的实在的情况。就是说,我们可以产生一个思想,但是我们并不能审视譬如通过回忆我们在想时的心理过程。弗雷格的产生客观思想的主观思维的心理过程是怎样的?它们作为想的实在的东西不能作为对象的东西向我给出来,受到认知。我们只能在概念上谈论这种心理过程,却并不能象经验对象那样谈论它们。我们所能作的谈论是关于它们的语法阐释。或者说,意识的最基本的单元就是句子。我们并不能离开一个句子在意识中观察到或者想到单单一个语词的意义所相应的东西。我可以有根据地思考一个命题,却不能有根据的说意识中存在单单一个语词的意义的东西,或者说存在某个意识,它是单单关乎某个语词的意义的东西。我在谈论一个概念时,比如红。我还是在这个句子中谈论它的。离开这个句子,离开用法,考虑红,就像脱离空间谈论某个对象。对于真这样的逻辑对象而言,就是脱离一种真值的逻辑空间来谈论真。这都是语法句子相反的情况。
语言和现象的区别:
现象自身还能作为对象被认知,某物的名称总还是生活世界中的一个角色。就是说,它自身就是意义的东西。
但是语言符号,除了用作意义的表达之外,自身不再作为某物。一个文字不再看作语言文字,而是看作一个图形,那么这个图像的认知,是和它作为语言的意义的东西全无干系。
语言在表达意义时,语言游戏的综观,或者说语言游戏的表层语法的意义,或其字面的意思的东西,还是在嵌入生活形式的方式中参与意义的构成的。但是,语言符号本身作为现象的东西,作为对象,不再参与其意义的构成。
心理过程或心理现象并不参与意义的构成。它连作为实在或意识的对象都不存在。而语言符号至少还具有自身作为现象中的对象。
在建筑的例子中,建筑物作为认知对象的形式就是建筑实践中行动的遵从规则。
6
社会生活中工作的基本目的和功能是挣钱。社会生活在其中别的功能是属从性的。这是一个方面。
工作为了生存。而生存问题妥当解决之后,人的自由、综观现象和行动的更多的可能性显露出来,成为日常切实需要考虑的东西。
这里不要混淆两者层次上的区分。生存行动除了遵守消极保守的法律制度和文化中的遵从规则之外,在生存这个目的诉求之外,不再有别的超越其上统摄它的伦理价值。守法守规则之外,可以做任何事情。这里的遵从规则不是作为伦理或价值判断,而是作为达成目的的工具,方法的东西。受到目的符合论或目的的决定,它们为目的所规范而非反过来规范目的。所以,在生存活动中,并不考虑多余的伦理价值。其中的伦理价值都是低于实践的目的的工具论的东西。
而伦理价值命题,在于高于实践,作为实践之目的诉求的给出来的普遍原则的根据的东西。
把日常生活种种考虑厘清区分出层次来。这使得人能够过一种正当的生活,以及了解自己的正当。从而获得作为人的自尊和尊严。
人在生存中基于消极保守的法律和积极的遵从规则像一个野兽一样行动。抛掉多余的心事重重和负担。人类在文化的规训之下已经久违这种野兽一样的生机勃勃。这里的问题在于文化制度总是不当地基于功利不择手段地基于工具的功用毁掉目的的原则和根据的考虑的空间,剜却心头肉来医一点眼前疮。把未来的有待展开的可能性空间牺牲掉来,达成一种观念的无意识而达成一种无冲突,来有助于眼前一点实在的东西。一种短视,盲目。只要我们能厘清两者的逻辑关系,那么就不必有这种顾虑。
伦理价值的考虑是实践之上的底线,它们作为实践之目的诉求的产生出来的原则或根据。在社会生活中野兽一般的行动之上,则是伦理价值的思考在实践的目的诉求上作出规范。这里是人的生活世界,是人作为主体而非野兽的可能性空间。野兽在于基于盲目地遵从规则地行动,而人作为主体在于对于自身的审视,并力求从这种审视中产生出存在的统一来。进而把这种审视所产生的存在作为原则融入实践的目的诉求,把它做出来。
认识生存,理解社会生活中的生存层面,使人可以有意识地以赚钱为目的规范生存活动。它作为原则去判断行动的价值,有根据地调整行动或规范人的行动。
价值总是基于某个目的的考虑的价值。遵从规则总是基于我们的所思所产生出来的东西。而在伦理价值的考虑里,也有规范它们的目的的东西。譬如人之作为主体就是一种目的的给出,人要成为主体,在实践中把它做出来。
这里有着类似于审美的情况。审美中做出来的东西、现象统摄于一种主观的感觉、风格,统一于美之下。我们难以离开音符,线条把这种美给出来。就像观念思想总是使用语言被表达出来。
美是可感的,感性的统一。这里的感性不是康德的感官材料的感性。感性的显现低于经验。而这里的感性则高于知觉,它统摄知觉多的统一。
而人作为主体并非可感的目的,它是一种可思的东西,它就是人的存在诉求、生命冲动。这个目的本身就是一种原则性。它的功用在于指出对于实践中目的诉求的给出的原则性的规范。参考柏拉图的理念在实践中先于事物存在,是理念的存在作为符合它的事物被做出来的先决条件的情况。三角形概念还不是任何一个三角形,但是我们说三角形概念是存在的,它先于我们根据它的要求所画出的一个三角形。这里凸显的是一种有意识的实践。基于一种目的把它做出来。而知觉得情况中,则是事物先于一个经验概念。显现作为实在,是经验的条件。
7
逻辑的不可定义,不能给出一个存在命题来谈论逻辑。
形式概念即逻辑中的角色,它就是逻辑。因此,形式概念也只是可以做出来,却不能定义的东西。亚里士多德的多和一,质料、形式和实体这些概念,也是不可定义,而是直接给出来。它们在一种相对联系中给出彼此的逻辑位置或角色。譬如离开形式就谈不上质料。离开统一的诉求就无所谓多。只有处于一种联系之中,不同的概念才在张力之下作为角色参与意义的产生。这些都是高于形式概念的使用的语法阐释。它们不是定义,而是对于概念的使用。就是说,在形式概念的情况中,在逻辑的情况中,我们总是基于它们的有效使用反过来揭示其含义。
但是在语言2:
“板石。”
的例子中,我们可以使用语言指出其行为方式:这是一个命令。命令这个行为方式要求受到服从。
理解这个命令并不是这句子作为(参与)这个语言游戏终结,而是一个语言游戏的开始,要进一步遵从规则(服从命令)把所要求的东西做出来,作为给出这个语言游戏的下一步。完成这个语言游戏——执行这个命令。
这两个例子之间有张力。
后者情况,理解规则是遵从规则的条件。
前者情况,对于规则本身的认知,是遵从规则地行动的条件么?譬如我理解“实在”的语法规则,和给出这个词的使用的一个语法句子之间,是什么关系?后者在语词的特定使用中给出它的语法。但是语法在这里是类似于图示形式那样的东西,可以显现,却不可以言说。
前者的情况只是关于形式概念或逻辑本身作为规则而言的阐述或认知。一种规则可以作为命题被陈述,但是普遍的语法句子不能进而指出其规则,它只能作为语法句子被认知。
然后来考虑前者所谈论的东西。譬如“实在”的用法。它只能使用,在语法句子里被使用。我们认知到一个语法句子,但是这个语法句子的理解就是字面的意思,它并不以语词的实在为条件。反过来,以句子为知识的单元,指出一种逻辑形式。语词作为角色参与句子的意义的表达,这个角色恰恰以句子整体的逻辑形式的认知为前提。在这里,实在和语词,和语法,和意义是相互支撑着的东西。它们作为一种逻辑形式中的不同角色参与到这个整体的东西中来。语词因为分有了整体的逻辑形式的角色,因而类似于亚里士多德那里质料因为处于形式的统一之下,在作为角色参与整体的东西/实体之中,而分有了形式的思想。一块条石用作屋子的门槛,在屋子的考虑里,这块条石不是以其自身作为实体被认知或看待,而是以门槛这种角色参与屋子。这条石因而基于门槛这种用法参与了屋子。
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是把门槛的材料——条石看作质料。一个东西被看作质料,总是基于整体的一,实体的认知而言的。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是基于屋子的形式而言把材料自身作为实体从整体的认知中的角色参与抽出来。质料和形式是逻辑上的区分。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仅仅是指出两者作为逻辑上区别的独立的环节。但是它们在整体的认知中,总是处于一种嵌套或结合的关系之中。产生出整体的东西的概念,一个屋子作为实体的意识的产生。
在条石和门槛的例子里,可以和w的语言游戏和语法的关系融合。
8
在社会生活中,遵从规则要落到实处。这里把什么可以看作实在?在社会的公共性而言,就是文化传统。就个体而言,就是一个人的观念、信仰,生活习惯,个人的性格秉性的东西。一句话对于一个人是实在的,换一个人说它,就可能是落空的。
社会生活有明规则潜规则,它们都是硬的公共空间的规则。但是还有一些仅仅通行于小团体内部,甚至相知的两个人之间,甚至仅仅对于个体自身有效的什么是实在的认定。譬如约定,只对于守约和讲信用的人有意义。而一个人有什么样的信念,是很个体化的。信念决定了什么样的逻辑角色,进而影响什么东西是实在的——它们会基于嵌入角色逻辑。而判断什么样的东西作为什么角色,或一个东西可以用作什么角色,这是有类似于显现之于经验的客观条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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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力,存在冲动,总在使用实在中落实。
而能有根据地何种程度上使用实在,便是生命投入自身之中的标志。能用生死,能运用逻辑辩论并接受结果,说明已经把自身作为实在而非对象抛入了意义之中。存在诉求及其行动,作为实践关乎意义。自身作为实在要把它抛入有根据的用法之中,才会带来有意识的自觉所带来的存在诉求的实践,这种诉求通过其实践把自身作为实在嵌入意义的存在之中。如同建筑中一块石头,一个实体,把自身作为实在或质料,置身于一个形式的统摄之下,从而参与此形式的东西的存在,自身作为其中的角色参与其中。
在语言、语法和意义之间,语法不对实在负责,但是,不可以说意义能够脱离语言来考虑。
把语言看作实在,它是满足的。把语法看作语言和意义之间的桥梁,它是一种关系,一种函数式的东西。按照弗雷格所提出的,满足的东西/实在补充不满足的语法,产生意义。
语法不对实在负责指的是实在和语法之间在逻辑角色上的区分。而意义,是由它们两者所产生出来的结果的东西,它总是可以分析为实在和语法两个部分。我们总是难以脱离语言而想。
但是我们的语法从哪里来?语境中领会生活形式。我们基于文化制度的传统,总是作为某些行为方式或遵从规则而说和行动。这是把语言的使用置于更大的背景中的方式。就像在自然界中我们总是把现象置于周边环境的关系中的因果决定来理解现象。也是在类似的关系中来理解人类的社会生活。一个人的行动总是基于周遭环境的因果决定。只是这里,在行为方式上,不再是自然现象服从自然规律那样,无意识地受支配。在人总是基于某种有意识作出行动。这个行动的目的诉求是受社会生活的生活形式或行为方式所决定的,即遵从规则时是盲目的。这里的盲目指的是对于目的的根据的盲目,而非对于遵从规则本身的无意识。反过来,遵从规则总是基于有意识的,对于规则的有意识。这是一个语法句子。对于规则的有意识,使得遵从规则作为行动的根据,轴心的东西,而对于遵从规则这件事情的根据,即某个目的诉求的根据,我们为什么诉求这种目的,为什么具有这种行为方式,生活形式,为什么按这种文化制度生活,这就是根据的根据。根据的根据不是行动的根据。对它的认知不是我们的行动所必须的东西。我们盲目地遵从规则。我们基于对生活世界的认知,现实认知,而非伦理价值判断作出自身的行动。
这并非否定逻辑价值判断产生目的诉求带来行动的可以,而是说我们在一种自觉之先,并非基于它们行动。我们基于文化和现实认知就已经产生出我们的行动来了。人只有自觉,产生目的诉求的根据的审视,作出一种主观的逻辑价值的判断,才会产生存在而非生存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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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智如何成熟?只有在理解这个社会,进而作出现实认知。理解社会,只是在其遵从规则而言,并不涉及其根据(遵从规则)的根据。而现实认知,在这里包括了人的自我认知,由此带来事情的价值判断,伦理判断
如果一个社会生活缺乏人性,它就自身缺乏人对于自身的自我认知所需要的东西的展示,就会使得对于自身的认知的迟滞。心智非得在此基础上才能得到整体的进展。
所以就会自己另开蹊径,创出条人性的生路来。也或许,原来对于人性基于社会的理解,偏颇了。要在这种认知的做出来中得到进一步的人和人之间作为主体的触及,和实证。才能校正原先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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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和语法
本质主义和固有语法的区别。
从看到的东西之中蕴含着可以想到的东西,和从看到的东西所想到的东西之间有区分。
知觉可以看作后者。它就是看的经验本身。是认知的结果。可是知觉的经验之中已经蕴含着想了。就是康德的思维在判断中的逻辑机能。知觉的经验,不是以语词的意义作为基本单位。而是以句子,判断为单位。一个经验总是基于判断之上。脱离命题的单单的语词,还不能表达我们的经验。经验本身已经具有逻辑形式。
自然科学可以看作前者。从经验之中在一种因果之中探究原因的自然规律。并且,这种自然规律之于自然现象的作用是超越时间的,亘古如此,以后也如此。在某种条件之下总是会产生如此这般的现象。但是自然规律之于自然现象,我们基于看见的作为结果的现象,去设想原因的东西。原因本身是不可见的,不是现象。原因不是对于现象的认知。原因是对于规范现象的运动和产生的根据的认知。
本质主义,就其从看见的东西,从现象的分析所想到的而言,它适合于现象的认知。就是康德的判断。人的知性。w的图示理论。它基于一种直观。
固有语法,则和理解相联系。自然科学的语言就是一种固有语法的使用。语词构成的命题和和作为世界的组成的可能性/事态相联系起来。是一种从原子(事实)出发,以原子作为基石构造出世界的认知方式。语言和意义的衔接,发生在句子之中。或者是否能进一步落实到语词,在对象和概念,对象和关系的划分之中。这样,日常语言的那种语境在这里就不成立。
这里就涉及到我们考虑的自然现象还是人类生活世界。
如果语法是固有的,这就为原子如何参与世界的方式,角色,先于世界确定下来了。这样,世界就是由原子所构成的。
反过来,如果语法是有待确定的,基于语境之文化制度,或者基于审美或者基于个体的生命意志内在生发出来由伦理价值判断作为原则所产生出来做什么事情,对于做出来的看到的东西应该如何理解,那么从现象或看见的东西所理解到的就是这样一个社会生活或个体的审美的或伦理价值的实践的生活世界。在这里,语法不对实在负责,但是语法决定实在的用法看法,从实在到意义的过渡,基于的是总体上的语法所指出来的东西。就是说,实在作为角色参与这个生活世界,而角色基于的是总体的东西的考虑,不是基于实在自身的认知所产生出来的东西。因此,谈论实在的意义要基于总体的用法的给出为前提。
并且,在固有语法的一个世界里,造物主在创世纪之后就离开了他所造就的这个世界。它并不参与这个世界的运转。这个世界的运转的根据,都已经在造物或创世纪时连同这个世界一并给出了。这个世界里没有造物主的位置。不然,造物主创世纪所做出来的所创造的这个世界,就还不能看作一个自足的现象对象。提线木偶在其作为傀儡的演出里,不能看作自在或自为的。不像风中的滚石,一切原因都已经在实在方面现象中给出来,以及自然规律作为固有的东西先天给出来,就是说,一切东西都已经确定下来了。在看见的傀儡的演出中,看见的东西要嵌入人类的行为方式。我们把它理解为一场戏,而非看作风中滚石那般的基于服从自然规律的因果相继的自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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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谈论意义时,一个东西有意义,总要指出其语法根据何在。
语言游戏的意义,其实在不是这句话,而是说出这句话这件事情。这是一个行动。一个命题,和说出一个命题,这是两件不同的事情。前者是认知和判断产生的知识。一个命题作为对象,它是一个真值函项,意谓真。就是说,判断是基于求真而生的思维。但是,断言一个命题,说出一个判断,总是应和语境的或场合。譬如弗雷格的概念文字,就是使用句子的真的一种情况:用来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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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狭义的语言的理解扩展到现象的理解。自然现象、社会现象。
前者之中,是一种固有语法。如同形而上学永恒的殿堂,科学命题总是真的。或者说是非时间性的。自然科学是对于造物主在创世纪时随同造物一并设定的自然法则的探究。在其中,并不含有人的主观随意性的成分。就此而言它是客观的。也许对于造物主而言是一次主观随意的行动的结果,但是对于世界之中的人,它一经设定,就总是如此这般的了。
这点可以和人的文化传统类比。文化的产生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但是一经产生,社会生活就以之为规范来表达行动。
后者的情况,体现的正是人类的社会生活的实践的自我规范。它体现的是人类社会的自我选择,自我决定。如果再来看自由意志的实践的审美和伦理价值判断的实践,就能看到我们对于语言游戏和实践的语法进一步突破社会生活中的文化制度的传统的情况。它们基于文化制度的传统但是总是突破它,为了表达一种创造性的发见,把它做出来。
在固有语法里,不允许一种主观随意的介入,没有为主观随意的介入留下逻辑上的位置来。而语法作为一个变项的情况,它是一个还有待确定的函数f(),这个函数的输入和输出,或补充它的空位的东西和函数值之间,就是语言游戏和表达的意义之间关系。基于函数的有待确定,用符号表示的f()或语法这个概念的位置,表示一种普遍性(类比罗素的语词表达式中的实体x,它如此这般的情况),始终为语法留下了一个逻辑位置。基于这样的一个有待考虑的语法的一个有效使用,为这个语法考察给出一个真值函项。就是说,一种语法设想置于这种使用之中,如果能解释这种有效使用,那么它就是真的。否则就是假的。
这里涉及一种语法对于一个语言游戏的实在的综观的成立与否的判断的标准。譬如在语言2里,我如果把语言游戏嵌入问候的语法之中,就会发现实在和语法之间的不接契。语法并非仅仅独立于实在之外,而且以遵从规则的行动相回应,语言游戏之间是一种交相编织的关系。语法作为行动所遵从的规则,一经体现到如此这般的行动之中了。我们在“板石。”里,还可以把句子嵌入命令的语法。实在和语法之间看似独立。但是对于命令的回应,却是服从命令的递过去石板这个行动。在“石板”和递过去的石板之间具有呼应。以及前者用作命令和后者行动用作对于这个命令的服从之间,也构成呼应。
就是说,在语言游戏和遵从规则的行动之间,语言游戏基于遵从规则使用,并且,基于遵从规则的有意识,说出的句子的字面的意思或实在的东西,一经是基于遵从规则所确定下来的东西。譬如语言2,a要板石,对b说:“板石”。a表达的东西:要板石。这里,分析出命令这种行为方式之后,余下的就是命令的内容:”板石“。
而遵从规则产生行动,在于服从命令所做出来的事情,是递板石过去。在递板石过去这个行动力,并没有带有服从命令这种语法,服从命令是对于这个行动的一种理解,把它嵌入行为方式之中,或置于语法之下对于看到的行动作出的理解。
就是说,回应语言游戏的行动,和语言游戏都是作为实在的东西,它们作为一个行为方式中逻辑上不同的角色参与这个语言游戏。语言游戏在此有两重意思:前者指实在的东西,后者指综观统一的整体的东西。在这里和本体论类比:多和一的关系中,质料、形式和实体的区分。实在相应于质料。生活形式相应于形式。实在嵌入行为方式之下整体的综观统一的一个语言游戏,相应于质料处于形式的统一之下的实体。
一个语言游戏之中,对于给出的实在的回应,要基于把它置于语法之下某个角色作出理解的条件之下,并且,基于这种理解中的语法规则之下相对的自身的角色作出回应。不同的实在嵌入语法规则中相应的角色,而非笼统的语法。语法规则总是基于不同位置的不同角色之间的呼应来达成整体上的逻辑配置。这个整体上的逻辑配置就是语法。语法可以和弗雷格的概念或关系类比,它具有空位。可以为实在所补充。
实在的东西是基于语境的领会,做出来的。我们做什么,总是基于对遵从规则的空位的补充的考虑。而我们要做成一件什么事情,说出来的话要表达什么东西,则是基于语境领会到的东西。这是经验中给出来的东西。语言2里,建筑工人板石用完了,缺板石,要板石。基于命令这种行为方式,说“板石”。一个人在语言游戏中要表达什么,这是在开始一个语言游戏之前给出来的。而语言游戏则是把它做出来。
再考虑到想不能脱离说活不能离开语言。这里的语言指的不是语言游戏,而是普遍的语言。想总是基于语言的想。要板石,这也是使用语言的。只是,这想还并非语言2的命令这个语言游戏。
在说什么,做出什么来的根据的考虑中,我们基于整体上一种处于行为方式之中的目的的东西,以及这种行为方式所相应的遵从规则的考虑,得到确定。类比函数的情况,就是一个函数的值和函数的遵从规则的给出,来确定自变项的东西。
在学习一个语言游戏时,则是基于实在的给出,以及实在嵌入行为方式作为表示普遍性的f()基于语境可以给出它作为一个真值函项的真值,行为方式要基于想象力设想给出来,在一种试错的方式中确定这个真值函项意谓真的那个行为方式作为实在所嵌入的语法规则。
语法贯穿勾连实在和意义。意义作为我们的所以,是语言的产生的源头。语言和意义的划分,就是所见的东西和所想的东西之间的两分。我们穿梭于所见和所思之间。所见和所思,哪个是本我所在?
我存在于穿梭它们之间:从所见理解所思,又把所思在所见中做出来。如此往复。
语法一旦固有,它就不能承载作为人的主观随意性,或者说,自由,或者,有意识的决断。
人的存在,基于自觉的行动,人的自我认知自我设定,人为自身立法,就决定了语法作为受决定或受规范的东西。当人诉求基于自身意识而产生出来的目的时,这目的规范着做出来的可见的东西理解的语法规则。但是着规则不是文化传统中的东西,而是某种基于逻辑的认知。我们基于逻辑把规则从既有的文化制度的传统向前推进一步的东西。
自然法则可以看作造物主在创世纪时赋予造物的东西,基于彼时的主观随意性。就如同文化制度的传统之于我们的社会生活。区别在于,社会生活中,我们人作为社会现象的参与者,作为主体。人造就自身的文化制度的传统。而在自然现象中,参与世界的是自然现象而非人。但是,作为对于自然现象的认知,自然科学探究的是自然法则。这就是并非自然现象的参与者的人在理解自然现象的语法——自然法则。由此带来的就是自然法则对于人区别于文化制度的传统之于人。在后者中,我们可以从自身参与的给出来的有效使用的语言游戏中,分析出语法来。基于文化制度在学习某个语言游戏之外既有的了解,它们作为一个既有的语法空间,从中选择某个项适用于经验的语境。这里是作一个判断。
文化制度的认知是理解社会现象的前设。
而自然科学的情况中,并没有这样现成的语法空间被给与出来。语法的可能性还要基于我们运用想象力作出设想,然后基于实证给出这个设想的语法根据。
自然科学的固有语法,可以看作造物主的所思所想,造物主的行为方式。我们在理解大自然时,是在了解造物主的匠心。理解自然法则就是学习造物主的语言游戏。自然现象的语法——自然法则,就是造物主在造物时的遵从规则。
这类似于我们在学习一个语言游戏时的情况,学习一种语言就是学习一种文化。这种文化对于学习者来说是外在的陌生的,需要去认知的。就是说,文化就其产生的原因而言虽然有其偶然性随意性,但是文化一旦形成,作为传统,就确定地被使用,用来规范我们的行为方式,我们在行动中的遵从规则。在这里,我们学习一个陌生的文化制度的传统时,和学习自然科学之间,可以类比。它们都需要极大地运用我们的想象力。学习一个语言游戏有别于理解一个语言游戏。后者是运用一个生活形式的空间所给出的选项之中作判断,前者却是我们要自己去设想一种行为方式,并且自己去实证,给出这么想的语法根据。
学习自然科学,和学习一个新的语言游戏可以类比。我们都是基于一种文化的外部,基于遵从规则在实在中的落实或勾连时基于外在标准,来学习这种文化。没有想象力,学习一种文化是不可能的。但是基于既有的文化传统理解一个语言游戏则是可能的。后者需要的不是想象力而是判断力。
自然科学和私有名称的情况类比。
私有名称的问题,是实在的无法公共地给出,也就是没有外在标准,导致语法的虚构或悬置。其语法在逻辑上是不可能存在的。
这里则是语法并没有文化制度的传统可供依循,没有一个现成的概念空间可供判断。我们的经验是使用既有的概念作判断,而这里的情况则是首先要运用想象力产生新的概念:一种逻辑以及属于这种逻辑的角色。然后才是使用这概念作判断。而概念或语法规则在此还仅仅作为设想,非得经过对于实在的综观统一的验证,它作为理解中的语法规则才获得根据。或者,我们由此才有根据地说理解一种语法规则。从设想进到理解。
私有名称是一种语法规则的不可能。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基于语言游戏的有效使用的存在或给出在先,它决定了生活形式的领会,产生语言游戏的理解的得以可能。
自然科学使用的科学语言,相对于我们在学习一个语言游戏的情况,而非理解一个语言游戏的情况。我们可以学习一个陌生文化的语言游戏。这里的前提是对于给出来的语法规则的设想的判断是基于语境可以给出的。我们在学习一个语言游戏时,要基于想象力作出设想。但是对于这个设想作出判断,这却是语境中可以作出的。譬如,在写出一个数列的下一位的教学里,对于学生写出的一个数,老师会指出对或不对。成功与否。在自然科学中,一样的是,一个理论的猜想,总是可以基于这个猜想的有针对性设计的实验来验证,证实或证伪。给出设想的成立或不成立,是大自然本身作为语法教学的教师,会作出声明的。在不同文化之间的学习里,最先要学习的就是对错的表达。不然,基本的理解都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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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需要承担它的生存所需的负担。并不用对其生存之外的现象中的矛盾负责。或者一个人以现象中的事情为事业,那么它需要承担的负担就取决于其权利的边界。
生存毕竟只是日常生活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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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谈论一种文化么?文化作为语言游戏的综观形式,是理解语言游戏的语法句子。怎么谈论语法命题?要在语言游戏中来给出它。语言游戏作为语言的有效使用的例子,给出其语法命题的根据。语法命题的语法根据在语言的使用中、相应给出的语言游戏。这也就是w的 哲学研究 的写法。但是 哲学研究 不是讨论一种文化,而是讨论文化之于语言游戏的语法根据的资源库的普遍情况的阐述。
如果要给出一个关于文化的命题,那么,它就需要语言游戏的例子,需要社会现象作为其语法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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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和理解都是人的活动。它们都有基于第一人称的思对于所思的东西的参与。
认知中,第一人称,我思,以知性概念(作为普遍逻辑)的角色参与经验的产生。知性并不对经验的经验性负责,仅仅负责经验的普遍形式。而经验(概念)之中——在此命题可以看作一个概念式的经验,它是一个统一体,整个判断看作一个意识——经验的经验性并不含有主体的成分。经验的经验性在此作为非人的现象,它处于第一人称的知性之下产生处经验来。
在理解里,我思作为归于客体的东西。我在人的我思的有意识的实践的意义上理解所见。对于所见的理解,所思的东西,是客体自身作为主体的有意识的实践。这里,我思归属于客体,把客体看作人或生命的实践。这里,就为意志留下理解中的逻辑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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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的一点是厘清个体之间的边界。一件事情是我的事情,你的事情。一个东西是我的还是你的。作为随后关系中判断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