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爷爷奶奶家开着一间小卖店。
雷,是我儿时的玩伴儿,好朋友。他黑黑的,很爱笑。
我总是不缺零食的,在商店里,只要是小孩子能吃的,我都能吃。可是雷不能。
有些事情是大人们告诉我的。
原来雷的父母离婚了,他的妈妈离开了他们,爸爸再婚,又生了小妹妹,哪还顾得上他。真是个粗心大意的爸爸。
印象中雷的确很少回自己家,一直住在爷爷奶奶家里。
雷只有一点点零花钱用来买零食,有时候一点点都没有。
他就问我要,我给他从商店里拿零食吃,并且成了惯犯。被大人们发现,受到了责备。
“这孩子这么傻呢。”
“在一块玩可以,下次不要给他拿零食吃了。”
下次我跟雷又在一起玩,他又跟我要吃的,我告诉他说我爷爷不让。
他说那你趁他们不在去拿,别让家里大人看见。
我耐不住他的央求,于是手法愈加老练纯熟。
可是小孩子终究斗不过大人们。又被发现了,我遭到了更加强烈的谴责。
他们说我缺心眼。
也许后来我真的不给雷拿好吃的了,我忘记了。
我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对还是错,既然大人们说我是错的,反正有理也说不清。
可是有哪个小孩子是不爱吃零食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