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经典||南华经解读43
从本体论的层面看,庄子认为考察对象分别涉及二重视域,一是以“道”观之,一是以物观之。以“道”观之,则对象处于原始的统一状态,本身并无差别:从“道”的观点看,整个世界是统一;“以物观之”,则世界分化而呈现差异。
换言之,分化的世界相应于“以物观之”。庄子在这里提到事物多样的呈现方式,就本体论而言,它们表现为统一的世界分化之后所形成的形态,从认识论上说,它们则是在经验的层面上所把握的现象。
庄子首先从“彼”“是”这个角度来讨论问题。此处之“是”意即“此”,“彼”“是”犹言“彼”“此”。在庄子看来,彼此是一种具有相对意义的现象,从自身的角度看是“此”,而从他物的角度看则为“彼”。就其包含“彼”这一面而言,物均可被视为“彼”,就其包含“此”这一面而言,则又都可被看做“此”。
同样,在考察事物时,有不同角度的差异,“自彼则不见,自是则知之”,从“彼”那一角度看无法把握,从“此”这一角度观察则可有所知。引申而言,认识世界与认识人自身都涉及不同的视域,以自我与他者而言,从自我的视域去考察世界,可以获得某种认识,从他者的角度去看世界,则可能形成另一种认识结果,这种视域的差异,构成了前面庄子所批评的是非之争的根源之一。
就彼此本身而言,二者既存在区分的相对性,又相互具有依存性:无彼则无此,反之亦然,这就是所谓“彼出于是,是亦因彼”。由“彼是(此)”之分,庄子进而讨论更广意义上的生死、可不可、是非的区分与关联。
生死、可不可、是非之间具有可转换性,这种可转换性既体现了存在的变化性或不确定性,也表现了生死、可不可、是非之间区分的相对性。所谓“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等等,是以强调的形式,描述变化的世界和观念。
按庄子的理解,在本体论的层面上,以上种种现象乃是在统一的存在在分化之后所形成;从认识论的角度看,这种现象又对应于不同视域的分化。如何超越以上限定?庄子以“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对此作了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