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单元合理(理性)情绪疗法。
合理情绪疗法也称理性情绪疗法(RET),是帮助求助者解决因不合理信念产生的情绪困扰的一种心理治疗方法,属于认知行为疗法。
一、合理情绪疗法的基本原理。
合理情绪疗法由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埃利斯与20世纪50年代创立,其理论认为,引起人们情绪困扰的并不是外界发生的事件,而是人们对于事件的态度,看法,评价等认知内容,因此,要改变情绪困扰不是致力于改变外界事件,而是应该改变认知,通过改变认知进而改变情绪。他认为,外界事件为A,人们的认知为b,情绪和行为反应为C,因此其核心理论又称为ABC理论。
二、合理情绪疗法的操作过程。
1.心理诊断阶段明确求助者的ABC。
通过与求助者交谈,找出他情绪困扰和行为不适的具体表现(C)以及与这些反应相对应的诱发事件(A),并对于两者之间不合理其信念(B)进行初步分析。
求助者不合理信念的主要特征是绝对化的要求、过分概括化以及糟糕至极等。绝对化的要求是指个体以自己的意愿为出发点,认为某一事物必定会发生或不会发生的信念。过度概括化是一种以偏概全的不合理思维方式,就好像一本书的封面来判定它的好坏的一样。糟糕至极是一种把事物可能后果想象、推动到非常可怕、非常糟糕,甚至是灾难结果的非理性信念。
在诊断阶段,咨询师还应注意求助者次级症状的存在。即求助者的问题可能不是简单表现为一个ABC。有些求助者的问题可能很多,一个问题套着其他几个问题。
最后,咨询师还应向求助者解说合理情绪疗法,关于情绪的ABC理论,使求助者能够接受这种理论及其对自己问题的解释。
2.领悟阶段。
第一,引起其情绪困扰的并不是外界发生的事件,可是他对于事件的态度,看法,评价等认知内容,是信念引起情绪及行为后果,而不是诱发事件本身。
第二,要改变情绪困扰不是致力于改变外界事件,而应该改变认知,通过改变认知进而改变情绪,只有改变了不合理信念,才能减轻或消除他们目前存在的各种症状。
第三,求助者可能认为情绪困扰的原因与自己无关,咨询师应该帮助求助者理解领悟,引起情绪困扰的认知,恰恰是求助者自己的认知。因此,情绪困扰的原因与求助者自己有关,因此他们应对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反应负有责任。
在确认不合理信息时,咨询师应注意把它同求助者对问题的表面看法区分开来。咨询师的工作是使求助者进一步对自己的问题以及所存在的问题与自身不合理信念关系的领悟。
对于咨询师来说,如果他对求助的问题假定的太多,没有抓住核心问题或者自己讲的太多,使求助者陷于被动,这都会造成咨询中的阻抗。另一方面,求助者对过分关注自己的情绪和诱发事件没有意识到他现在能做些什么,或觉得自己没有能力改变现状,这也是咨询受阻的主要原因。
3.修通阶段。
就是咨询师运用多种技术,使求助者修正或放弃原有的非理性信念,并代之以合理的信念,从而使情绪症状得以减轻或消除。
合理情绪疗法不鼓励情绪宣泄,认为这反而会强化求助者的问题,使其陷入自己的情绪困扰中而不能正视自己的问题。
①与不合理信念辩论。改变求助者不合理的信念,可以通过与求助者辩论的方式法进行。这种辩论的方法是指从科学理性的角度对求助者持有的关于他们自己、他人及周围世界的不合理信念和假设进行挑战和质疑,以改变他们的这些信念。辩论是合理情绪疗法中最常用,最具特色的方法,它来源于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辩证法,即所谓的“产婆术式”的辩论技术。
这种方法主要是通过咨询师积极主动的提问来进行,咨询师的提问给予明显的挑战性和质疑性的特点,其内容紧紧围绕着求助者信念中非理性的成分。咨询师运用“黄金规则”来反驳求助者,对于别人或周围环境的绝对化要求。所谓“黄金规则”是指“像你希望别人如何对待你那样去对待别人”,这是一种理性观念,可以理解为:你希望别人对你好,你就对别人好,你希望有困难时别人帮助你,在别人有困难时你去帮助别人。
咨询师还不满足于此。因为他的角色不仅是辩论者,也是一个权威的信息提供者和合理生活的指导者。通过辩论,不仅要使求助者认识到他所持有的信念是不合理的,也要使他分清什么是合理信念,什么是不合理信念,并帮助他学会以合理的信念代替那些不合理的信念。
出现阻抗的原因也在于咨询师和求助者两个方面,首先,如果咨询师在辩论时没有结合对方的具体问题,或没有抓住问题的核心,甚至是为了博得求助者的好感而不直接提出他的非理性之处,或提出的问题过于婉转和含蓄,那么就会使辩论停留于表面形式。
阻抗产生的另一个原因在求助者本身,主要表现为他对咨询师的辩论和质疑会存有顾虑。
产婆术式的辩论的基本思路是从求助者信念出发进行并推论,在讨论过程中会应不合理信念而出现谬论,求助者必然要进行修改,经过多次修改,求助者持有的将是合理性念,而合理的信念不使人产生负性情绪,求助者将摆脱情绪困扰。
所谓的三段式推论,直接产生谬误,形成矛盾。咨询师利用矛盾进行面质,使求助者不得不承认其中的矛盾,迫使求助者改变不合理信念,最终建立合理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