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需要先说明一下吉利根这套理论的背景。
关于人类的道德意识发展,心理学家劳伦斯·柯尔柏所提出的六阶段论,曾经是最有影响力的学说。柯尔柏认为,儿童的道德成长经历了三期六个阶段,前期所关心的是躲避惩罚和获得奖赏,这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顺从权威;中期关心的是获得他人的认可,以及维护现有秩序,因而跟着大家走,愿意服从现行的社会规范与法律;到最后,会进入一个自律的阶段,终于可以根据正义、公平等普遍性的价值,经过反思,自主地遵循道德原则。不幸的是,柯尔柏发现男性比较有可能进入最后一个自主地遵循普遍规则的阶段,而女性的道德成长,则往往停留在顺从习俗的中间期。如果接受了柯尔柏这个结论,岂不是说男性的道德成熟程度要高过女性?
吉利根在1983年写了一本书《另一种声音》,挑战这个结论。她认为柯尔柏的道德发展学说所描绘的三个发展阶段,只是男性的道德经验,对女性并不适用。女性并不是无法进入第三个自主与独立的阶段,而是女性走的是另外一条途径,更看重跟他人在情感层面的连结与互动,看重情感所带来的关怀之心跟责任感。